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签到及请假规定:
1、员工早上需提前5分钟到店。如果有事不能按时到店需提前30分钟通知店长,否则按迟到处理,迟到或早退5分钟内罚款5元,10分钟内罚款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半天,免当日全部工资或辞退,旷工一天,免两天工资或辞退。 2、员工事假须提前向店长请假批准,事后请假的视矿工处理。
3、员工实行倒班制,工作未干完的情况下,需干完工作后方可下班,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理。如遇促销活动、收货或盘点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时,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将予以辞退。
4、员工如有替班或全天情况,离店与上班时间都应登记备注,中午的吃饭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
二、防损防盗的规定:
1、任何员工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超市,也不得将超市内商品私自拿出超市,否则按偷盗处理。
2、员工平时出入超市一律走出口,并主动向划票人员出视购物小票及随身物品。 3、员工在工作中由于过失造成商品损坏的,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商品的须按商品的10倍赔偿并予以辞退。
4、员工如有偷盗商品的,按商品价值的100倍以上罚款或移交机关处理。
5、员工在工作中,需加强店内防盗工作。如本组商品盘点超过千分之2.3将免去本组的全部奖金用于弥补商品损失,直到补齐为止。
注:各组员工都该列出本组内易丢失的物品,每天清点并与库存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店长反映。
6、员工在超市吃喝商品的一律按偷盗处理。 三、员工在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及规定: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得接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况需向部门组长申请接打,可在仓库接打,时间最多10分钟。
2、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购物,购物一律在下班后方可,晚上可在下班前10分钟内购物。员工购物一律到指定收款台交款。 3、员工不得在超市内坐着工作或休息。 4、员工不得在超市及库房内看书报。
5、员工不得空岗,如有事需要出超市需通知相关领导并在门口做好登记。 6、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吃饭或休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店长批准后方可。
7、员工在超市及库房内不得扎堆聊天。在卖场内不得揣兜抱胸,不得依靠货架。 8、员工在工作中不得接待亲友会客长谈。 9、员工的私人物品一律放在指定地点。 10、员工不得结伴或离岗上厕所。
11、员工之间必须搞好团结,不得打架骂人,有事须向领导反映处理。打架 骂人的一律予以辞退并免开当月工资。
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处于5—5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四、关于服务的规定:
1、公司视供货商及顾客为上帝,员工必须尊重供货商及顾客。如有与其打骂的一律予以辞退并免开当月工资。
2、任何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做好对顾客的周到服务,对顾客提出的问题必须耐心解答,不准说不知道或不清楚。
3、看到顾客手拿商品时须主动给顾客拿购物筐或购物车,帮助顾客。
4、我们的原则是顾客永远是对的,员工如果被顾客投诉,一律将受到处罚或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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