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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幕熏蒸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出入境植物、植物产品、木制品及木包装材料
等的帐幕熏蒸处理。
2、药剂
帐幕熏蒸使用的常用药剂有:溴甲烷、硫酰氟、磷化氢或环氧乙
烷与二氧化碳混合制剂等。熏蒸剂的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其
生产厂家必需三证 (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齐全。
3、器材
3.1 帐幕:
聚乙烯帐幕:厚度 0.15mm 以上,最多可以重复使用 6 次;聚氯乙烯帐幕:厚度 0.19mm 以上,最多可以重复使用 6 次;双面挂胶帐幕:如外观无破损,可多次重复使用。
3.2 熏蒸剂气体检漏及浓度检测仪器: XK系列熏蒸气体浓度检测仪或国外同类热导式气体浓度检测仪器 (灵敏度不低于 1 克/ 立方米 );
卤素检漏仪;磷化氢或环氧乙烷检测管。
3.3 气化器:气化器出口的熏蒸剂气体温度不低于20 摄氏度。
3.4 电风扇:溴甲烷熏蒸种子、苗木或鲜活植物产品时,必须使用电风扇,以便在短时向内将熏蒸剂气体与空气混匀.每分钟循
环风量应等同于熏蒸总体积。单个电风扇的风量以不大于70 立方米/分钟为宜;如果熏蒸体积大于 70 立方米,则相应地增加电风扇的数量。
3.5 其他器材:磷化铝盛药盘或盛药罐、投药管、钢瓶接嘴、测毒采样管、测温仪(温度计)、计算器、卷尺、磅秤、沙袋或水袋(直径不小于 15cm)、粘胶带、剪刀、支架和防毒面具等。
4、熏蒸场所
通风良好的库房或背风的露天场地,是合适的熏蒸场所。风力大
于5 级以上的地方不能进行熏蒸。必须具备平整无缝干净的水泥、三合土或沥青地面;其它地面如平整的泥土地面应进行六面封种苗、水果和蔬菜等鲜活货物,其熏蒸场所应避免 30 摄氏度以上的高温和阳
光直接照射。
熏蒸场所和工作区以及生活区之间要完全隔离开,并要保证间隔
50米以上的距离。固定的熏蒸场所离工作区或生活区的距离应该更远。
熏蒸场所不能有明火。
5、准备工作
5.1 拟定熏蒸方案:了解熏蒸场所是否适宜熏蒸,了解货物种类、品名、数 (重)量、体积、包装及堆垛情况;了解当日天气情况,估计熏蒸时的大气温度;查阅相关技术要求 (了解合同、信用证的有关要求、国外植物检疫部门的熏蒸要求,或向当地检验检疫机关咨询 )。根据前述情况和查阅的技术要求拟定熏蒸方案,报当地出入境检验检
疫机关批准。
如果熏蒸场所或货物种类不适宜熏蒸,应拒绝熏蒸。
5.2 检查药剂和器材:根据拟定的熏蒸方案准备熏蒸药剂和器材,确认所需药剂和器材已经备齐,有关仪器设备运转正常,防毒面具的
滤毒罐种类正确且有效。
5.3 测定温度及确定熏蒸方案:用数字测温仪分别测定货物内部
和大气温度。将感温头插入货物内部或水果、蔬菜的内部,并停
留 1 0 分钟以上,以便准确测定其内部温度.如果气温低于货物内部
温度 5℃以内或高于货物内部温度,以货物内部温度作为熏蒸温度;
如果气温低于货物内部温度 5℃以上,则以货物内部温度和气温的平
均值为准。熏蒸温度确定后,对拟定的熏蒸方案进行修正,最终确定
剂量和密闭熏蒸时间。
5.4 检查货物包装:如果被熏蒸货物使用不透气或透气性不好的
包装材料,应卸下不透气或透气不好的包装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措施,
能够确保熏蒸剂气体比较容易地扩散穿透进入被熏蒸货物的内部。
5.5 安放电风扇:如果进行种子、苗木、水果或蔬菜等鲜活货物的熏蒸,一定要安放电风扇。总堆垛小于 70 立方米的,可以根据其体积大小选择一个风量合适的电风扇,安放于堆垛一端顶部面朝堆垛
的另一端。如果要安放两个电风扇,则堆垛一端顶部安放一个电风扇
面朝堆垛的另一端,堆垛另一端地面上安放另外一个电风扇面朝堆
垛,从而使这两个电风扇吹出的风能够在帐幕内形成循环气流。电风扇要固定牢固。
