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表格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水利工程部分(2016年版)
第二篇 水利工程施工 7 土 石 方 工 程
7-1 开 挖
序号 7-1-1 规范名称及文号 条文号 《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条文内容 严禁在设计建基面、设计边坡附近采用洞室爆破法或药壶爆破法施工。 未经安全技术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严禁采用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 地下洞室洞口削坡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严禁上下垂直作业。进洞前,应做好开挖及其影响范围内的危石清理和坡顶排水,按设计要求进行边坡加固。 当特大断面洞室设有拱座,采用先拱后墙法开挖时,应注意保护和加固拱座岩体。检查结果 《水工建筑物地下 7-1-2 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 拱脚下部的岩体开挖,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拱脚下部开挖面至拱脚线最低点的距离不应小于; 对存在有害气体、高温等作业区,必须做专项通风设计,并设置监测装置。 洞内供电线路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3 电力起爆主线应与照明及动力线分两侧架设。 洞内电、气焊作业区,应设有防火设施和消防设备。 当相向开挖的两个工作面相距小于30m或5倍洞径距离爆破时,双方人员均应撤离工作面;相距15m时,应停止一方工作,单向开挖贯通。 竖井或斜井单向自下而上开挖,距贯通面5m时,应自上而下贯通。 采用电力起爆方法,装炮时距工作面30m以内应断开电源,可在30m以外用投光灯或矿灯照明。
7-2 锚 固 与 支 护
序号 规范名称及文号 条文号 条文内容 张拉操作人员未经考核不得上岗;张拉时必须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竖井或斜井中的锚喷支护作业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1 井口应设置防止杂物落入井中的措施。 检查结果 7-2-1 《水工预应力锚固7-2-2 施工规范》SL46-94 《水利水电工程锚喷支护技术规范》
7-3 疏浚与吹填
序号 规范名称及文号 条文号 《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 条文内容 对施工作业区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护栏和警示标志。 检查结果 7-3-1 应制定冲洗带油甲板的环保保护措施及发生油污泄露事故的急救预案。 SL17—2014 施工船舶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 施工船舶必须具有海事、船检部门核发的各类有效证书。 2 施工船舶应按海事部门确定的安全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作业区或警戒区,并设置符合有关规定的标志,以及在明显处昼夜显示规定的号灯、号型。 3 施工船舶严禁超载航行。 4 施工船舶在汛期施工时,应制定汛期施工和安全度汛措施;在严寒封冻地区施工时,应制定船体及排泥管线防冰冻、防冰凌及防滑等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5 挖泥船的安全工作条件应根据船舶使用说明书和设备状况确定,在缺乏资料 时应按照表的规定执行,当实际工作条件大于表中所列数值之一时,应停止施工。 表 挖泥船对自然影响的适应情况表 风(级) 船 舶 类 型 内河 >500m/h 绞吸200~500m/h 式 <200m/h 链斗式 750m/h <750m/h 33333 浪高 (m) 纵向流速 (m/s) 雾(雪) (级) 2 2 2 2 2 沿海 5 4 6 5 5 6 5 不适合 6 不适合 铲扬式 抓斗式 拖带轮泥斗容>4m 斗容≤4m 斗容>4m 斗容≤4m >294kW 33336 6 6 5 6 5 5 5 5 5~6 ~ ~ 2 2 2 2 3 ≤294kW 拖驳 6 不适合 3 严禁将各类垃圾和油水混合物直接排入江、河、湖、库中。
8 混凝土工程
序号 规范名称及文号 条文号 《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条文内容 对首次采用的树种,应先进行试验,达到要求后方可使用。 人员进出滑模的通道应安全可靠。 千斤顶和支承杆的最少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提升力时取条中1款、2款、3款之和或1款、2款、6款之和的大值。 2 千斤顶、支承杆的允许承载力及其最少数量计算方法应符合条的规定。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面板滑模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查结果 8-0-1 板施工技术规范》 SL32—2014 6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滑动模板应具有制动保险装置;采用卷扬机牵引时,卷扬所有滑模安装都应符合下列规定: 4 当滑模安装高度达到或超过 时,对安装人员必须采取高空作业保护措施。 陡坡上的滑模施工,应具有保证安全的措施。