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1.内部检测控制
1.1公司质管处每月对各分厂、车间进行有害物质职业卫生检测。
1.2安全处、行政处负责全公司范围内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本公司职业卫生检查,了解评价卫生检测情况,定期公布和上报防治情况,作业场所有害物质浓度严重超标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以便采取措施改善作业环境。
1.3安全处监督公司职业卫生防治措施执行情况,发现有违章作业者,应及时制止,令其改正。
1.4质管处及时总结职业卫生检测结果,并将结果报安全处。 2.接受监督检测,落实控制措施
自觉主动接受县职业卫生监督所每年两次的职业危害检测,对检测超标因素采取控制、改善措施,并设标识牌告知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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