5.6 安放投药管:根据堆垛的大小和长度,在垛顶均匀放置投药
管.堆垛长 8m 以下的,用溴甲烷或硫酰氟熏蒸,放置 l 根投药管;环
氧乙烷与二氧化碳混合气熏蒸,放置 2 根投药管。超过 8m 的,用
溴甲烷或硫酰氟熏蒸时,每增加6m 多放置一根投药管。环氧乙烷和二氧化碳混合气熏蒸时,每增加3m,多放置一根投药管。投药管端部应固定牢固。在没有进行气化投药的情况下一投药管端部要包裹固
定数层麻袋片,并在端部上方覆盖一块塑料布。
种苗、水果及蔬菜等鲜活货物的熏蒸,一定要气化投药,堆垛要
规范,货堆之间要留有足够的空间。垛顶要平整,而且还要安放支架,
使其货物的体积不能超过帐幕覆盖后堆垛总体积的3/4。投药管要牢
固安放在垛顶风扇的正前方。投药管安放好后,将投药管同钢瓶嘴进行紧密连接。
5.7 安放测毒采样管: l00 立方米以下的堆垛,在垛前面中部固定
1 根采样管: l00 立方米以上的堆垛,在垛前面对角线上均匀固定 3 根采样管,其中上下
2 根采样管分别距顶端或地面0.5 米。测毒采样管应准确标记。
5.8 苫盖和密封帐幕:将帐幕苫盖在堆垛上,要保证帐幕四周留
出 0.5m 左右的裙边.帐幕裙边应尽量展平,四角处要折叠规整。用
双排沙袋交错重叠地沿着垛四周将帐幕平整压实;两个沙袋之间最少
重叠 10-20cm。在堆垛四角和有测毒采样管及投药管等引出的地方,
两排沙袋上还要另外再压一个沙袋。
磷化铝熏蒸时,应先将帐幕苫盖好,然后测量苫盖帐幕后堆垛的
体积,并计算总投药量。将磷化铝片剂平均分盛于盛药盘或盛药罐
中.每个盛药盘或盛药罐中的磷化铝片数不能超过26 片。将已盛好
磷化铝片剂或丸剂的盛药盘或盛药罐沿堆垛底部四周均匀放置于帐
幕内。为了避免雨水可能进入盛药盘中,应将盛药盘垫高并离地
10-20cm.按上述方法用沙袋压封熏蒸帐幕。
种苗、水果.或蔬菜等鲜活货物熏蒸时,帐幕苫盖过程中要避免
被支架划破.帐幕苫盖好后,要保证堆垛四周有 2Ocm 以上的空间,以利于气体的循环。
5.9 测量体积并计算投药量:用卷尺精确测量。跨盖帐幕后堆垛
的长、宽、高:屋脊形尖顶堆垛,还应测量起脊处距地面的高度。分
别计算屋脊形部分的体积和下方体的体积,两者相加则为整个堆垛的体积。用熏蒸方案中的剂量乘以堆垛的总体积再除以1000,就是所需投药的总公斤数。
5.10 隔离熏蒸区:用绳索等将熏蒸区同周围隔离开,设立警戒区并张贴或悬挂明显的熏蒸警戒标志。
5.1l 投药前的最后检查 ;
5.11.1 开启双系列熏蒸气体浓度检测仪,检查是否工作正常。
5.11.2 检查所有的测毒采样管是否正确标记;是否有弯折或破损的地方。
5.11.3检查熏蒸帐幕是否有孔洞和撕裂的地方,如有要及时修补。
5.11.4 检查熏蒸警戒标志是否张贴或悬挂正确。
5.11.5 检查防毒面具是否准备妥当。
5.11.6 如需气化投药,此时应开启气化器(气化器水温不能低于65℃)。
5.11.7 检查钢瓶瓶嘴是否同投药管进行了牢固紧密的连接,熏蒸钢瓶是否放在了磅秤上.环氧乙烷熏蒸时,检查投药系统是否接地良好。
5.11.8 如果是进行种苗、水果或蔬菜等鲜活货物的熏蒸,此时应
开启电风扇,检查是否工作正常;帐幕内空气是否循环畅通。
5.11.9 要求无关人员离开熏蒸现场。
6、投药熏蒸及浓度检测
6.1 投药:钢瓶称重后,减去所需投入的熏蒸剂公斤数,然后在
磅秤上重新定位好。投药人员戴好防毒面具和防护手套。将钢瓶阀门慢慢打开,过几秒钟后重新关上。用XK系列熏蒸气体浓度检测仪(可用卤素检漏仪检查溴甲烷的泄漏)检查投药管所有接头,查看是否有
泄漏发生。无泄漏就可以正式开始投药,投药速度掌握在每分钟l-2
公斤左右。投药完毕,及时关闭钢瓶阀门,并准确记录投药结束时
间,即熏蒸正式开始时间。
气温低于 1 5℃或投药量大于 3kg或进行种苗等鲜活货物熏蒸时,
应气化投药。进行种苗、水果或蔬菜等鲜活货物熏蒸时,应先开启电
风扇然后再开始投药。投药结束后,电风扇继续开启 I 5—30 分钟,直
到帐幕内各点熏蒸剂气体浓度差小于 4g/m3 为止。电风扇开启时
间过长,会增大熏蒸剂气体的泄漏。
6.2 检漏:检漏人员戴好防毒面具,手拿卤素检漏仪(或 XK 系列