当牵引机具为卷扬机时,卷扬机应 设置安全可靠的地锚;对滑模应设置除牵引钢丝绳以外的防止其自由下滑的保险 每滑升1~3m,应对建筑物的轴线、尺寸、形状、位置及标高进行测量检查,并做好记录(施工记录表格见附录D)。 在滑模施工中应及时掌握当地气象情况,遇到雷雨、六级和六级以上大风时,露天的滑模应停止施工,采取停滑措施。全部人员撤离后,应立即切断通向操作平在施工的建(构)筑物周围应划出施工危险警戒区,警戒线至建(构)筑物外边 线的距离应不小于施工对象高度的1/10,且不小于10m。警戒线应设置围栏和明危险警戒区内的建筑物出入口、地面通道及机械操作场所,应搭设高度不小于的安全防护棚。 当滑模施工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在上、下工作面之间应搭设安全隔离棚。 施工升降机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运输人员的提升设备的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2,同时,应设置两套互相独立的防坠落保护装置,形成并联的保险。滑模施工现场的场地和操作平台上应分别设置配电装置。附着在操作平台上的垂直运输设备应有上下两套紧急断电装置。总开关和集中控制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露天施工,滑模应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应单独设置,不应与保护接地混合。 施工前应通过现场碾压试验验证碾压混凝土配合比的适应性,并确定其施工工艺参数。 每层碾压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按网格布点检测混凝土的压实容重。所测容重低于规定指标时,应立即重复检测,并查找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水工碾压混凝土施8-0-2 工规范》 SL53—94 连续上升铺筑的碾压混凝土,层间允许间隔时间(系指下层混凝土拌和物拌和加水时起到上层混凝土碾压完毕为止),应控制在混凝土初凝时间以内。 施工缝及冷缝必须进行层面处理,处理合格后方能继续施工。 拆除模板的期限,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不承重的侧面模板,混凝土强度达到以上,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 坏时,方可拆除。 2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混凝土达到下列强度后(按混凝土设计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计),方可拆除。 8-0-3 范》 SL677-2014 各种预埋铁件应待混凝土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并经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9灌浆工程
序号 9-0-1 规范名称及文号 条文号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条文内容 接缝灌浆应在库水位低于灌区底部高程的条件下进行。蓄水前应完成蓄 水初期最低库水位以下各灌区的接缝灌浆及其验收工作。 检查结果
第三篇 劳动安全与卫生
10 劳 动 安 全
序号 规范名称及文号 条文号 《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 GB50706-2011 条文内容 采用开敞式高压配电装置的独立开关站,其场地四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的 围墙。 机械排水系统的排水管管口高程低于下游校核洪水位时,必须在排水管道 上装设逆止阀。 地网分期建成的工程,应校核分期投产接地装置的接触电位差和跨步电位 差,其数值应满足人身安全的要求。 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零线应在电源处接地。 安全电压供电电路中的电源变压器,严禁采用自耦变压器。 检查结果 10-0-1 独立避雷针、装有避雷针或避雷线的构架,以及装有避雷针的照明灯塔上 的照明灯电源线,均应采用直接埋入地下的带金属外皮的电缆或穿入埋地金属管的绝缘导线,且埋入地中长度不小于10m。装有避雷针(线)的构易发生爆炸、火灾造成人身伤亡的场所应装设应急照明。 防洪防淹设施应设置不少于2个的独立电源供电,且任意一电源均应能满 足工作负荷的要求。 明沟工程可采用机械开挖或人工开挖,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农田排水工程技10-0-2 术规范》 SL4-2013 SL378—2007 3 挖掘机等机械在电力架空线下作业时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或采取安全措施。 操作平台及悬挂脚手架上的铺板应严密、平整、固定可靠并防滑;操作平 台上的孔洞应设盖板或防护栏杆,操作平台上孔洞盖板的打开与关闭应是可控和可靠的。 《水工建筑物滑动 10-0-3 模板施工技术规范》SL32-2014 操作平台及悬挂脚手架边缘应设防护栏杆,其高度应不小于120cm,横挡 间距应不大于35cm,底部应设高度不小于30cm的挡板且应封闭密实。在防护栏杆外侧应挂安全网封闭。 人货两用的施工升降机在使用时,严禁人货混装。 拆除滑模时,应采取防止操作人员坠落的措施,对空心筒类构筑物,应在 顶端设置安全行走平台。 爆破材料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坑1 导火线外表有折伤、扭破、粗细不均,燃烧速度超过标准速度5s/m,10-0-4 探规程》 SL166—2010 耐水时间低于2h及受潮、变质,不应使用。 