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工作奖惩办法
为了使我院创“二甲”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医院“二甲”评审顺利通过,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制定我院创“二甲”工作奖惩规定。
一、处罚规定:
1、对抵制评审工作的科室,科室负责人免职,扣罚科室全年绩效工资。
2、对无故不参加医院及“二甲办”的各种会议或不及时传达会议精神、不及时落实工作任务的负责人,发现一次扣罚负责人绩效工资100元,并全院通报批评;发现两次,扣罚加倍。
3、 对于无故不参加学习和会议的人员,发现一次扣罚100元,扣罚科室主任或护士长50元,并全院通报批评。两次以上不参加会议和学习的,扣罚加倍。
4、对不配合医院“二甲”办开展工作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评审所需材料的科室,每次扣罚责任科室绩效工资500元,并对责任人和科室负责人各扣罚绩效工资100元。
5、 二甲办各小组和受检科室互相推诿责任,或报喜不报忧,隐瞒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导致最后评审出现纰漏的,相关责任组和受检科室各扣罚一个月绩效工资。
6、抽查三基考试、技术操作考试、应知应会知识问答的人员在考核中被扣分的,扣罚当事人200元工资。
二、奖励规定:
1、每半年对参加会议、学习及考核情况进行排名,排名前2名的科室,奖励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各200元。
2、抽查三基训练、技术操作、应知应会问答的人员,在考核中成绩排名第一的,给予奖励200元。
三、附则
1、本规定由医院二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规定中未尽事宜,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解决。 3、全体干部职工以创二甲工作表现作为下年度专业技术职称晋级、聘任、进修学习、评优等活动的一条重要的参考指标。
4、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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