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每位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期员工和停职超过一个月者除外)。 三、职责部门
1. 组织者——行政人事部
1.1 起草、修改公司绩效考核规定及相关制度;
1.2 各项考核工作的培训与指导,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各岗位考核标准、绩效奖金的商定、变更和管理;
1.3 组织各部门的绩效考核评分工作;
1.4 组织考核数据收集,初审各部门绩效评分,并对考核与评分数据的真实与公正性进行稽核; 1.5 建立考核档案,将公司所有员工的考核结果备案并作为薪酬调整、职级调整、岗位调动、培训和奖惩的依据;
1.6 调节、处理各级人员关于考核申诉的具体工作。
1.7 对部门提出的绩效计划或修订措施,在经总经理同意后对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 2.实施者——各部门经理
2.1 本部门绩效考核标准的制定,考核工作的整体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 2.2 提供本部门和相关部门考核信息与评分;
2.3 帮助本部门员工确定绩效考核指标、标准和目标值; 2.4本部门员工的考核结果反馈,并帮助员工制定改进计划。 3.领导与审批——总经理 3.1 确定公司整体绩效目标;
3.2 审核并批准公司的绩效考核规定,并监督实施情况; 3.3各部门经理绩效标准的认定与监督实施;
3.4 根据公司月或季销售业绩与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对由行政人事部初审并汇总提交的各部门绩效评分的审批;
3.5负责员工绩效面谈,以及对绩效方面申诉的最终判定。
四、规定内容
1.考核体制与考核办法
1.1 考核体制:分级考核、平衡记分
采取上级考核下级,行政人事部进行绩效数据跟踪与稽核,受理考核投诉。 1.2 考核办法:关键绩效、综合评定
具体考核根据各部门岗位工作性质侧重点不同,分别设置考核指标,具体见各部门制定的《绩效考核表》中描述。 2.考核周期:
2.1 高管(副总或总监)人员的绩效考核:为季度考核,由总经理通过述职会议对其绩效与业绩进行考核;
2.2 部门经理及以下员工的绩效考核:为月度考核,其中部门经理由总经理通过述职会议对其绩效与业绩进行考核; 3.绩效考核表制定:
3.1中高层:每年十二月由总经理在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基础上与中高层管理者共同讨论修订下一年度绩效考核的指标、标准和目标,达成一致后制定绩效考核表;
3.2主管与员工:每年十二月由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员工岗位说明,制订或调整员工《绩效考核表》的关键绩效、权重等内容,并向员工解释,在得到员工确认后向行政人事部上报;如确因考核或工作内容改变,年中可适度修改绩效以保证有效运行。
3.3绩效考核表的制订由行政人事部组织绩效考核的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共同确认,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归档保管。
4. 绩效考核数据的记录与打分:
4.1 考核期内,各考核部门负责人公平公正的建立日常考核信息台帐,将考核内容进行记录,作为考核打分的依据,避免积压记分或凭印象主观打分。
4.2 当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可作为原始凭证,行政人事部也有权对信息提供部门的原始凭证进行稽核,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5.绩效数据的收集、统计:
5.1 在考核周期结束后的三天内,各参与考核部门根据业绩信息考核要求汇总与上报绩效考核的统计数据与评分至行政人事部;
5.2 行政人事部在收到数据后三天内分部门对评分数据抽检原始凭证、个别谈话、征求客户意见、审计工作报告、调阅有关材料和数据等方式进行稽核;
5.3 对所采集的数据进行评估,发现数据与事实不符或有舞弊行为的,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更正绩效成绩,对于提供错误数据的部门经理扣除相应绩效考核阶段的所有绩效薪酬,并进行全公司范围内的通报批评。 6. 述职和绩效面谈:
6.1 部门经理(含)以上员工:行政人事部在每月3日前安排各部门主管向总经理做述职报告,述职人应在做述职前一天提交述职报告,并陈述月度业绩或本部门工作开展的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总经理对述职人的业绩进行评定;
6.2部门经理以下职位的员工在绩效考核结果审批后三天内,由行政人事部安排总经理与被考核者进行绩效面谈。
7.绩效结果运用: 7.1绩效工资 7.2奖罚金
7.3每月8日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各部门上月考核情况,汇总编制《公司xx月绩效考核统计表》,报总经理批准;每月10日由行政人事部将《公司xx月绩效考核统计表》,交财务部根据绩效考核成绩计算绩效工资和奖罚金,与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7.4根据员工绩效考核成绩进行晋升、降级和淘汰 7.5年终奖金 8.绩效结果保存:
8.1 对于公司所有的绩效考核成绩,由行政人事部建立公司的绩效考核文档库进行归档保存; 8.2行政人事部对每个员工建立个人绩效档案,为员工的加薪、培训、升迁、年终奖金等提供原始依据。
9.绩效申诉及其处理:
9.1申述受理机构:公司所有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不清楚或者持有异议,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向行政人事部申诉。
9.2员工申述必须在收到行政人事部提供的绩效成绩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或不以书面形式行政人事部可以拒绝受理。
9.3对于申诉事项无客观事实依据,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已受理的申诉事件,首先由行政人事部对员工申诉内容进行调查,然后与员工所在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不能协调的,行政人事部上报总经理处理。
9.4申诉处理答复:行政人事部应在15个工作日内明确答复申诉人并告知处理结果。
五、相关表单
1.《绩效考核表》 2.《员工申诉表》 3.《绩效考核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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