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和物的环境;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和物的环境;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和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
的爆炸性气体混和物的环境时;
0区:一般只存在于密闭的容器、贮罐等内部气体空间,在实际设计过程中
1区也很少 存在,大多数情况属于2区; 2、防爆电气设备类别:
防爆电气设备分为两类:
I类—— 煤矿井下用防爆电气设备
II类—— 除矿井以外的场所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 3、防爆电气设备级别:
因I类防爆电气设备是专供煤矿井下使用的,而煤矿井下的爆炸性气体主要是甲烷,所以I类电气设备不再分级;
II类 防爆电气设备,按其适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或最小点燃电流比分为A、B、C三级见下表
级别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mm 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 IIA ≥ > IIB <MESG< ≤MICR≤ IIC 4、防爆电气设备温度组别: ≤ < 各种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引燃温度分为六组,见下表:
组别 T1 T2 T3 T4 T5 T6
引燃温度t℃ 450<t 300<t≤450 200<t≤300 135<t≤200 100<t≤135 85<t≤100 设备允许最高表面温度t℃ 450 300 200 135 100 85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