2 电雷管脚线断损、绝缘、接触不良,康铜丝电桥大于Ω、镍铬丝电桥大于Ω及受潮、变质,不应使用。 3 炸药受潮变质、低温冻结变硬、高温分解渗油,不应使用。 爆破材料加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爆破材料加工应在专设的加工房进行。加工房应干燥通风、严禁烟火,配备消防器具。加工房与居民点及重要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 2 作业人员应穿棉质工作服。防水处理用的蜡锅应放置室外,其距离不小于10m。 3 导火线、雷管加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导火线长度应根据炮眼数量、深度、点炮时间及躲炮行走时间总和的2倍确定,最短不少于。 2)雷管中如有杂物,应用手指轻轻弹出,不应用口吹。导火线切口应整齐垂直插入管中与加强帽接触,用雷管钳钳紧,不应用克丝钳或其他方式卡紧。纸雷管用缠纸或缠线等紧固。 4 起爆药卷加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加工量不得超过当天需用量,加工后要妥善保管。 2)加工时用直径约7mm竹签或木签插入药卷70mm后将雷管插入,严禁使装炮及炮眼堵塞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装药前用吹砂管将炮眼中岩粉吹净,清除堵塞的岩块及岩屑,并用炮棍探明炮眼深度、角度是否符合要求。 2 装药长度宜为炮眼长度的1/2~2/3,掏槽眼可多装10%~20%,紧密堵 塞。 3 炮棍应用直径小于药卷直径6mm的竹、木质材料制成,端部要平齐,严禁使用金属棍。 4 起爆药卷宜装在由外向里的第二节药卷位置,也可采用双向起爆及反向起爆等方法。 5 炮眼堵塞物宜用粘土(塑性指数以13为佳),为增加摩擦阻力,粘土中起爆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火雷管起爆应遵守下列规定: 1)安全导火线长度根据点炮需用时间而定,宜为最短导火线的1/3。安全导火线燃尽或中途熄灭时,应立即离开工作面,不应继续点炮。 2)应使用电石灯或导火线,按爆发顺序点炮。每炮间隔时间为2s左右。 3)点炮后应仔细听记响炮数目是否与装炮数目相符。最后一炮响后至少隔 15min,待炮烟吹散后再进入工作面检查爆破效果。 2 电雷管起爆应遵守下列规定: 1)雷雨天气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 2)有涌水或有瓦斯的工作面应使用电雷管或导爆管起爆,严禁使用火雷管。 3)应根据爆发顺序采用延期雷管。杂散电流超过30mA时,严禁使用普通电雷管。 4)起爆线路应保持良好绝缘,断面应保持并联电流要求,电压应满足雷管串联要求,母线断面不得小于。 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用掏勺轻轻掏出炮泥,到达预定标志应立即停止,装入起爆药引爆。禁 止采用强行拉导火线或雷管脚线的办法处理。 2 采用上述方法处理无效时,可在瞎炮旁约400mm处平行凿眼,装药起爆处理。 露天爆破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地区同时放炮,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统一时间。 3 应控制爆破安全距离。炮眼直径为42mm以内,平地水平距离为200m,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2 支护前应检查硐壁、硐顶岩体稳定性,松动岩石应挖除。 5 支护应一次架好。靠近工作面的支护应采取加固和保护措施,及时修复放炮打坏的支护。 6 使用中的探硐,应经常检查支护的牢固性、安全性,及时加固、更换变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开挖工作面的氧气体积应不低于18%。 4 有瓦斯(CH4)和其他有害气体探硐工作面,人均供新鲜空气量不应低于5m3/min,通风风速不应低于s。 5 硐深超过300m时,应进行专门通风设计。按同时在硐内工作的总人数有害气体、粉尘、噪声监测及施工保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害气体、粉尘、噪声卫生安全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作面有害气体限量(按体积计)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 地下硐室有害气体最大允许浓度 名称 一氧化碳 二氧化碳 氮氧化物 二氧化硫 瓦斯 符号 CO CO2 [NO] SO2 CH4 H2S NH3 最大允许(体积)浓度% 硫化氢 氨 2)工作面空气粉尘含量不应大于2mg/m3。 2 有害气体及粉尘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3)在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的探硐施工,应对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突出的断层带、老窿、破碎带等部位每班至少监测两次,发现浓度不断升高,应加密监测。当有害气体超限时,应立即撤离工作人员或采取防护措施。 5)长期停止施工的探硐恢复生产时,首先应检查氧气、二氧化碳、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浓度。如不符合规定,应通风排放有害气体,达到标准后方可进硐施工。 