熏蒸气体浓度检测仪 )围绕堆垛四周仔细检查。注意检查堆垛四角、
投药管和测毒采样管引出处等帐幕与地面之间的地方。一旦发现泄
漏,要立即采取措施封堵。
6.3 浓度测定:用 XK系列熏蒸气体浓度检测仪按下列时间检测垛
内溴甲烷或硫酰氟气体浓度及其分布。
30分钟的浓度检测:此时的浓度检测结果能够说明堆垛的气密性、渗漏和吸附情况、不正确的药量计算和不当的投药方法。所有上
述情况应引起高度重视。此时垛内平均浓度应在投药剂量的 78%以上(在非气化投药及没有风扇帮助药剂气体混匀的情况下,不能达到
如此高的初始浓度 )。
2小时的浓度检测:此次浓度检测结果进一步说明是否有严重的
渗漏;货物是否强烈吸附熏蒸剂气体。此时垛内平均浓度应不低于投
药剂量的 65%。如果浓度检测值比投药剂量的说明泄漏或吸附严重,可以考虑采取补救措施
6 5%还要小很多,则(在非气化投药及没有
风扇帮助药剂气体混匀的情况下,很难达到如此高的浓度)。
熏蒸结束前的浓度检测:24—48H 的浓度值应为投药剂量的 5 0—30%左右。
6.4 熏蒸补救措施:溴甲烷、硫酰氟常压熏蒸,散气前规定的最
低浓度值一实际浓度检测值≤5克/立方米,延长熏蒸时间8—12H;>5 克/ 立方米的,须补充投药,并延长熏蒸时间 12—24H。补充投药前,应重新查补漏洞。
补充投药量计算公式:补充投药公斤数 =低于所要求的最低浓度数(克/ 立方米 ) ×1.木6(包装 2.0) ×熏蒸体积 (立方米 ) ÷1000。
种苗、水果或蔬菜等鲜活货物的溴甲烷熏蒸,不能采用上述熏蒸补救措施,更不能随意增加投药量或延长熏蒸时间。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要求或经 CT值计算后采用相应的补救措施。
磷化氢熏蒸,如果散气前的浓度检测值与规定的最低浓度值相差
不大,可以延长熏蒸时间2 4 小时加以补救,如果散气前的浓度检测
值大大低于规定的最低浓度值时,则应重新熏蒸。
7、通风散气
检测并记录散气前的浓度检测结果。如果散气前的浓度检测结果大于或等于规定的最低浓度值,则可以结束熏蒸,并进行通风散气。通风
散气时,熏蒸人员戴好防毒面具,先将堆垛两端的熏蒸帐幕揭起,进行通风。 2 小时以后,熏蒸人员佩戴防毒面具,将熏蒸帐幕全部揭下,彻
底通风。 l2-24 小时以后,货物方可搬动.通风不良的地方或水果等鲜活货物熏蒸后的散气,应采用排风设备进行通风散气。
结束通风散气,撤除熏蒸警戒区和警戒标志,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磷化铝残渣和其他废弃物。
填写熏蒸结果报告单,报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
8、中毒症状及基本救护
熏蒸人员中毒后,会出现头晕、目眩、无力、恶心、呕吐、嗜睡、神经麻木、呼吸困难和昏迷等症状:中毒严重的,甚至会死亡。发现
头晕:轻度中毒症状后,应立即停止熏蒸作业,并移至空气新鲜场所
休息,除去污染衣物,大量饮用茶水。中毒严重的,应立即送医院抢救。
9、不宜熏蒸的货物
9.1 不宜用溴甲烷熏蒸的货物:
汽车 ;
精密电子仪器设备 ;
黄油、猪油、脂肪 (除非保存于密封的铁罐内):
发酵粉、骨粉、木炭、硅藻土;.
羽毛、毛毯、马毛制品、羽绒枕头、毛毯衬料、牦牛毛毯:
含硫量高的纸张、专业用纸和新闻用纸:
碘盐、含硫或硫化物盐块;
含镁制品 ;
皮货特别是小山羊皮、皮制家具;
照相药品 (不包括胶卷和 x-光胶片 )、印相纸、制图用纸和荧光纸 ; 橡胶制品,特别是发泡橡胶、海绵和再生橡胶等:
大豆粉、全麦面粉和其他蛋白质含量高的面粉;
毛料制品,特别是安哥拉呢,软毛绒线、毛衣、人造纤维布等。9.2 不宜用磷化氯熏蒸的货物:
含铜、铜合金、黄铜、金和银的一切仪器设备、装
饰品、衣物及复写纸和未经冲洗的照相胶片等。
9.3 不宜用硫酰氟熏蒸的货物:
所有食用或饲料用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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