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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四方案,一书三方案,土规,建 设 用 地 项 目 呈 报 材 料

来源:华佗健康网


建 设 用 地 项 目 呈 报 材 料

“一书四方案”

编制机关(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申请单位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申请用地总面积 权 属 地 类 土(一)农用地 地利耕 地 用其 现 其中:基本农田 状 中 林 地 (二)建设用地 (三)未利用土地 总 计 国有土地 用地面积 集体土地 开发用途 合 计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其 中 拟开发地块名称或编号 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

续一 预审机关 批复文号 建设项目用地 预审文件 单 独 选 址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预审意见: 批准机关 项目批准 文 件 批准文号 工程概算 批准机关 规划批准 文 件 批准文号 建设规模 功 能 分 区 名 称 用 地 面 积 区(县) 审 核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审核人: 填表人: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其 中 地 类 转用面积 国有土地 农 用 地 其中:耕地 集体土地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合规划 国家级 规划级别 省级 市级 县级 乡级 规划级别 需调整规划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乡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农 用 地 其中:耕地 若使用结转计划指标,请予以说明: 审核人: 填表人:

三、补 充 耕 地 方 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补充耕地承担单位 对应土地开发 整理项目 项目名称 补充面积 委托补充 补充耕地方式 自行补充 缴纳耕地 开垦费情况 收费标准 缴纳金额 已 完 成 补 充 耕 地 情 况 其 中 合 计 已补充耕地面积 验收单位及文号 开 发 计 划 补 充 耕 地 情 况 其 中 合 计 计划补充耕地面积 实施年度 补充耕地实施计划

开 发 完成面积 整 理 资金安排 复 垦 整 理 复 垦

续一 补 充 耕 地 地 块 情 况 序号 补充耕地图幅号及地块编号 补 划 基 本 农 田 地 块 情 况 序号 合计

审核人: 填表人:

补划基本农田图幅号及地块编号 补划面积 土地现状 补充面积

四、征 收 土 地 方 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涉及 的权属单位 乡(镇) 村 权属状况 地 类 耕 地 其中基本农田 园 地 佂 地 补 偿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牧草地 其他农用地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公共建筑用地 住宅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未利用土地 面 积 费用标准

续一 名 称 其 他 费 用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货币安置 用地单位安置 农业安置 安 置 途 径 佂地款人股安置 社会保险安置 留地安置 土地开发整理安置 企业安置 金 额 佂地费用综合标准 需要安置的劳动力人数 备 注 注审核人: 填表人:

五、供 地 方 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公里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建设用地单位名称 总面积 公顷 第一期 公顷 申请用地面积 第二期 公顷 分期建设项目 申请用地 第三期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面积合计 面 积 功能分区 数量 新增用地 原有用地 本 期 拟 供 用 地

指标控制面积 公顷 指标对应条件 续一 提供方式 功能分区 供地面积(公顷) 设定用途 评估价格 拟议单价 (元/平方米) (元/平方米) 用地年限 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情况及有关情况说明 审核人: 填表人:

一书四方案填写说明书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1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征(占)地单位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用地主体一致。

2建设项目名称:填写建设项目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建设项目一致。

3申请用地总面积:应与钉桩成果一致,单位为公顷,保留4位小数。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合计数。

4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申请用地面积中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面积和未利用地面积的总和。

5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号)标准划分并填报地类(到二级类)。要求地类归类准确,面积准确。

6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要求拟开发地块名称或编号按照规划意见分别填报,面积数和钉桩成果一致。开发用途按规划意见填报。

7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按照预审意见填报。 (2)项目批准文件:按照立项批准文件填写。 (3)工程设计批准文件:以规划意见书为准。

(3)功能分区名称及用地面积:按照规划意见书用途及钉桩成果中确定的面积填报。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1地类:地类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号)标准划分并填报地类(到二级类)。要求地类归类准确,面积准确。

2转用面积:应与钉桩成果一致,单位为公顷,保留4位小数。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相应的规划级别中栏内注明;需调整规划的,在需调整的规划级别栏内注明。

3使用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与农用地转用面积一致。 三、补充耕地方案:

1补充耕地责任承担单位:申请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或区县。 2补充耕地承担单位:负责补充耕地的企事业单位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3对应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名称与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一致;补充面积与占用耕地面积一致。

3补充耕地方式:委托补充:申请单位没有条件自行补充,交纳耕地开垦费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补充耕地;自行补充:建设单位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自行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补充耕地的方式。

4缴纳耕地开垦费情况:缴纳标准执行京政办发[2002]51号文标准。 5以补充耕地情况:按照已补充耕地的类型和验收文件填写。 6补充耕地地块情况:按照验收文件填写。 四、征用土地方案

1被征用土地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村”栏填写名称

2权属状况:填写被征用土地的权属是否清楚,四至是否明确,有没有权属争议。 3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地类全面,面积准确,费用标准可以填写费用幅度。 4征地总费用:指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征地费用之和。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征地总费用折算到每公顷的单价,单位为万元/公顷。

5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征地面积除人均集体土地面积 6安置途径:按照实际安置途径具体填写。 五、供地方案:

1建设项目名称:填写建设项目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建设项目一致。

2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征(占)地单位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用地主体一致。

3总用地面积:与钉桩成果一致,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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