放射性监测及施工保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火成岩地区、新构造活动部位等施工作业,应进行γ射线和放射性气体测试,判定是否存在放射性危害。 2 井、硐内施工人员的个人内外照射剂量大于年限制1mSv/a时,应根据救护装备应符合下列下规定: 1 在有瓦斯地区掘进探硐时,应按工作人员总数的110%配备自救器或送风面盔。低瓦斯地区宜用过滤式自救器,高瓦斯地区宜配用化学氧自救器。 2 施工单位应配备氧气呼吸器。 河底平硐施工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应打超前眼,深度不小于3m。 6 导井与河底平硐连接处应设置安全硐或躲避室。 7 应对围岩变形和地下水进行监测。 提升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提升钢绳安全系数应大于8,并应随时检查钢绳有无断股及损坏。 2 检查提升系统(钢绳、吊钩、吊环等)牢固程度,连接部件的安全系数应大于8。 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涌水量大时可设活动水泵吊盘,吊盘内可装一台或多台水泵。吊盘与出渣桶不应互相干扰。 2 水泵排水能力应大于预测涌水量的一倍,备用水泵比例应为1∶1,并提升应符合下列规定: 2 每隔5~10m宜设安全硐,提升机运行时,作业人员应进入安全硐内躲 避。 3 斜井中应设挡车器,矿车应带有安全装置。 5 井口应设挡车栏杆,矿车上来应先关好挡车栏杆才准摘钩。空车下放应 坑探工程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 工地机房、库房、宿舍等设施,不应修建在洪水位以下、危岩下以及山洪暴发所危及的冲洪积扇上。 4 爆破作业应确定安全警戒范围,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必要时要有专人 现场测试技术要求: 《核子水分-密度 现场测试中的仪器使用、维护保养和保管中有关辐射防护安全要求应10-0-5 仪现场测试规程》 第1部分 f) SL275—2014 按附录B的规定执行。 辐射安全 凡使用核子水分-密度仪的单位均应取得“许可证”,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书。 附录B(规范性附录) 由专业的人员负责仪器的使用、维护保养和保管,但不得拆装仪器内放射源。 仪器工作时,应在仪器放置地点的3m范围设置明显放射性标志和警戒线,无关人员应退至警戒线外。 仪器非工作期间,应将仪器手柄置于安全位置。核子水分-密度仪应装箱上锁,放在符合辐射安全规定的专门地方,并由专人保管。 现场测试技术要求: 第2部分 f) 现场测试中的仪器使用、维护保养和保管应执行本标准第1部分附录钻探设备安装和拆迁应遵守下列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钻 2 竖立和拆卸钻架应在机长统一指挥下进行。立放钻架时,左右两边设置牵引绷绳以防翻倒,严禁钻架自由摔落。滑车应设置保护装置。轻型钻架 10-0-6 探规程》 SL291—2003 爆破药包的包装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在距离钻场50m以外安全范围进行 作业。 药包与孔口安全距离:在水下作业应大于3m,干孔作业应大于5m。 滑坡地段钻进应遵守下列规定: 4 对有危险的滑坡体应设专人观察滑坡体的动态,如发现有滑动迹象时, 在河谷狭窄、水深流急处钻探,可架设钢索桥,钢索桥的设计应遵守下列 规定: 1 钢索桥应有专门设计文件,并应经上级机关批准后才能施工。 2 有关安全规定应随钢索桥设计书一并呈报,批准后执行。 3 钢索桥钻场的最低点应高于施钻期间最高水位3m,还应符合当地航运要求。 架设钢索桥应遵守下列规定: 4 风速在5级以上或雨、雪、雾天气,禁止施工架设。 钢索桥钻探时设备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5 禁止在5级大风和重雾、雨雪天气进行安装。 钢索桥钻探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每天应有专人检查索桥桩基、钢丝绳卡子等安全情况。 冰上钻探应在封冻期进行,透明冰层厚度应不小于m。冰上钻探期间,应 掌握水文气象动态,设专人负责观测冰层安全情况。 近海钻探应遵守下列规定: 5 风力大于5级时,钻船和平台不得搬迁和定位。浪高大于1m或钻船横摆角大于3°时,应停止作业。 6 风力6级、浪高1.5m时,钻船应停止作业,拔出套管避风;风力5级钻场工作人员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2 在钻塔上工作时,必须系牢安全带; 3 钻场设备安装之后,机长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装合格,方可开钻。 孔内事故处理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3 使用千斤顶起拔钻具时,千斤顶卡瓦应栓绑牢固,并挂好提引器,严防井下排水取芯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1 当井下采用潜水泵排水,或井壁不稳、照明不佳时,工作人员严禁在井下作业。使用的电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4 禁止井下与井口同时作业。 升降钻具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3 提放钻具时,提引器的快卡子应安全可靠;重物放倒摘掉快卡子时,应井口安全应遵守下列规定: 3 井下有人员作业时,井口应设专人看守,所用工具等,一律用系绳或由水上钻探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11 遇有重雾视线不清或5级以上大风时,禁止抛锚、起锚和移动钻船、钻场防风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1 高10m以上的钻塔,应设安全绷绳。 