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竣工验收 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
工程名称: 城南大道新建工程
监理单位:江苏河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人章)
项目总监: 董 维 东
总工程师: 余 志 顽
法人代表: 董 维 武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制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ZJ21.6:市政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监理)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董维东 总监代表:徐建国 专业监理工程师:徐建国(兼)、朱劲林、李晓斌 监理工作的质量控制措施: (1)预防: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未经批准、开工条件不具备不得批准开工;施工过程中实施工艺和方法与方案有实质性不符,必须及时制止; (2)旁站:对于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返工造成的损失较大或难以事后通过检测确定其质量状况的,应进行旁站监理; (3)验收:对工程实施以工序验收为基础的分项工程验评制度; (4)试验与检测:按照规定的项目、频率和方法进行试验和检测,为工程质量验收和评定提供基础依据; (5)测量:按照规定的项目、频率和部位,对工程定位进行抽查,为工程质量验收和评定提供基础依据; (6)指令:对承包人违反合同文件的一般施工行为或质量后果,及时发出监理指令给予纠偏、整改或制止; (7)坚持程序:监理工程师要控制承包人的一切质量行为按照合同和监理工程师规定的程序进行,以达到对承包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目的。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ZJ21.6:市政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监理)
原材料、设备、半成品、成品等进场使用见证情况: 原材料、设备、半成品、成品等全部现场跟踪见证,原材料并经第三方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施工检测见证情况: 施工单位能按照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经自检合格后,经现场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送第三方检测单位检验。 功能性检测情况: 路基、路面弯沉、管道闭水等所有功能性试验检测合格,满足使用和设计要求。 主要工序及分部工程的质量认证情况: 道路工程质量评定 95.44 %,排水工程质量评定95.1 %,人行道工程质量评定 94.1 %,合格率为 100 %,认定为合格。 监理抽查质量情况统计及汇总: 经监理抽查、统计,该工程无质量问题,详见分项工程汇总表。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ZJ21.6:市政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监理)
监理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整改情况: 监理过程中未发现大的质量问题,偶尔发现小的质量问题,经现场监理指示,施工单位能够立即整改。 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的审查意见: 施工单位竣工报告经审查,符合要求,同意进行验收。 对工程总体质量及重要部位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评价: 该工程总体质量及所有使用功能均满足使用和设计要求。 工程质量缺陷情况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工程未发现质量缺陷。
项目总监: 董维东
监理单位(法人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ZJ19.1:申请行政处罚报告
市政工程竣工报告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城南大道新建工程 施工单位:盐城新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丁友军
总工程师: 邵忠群
法人代表: 刘达龙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ZJ19.1:申请行政处罚报告
工程概况: 城南大道(沿河路—幸福路)新建工程位于响水县城南,是响水县主干道之一,本工程设计起点为沿河路,终点为幸福路,道路结构,自上至下:机动车道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1cm沥青下封层+38cm二灰碎石基层+35cm12%石灰土和20cm10%石灰土垫层。非机动车道为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1cm沥青下封层+20cm二灰碎石基层+20cm12%石灰土和20cm10%石灰土垫层。人行步道为3*20*30cm火烧板+3cmM10水泥砂浆垫层+8cm C15细石混凝土基层+12cm12%石灰土垫层。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程数量: 按照施工设计图纸要求完成K0-020-K0+290所有工程量。 执行工程主要法律法规、施工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标准地情况: 严格按照下列规范、法规标准执行: a、响水县总体规划; b、建设单位提供的1:1000地形图文件; c、建设单位设计委托书; d、《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e、《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06) f、《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g、《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h、《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2000); i、《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j、《给排水设计手册》(第一册、第五册); k、《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l、现场勘探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ZJ19.1:申请行政处罚报告
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和复试的情况: 所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等齐全; 复试情况良好。 施工检测情况: 本工程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经自检合格后,报于监理复检,且经监理见证,由第三方检测单位检验,全部合格。 工程主要部位的功能性试验检测情况: 路基、路面弯沉、管道闭水等所有功能性试验检测合格,满足使用和设计要求。 主要工序及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情况: 道路工程质量评定 95.44 %,排水工程质量评定95.1 %,人行道工程质量评定 94.1 %,合格率为 100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ZJ19.1:申请行政处罚报告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质量问题。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单位工程评定为 95.27 %,合格。 工程遗留质量缺陷情况及其影响: 无。 项目经理:_________ 施工单位(章)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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