陡坡修建钻场和钻进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3 遇6级以上大风或雨雪连绵天气应停止施工,复工前进行安全检查。 防尘、防有害气体的综合处理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4 对含有瓦斯等有害气体的地下工程,应编制专门的防治措施。 《水利水电工程施各施工阶段用电最高负荷宜按需要系数法计算;当资料缺乏时,用电高峰 负荷可按全工程用电设备总容量的25%~40%估算。 对工地因停电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事故、引起国家财产严重损失的一下列地点不应设置施工临时设施: 1 严重不良地质区或滑坡体危害区。 2 泥石流、山洪、沙暴或雪崩可能危害区。 从有钉螺水域引水的涵闸(泵站),应因地制宜,修建防螺、灭螺工程设施。 在血吸虫病疫区新建、改建及加固堤防工程时,应结合堤防建设,采取灭 螺、防螺措施。 在血吸虫病疫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灌排渠系时,应采取防螺、灭螺措施。 在血吸虫病疫区整治河湖时,应采取防螺、灭螺措施。 10-0-7 工组织设计规范》 SL303—2004 10-0-8 《水利血防技术规范》 SL318—2011 在血吸虫病疫区新建、扩建和改建饮水工程,应采取水利血防措施,防止 钉螺污染水源和输水通道。 竖井吊罐及斜井运输车牵引绳,应有断绳保险装置。 井口应设阻车器、安全防护栏或安全门。 斜井、竖井自上而下扩大开挖时,应有防止导井堵塞和人员坠落的措施。 地下洞室开挖施工过程中,洞内氧气体积不应少于20%,有害气体和粉尘 含量应符合表的规定标准。 表 空气中有害物质的容许含量 《水工建筑物地下容许浓度 名称 按体积 (%) 二氧化碳(CO2) 1 按重量 (mg/m) — — 30 5 15 10 一氧化碳的容许含量与作业时间: 容许含量为50mg/m3310-0-9 开挖工程施工规范》 SL378—2007 附注 甲烷(CH4) 一氧化碳(CO) 氮氧化合物换算成二氧化氮(NO2) 二氧化硫(SO2) 硫化氢(H2S) 时,作业时间不宜超过1h; 容许含量为100mg/m3时,作业时间不宜超过; 容许含量为200mg/m3时,作业时间不宜超过 几个工作面同时爆破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确保起爆人员的安全和相邻 炮区的安全。 爆破完成后,待有害气体浓度降低至规定标准时,方可进入现场处理哑炮 并对爆破面进行检查,清理危石。清理危石应由有施工经验的专职人员负竖井和斜井运送施工材料或出渣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严禁人、物混运,当施工人员从爬梯上下竖井时,严禁运输施工材料或出渣。 爆破、高边坡、隧洞、水上(下)、高处、多层交叉施工、大件运输、大型 施工设备安装及拆除等危险作业应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应设专人进行 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沟、口等危险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应采 取加盖板或设置围栏等防护措施。 交通频繁的施工道路、交叉路口应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或信号指示灯;开 挖、弃渣场地应设专人指挥。 爆破作业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专人警戒并划定安全警戒区。爆破后须 经爆破人员检查,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能进入现场。洞挖、通风不良施工照明及线路,应遵守下列规定: 10-0-10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SL398—2007 3 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或有瓦斯的巷道内,照明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宿舍、办公室、休息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电炉。 利用电热的车间、办公室及住室,电热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油料、炸药、木材等常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使用场所、仓库,应有严 格的防火措施和相应的消防措施,严禁使用明火和吸烟。 施工生产作业区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用火作业区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应小于25m。 2 仓库区、易燃、可燃材料堆集场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应小于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1 进入施工现场,应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安全绳、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具及工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 脚进入施工现场。 3 严禁酒后作业。 4 严禁在铁路、公路、洞口、陡坡、高处及水上边缘、滚石坍塌地段、设备运行通道等危险地带停留和休息。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应保持安全 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表的规定。 表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 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1 (kV) 最小安全操作1~10 35~110 154~220 330~500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 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的规定。 表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kV) <1 1~10 35 高处临边、临空作业应设置安全网,安全网距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应超过,(m) 水平投影宽度应不小于。安全网应挂设牢固,随工作面升高而升高。 危险作业场所、机动车道交叉路口、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库 房、变配电场所以及禁止烟火场所等应设置相应的禁止、指示、警示标志。 高处作业下方或附近有煤气、烟尘及其他有害气体,应采取排除或隔离等 措施,否则不应施工。 高处作业前,应检查排架、脚手板、通道、马道、梯子和防护设施,符合 安全要求方可作业。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平台,应铺设固定脚手板,临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处作业时,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表的规 定,如遇特殊情况,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表 高处作业时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工器具、安装构件、接地线等与带电体的距离(m) 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带10及以下 20~35 44 60~110 154 220 330 高处作业时,应对下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理和采取相应措施后, 方可进行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并应配备消防器材和专人监护。 进行三级、特级、悬空高处作业时,应事先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 工前,应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设备转动、传动的裸露部分,应安设防护装置。 皮带机械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应紧急停机: 1 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安全距离: 1 设置爆破器材库或露天堆放爆破材料时,仓库或药堆至外部各种保护对象的安全距离,应按下列条件确定: 1)外部距离起算点:库房外墙墙根、药堆的边缘线、隧道式洞库的洞口地面中心。 2)爆破器材储存区内有1个以上仓库或药堆时,应按每个仓库或药堆分别核算外部 安全距离并取最大值。 2 仓库或药堆与住宅区或村庄边缘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库房或药堆与住宅区或村庄边缘的最小外部距离按表确定。 表 地面库房或药堆与住宅区或村庄边缘的最小外部距离 单位:m 存药量(t) 150~200 100~150 50~100 30~50 20~30 10~20 最小外部距离 1000 900 800 700 600 500 5~10 400 ≤5 300 2)隧道式洞库至住宅区或村庄边缘的最小外部距离不应小于表中的规定。 t) 100 50 30 20 10 3)由于保护对象不同,因此在使用当中对表、表的数值应加以修正,修正系数见表。表 对不同保护对象的最小外部距离修正系数 保护对象 修正系数 村庄边缘、住宅边缘、乡镇企业围墙、区域变电站围墙 地县级以下乡镇、通航汽轮的河流航道、铁路支线 ~ 总人数不超过50人的零散住户边缘 ~ 国家铁路线、省级及以上公路 ~ 高压送电线路500 kV ~ 220 kV ~ 5 110 kV ~ 35 kV ~ 6 人口不超过10万人的城镇规划边缘、工厂企业的围墙、~ 7 人口大于10万人的城镇规划边缘 ~ 注:上述各项外部距离,适用于平坦地形。依地形条件有利时可适当减少,反之应增加。 4)炸药库房间(双方均有土堤)的最小允许距离见表。 表 炸药库房间(双方均有土堤)的最小允许距离 单位:m 存药量(t) 150~200 100~150 80~100 50~80 30~50 20~30 10~20 5~10 ≤5 炸药品种 硝铵类炸药 42 35 30 26 24 20 20 20 20 序号 1 2 3 4 梯恩梯 ― 100 90 80 70 60 50 40 35 黑索金 ― ― 100 90 80 70 60 50 40 胶质炸药 ― ― ― ― 100 85 75 60 50 5)雷管库与炸药库、雷管库与雷管库之间的允许距离见表中的规定。 表 雷管库与炸药库、雷管库与雷管库之间的最小允许距离 单位:m 雷管数量(万发) 库房名称 200 雷管库与炸42 药库 雷管库与雷71 管库 注:当一方设土堤时,表中数字应乘2,双方均无土堤时应乘。 50 45 39 35 32 27 22 16 11 30 27 23 21 19 17 14 10 8 100 80 60 50 40 30 20 10 5 6)无论查表或计算的结果如何,表、表所列库房间距均不应小于35 库区照明 5 地下爆破器材库的照明,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采用防爆型或矿用密闭型电气器材,电源线路应采用铠装电缆。 5)地下库区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粉尘爆炸危险时,应使用防爆型移动电灯和防爆手电筒;其他地下库区,应使用蓄电池灯、防爆手电筒或汽油安全灯作为移动式照明。 爆破器材装卸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从事爆破器材装卸的人员,应经过有关爆破材料性能的基础教育和熟悉其安全技术知识。装卸爆破器材时,严禁吸烟和携带引火物。 2 搬运装卸作业宜在白天进行,炎热的季节宜在清晨或傍晚进行。如需在夜间装卸 爆破器材时,装卸场所应有充足的照明,并只允许使用防爆安全灯照明,禁止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火把等明火照明。 3 装卸爆破器材时,装卸现场应设置警戒岗哨,有专人在场监督。 4 搬运时应谨慎小心,轻搬轻放,不得冲击、撞碰、拉拖、翻滚和投掷。严禁在装有爆破材料的容器上踩踏。 爆破器材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运输爆破器材,应遵守下列基本规定: 7)禁止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摩托车和自行车等运输爆破器材。 8)运输炸药、雷管时,装车高度要低于车箱10cm。车箱、船底应加软垫。雷管箱不应倒放或立放,层间也应垫软垫。 2 水路运输爆破器材,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5)严禁使用筏类船只作运输工具。 6)用机动船运输时,应预先切断装爆破器材船舱的电源;地板和垫物应无缝隙,舱爆破器材贮存 3 贮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储存室,应遵守下列规定: 2)库房内贮存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应超过设计容量,爆破器材宜单一品种专 爆破工作开始前,应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统一的爆破时间和信 号,并在指定地点设安全哨,执勤人员应有红色袖章、红旗和口笛。 往井下吊运爆破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2 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不应运输爆破器材,严禁人员与爆破地下相向开挖的两端在相距30m以内时,装炮前应通知另一端暂停工作, 退到安全地点。当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15m时,一端应停止掘进,单头贯通。斜井相向开挖,除遵守上述规定外,并应对距贯通尚有5m长地段自上地下井挖,洞内空气含沼气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电雷管网路爆破区边缘同高压线最近点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表的规定(亦 适用于地下电源)。 表 爆破区边缘同高压线最近点之间的距离 高压电网(kV) 3~10 10~20 20~50 水平安全距离(m) 20 50 100 飞石 1 爆破时,个别飞石对被保护对象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及表规定的数值。 表 爆破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最小安全距离 爆破类型和方法 裸露药包爆破400 破碎大块岩矿 法 浅孔爆破法 300 200(复杂地质条件下或未形成台浅孔爆破 阶 工作面时不小于300) 露天岩石爆破 蛇穴爆破 深孔爆破 深孔药壶爆破 浅孔孔底扩壶 深孔孔底扩壶 洞室爆破 爆破树墩 爆破拆除沼泽地的路堤 水深小于 m300 按设计,但不小于200 按设计,但不小于300 50 50 按设计,但不小于300 200 100 与地面爆破相同 浅孔药壶爆破 300 爆破飞散物的最小安全距离(m) 表 爆破飞石对人员安全距离 序爆破种类及爆破方法 号 一般钻孔法爆破 扩壶爆破 药壶法 药壶爆破 岩基开挖工1 程 深孔药壶法 药壶爆破 松动爆破 深孔法 抛掷爆破 独头的洞内 有折线的洞内 平洞开挖爆破 地下开挖工2 程 道间 井深小于3 m 井开挖爆破 井深为3~7 m 井深大于7 m 不小于200 不小于100 不小于50 400 400 相邻的横洞或横通不小于50 相邻的上下洞间 相邻的平行洞间 根据设计定 不小于200 不小于100 不小于100 不小于50 根据设计定但不小于300 根据设计定但不小于300 扩壶爆破 不小于100 不小于300 不小于300 不小于50 危险区域的最小半径(m) 2 洞室爆破个别飞石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的规定数值。 表 洞室爆破个别飞石安全距离 单位:m 对于人员 最小抵抗线 200 200 300 300 400 500 500 600 300 400 500 600 600 700 700 800 对于机械及建筑物 n值 350 500 700 800 800 900 900 400 600 800 400 600 800 100 100 150 150 200 250 250 300 150 200 250 300 300 400 400 400 n值 250 350 500 550 600 600 700 800 300 400 550 650 700 700 800 300 400 550 650 700 700 8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200 1200 1000 1200 1200 1000 1000 对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容器、管道进行焊接与切割时,要将易燃物和有 毒气体放尽,用水冲洗干净,打开全部管道窗、孔,保持良好通风,方可进行焊接和切割,容器外要有专人监护,定时轮换休息。密封的容器、管严禁在贮存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车辆、容器等的库区内从事焊割 5Wnn在坑井或深沟内焊接时,应首先检查有无集聚的可燃气体或一氧化碳 7气体,如有应排除并保持通风良好。必要时应采取通风除尘措施。 放射性射源的贮藏库房,应遵守下列规定: 2 放射性同位素不应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其贮存场所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泄漏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 作业人员上岗前,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 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应上岗。 有边坡的挖土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3 施工过程当中应密切关注作业部位和周边边坡、山体的稳定情况,一旦发现裂痕、滑动、流土等现象,应停止作业,撤出现场作业人员。 开挖过程中,如出现整体裂缝或滑动迹象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人员、 设备尽快撤离工作面,视开裂或滑动程度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 洞室开挖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土10-0-11 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SL399—2007 7 暗挖作业中,在遇到不良地质构造或易发生塌方地段、有害气体逸出及竖井提升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2 施工期间采用吊桶升降人员与物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不良地质地段开挖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3 当出现围岩不稳定、涌水及发生塌方情况时,所有作业人员应立即撤至施工安全监测应遵守下列规定: 10 当监测中发现测值总量或增长速率达到或超过设计警戒值时,则认为不安全,应报警。 现场运送运输爆破器材应遵守下列规定: 4 用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2)严禁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雷管和炸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箱)洞室爆破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5 参加爆破工程施工的临时作业人员,应经过爆破安全教育培训,经口试或笔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装药填塞作业。但装起爆体及敷设爆破网路的作洞室爆破现场混制炸药应遵守下列规定: 13 混制场内严禁吸烟,严禁存在明火;同时,严禁将火柴、打火机等带制浆及输送应遵守下列规定: 2 当人进入搅拌槽内之前,应切断电源,开关箱应加锁,并挂上“有人操 当砂石料料堆起拱堵塞时,严禁人员直接站在料堆上进行处理。应根据料 物粒径,堆料体积、堵塞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设备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在电源启动柜或设备配电室悬挂“有人检修,不 许合闸”的警示标志。 在破碎机腔内检查时,应有人在机外监护,并且保证设备的安全锁机构处 于锁定位置。 木模板施工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0 高处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标出危险区;应实行安全警戒,暂停交通。 钢筋加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螺旋输送机应符合下列安全技术要求: 片冰机的安全技术要求: 3 片冰机运转过程中,各孔盖、调刀门不应随意打开。因观察片冰机工作 情况而应打开孔盖、调刀门时,严禁观察人员将手、头伸进孔及门内。 6 参加片冰机调整、检修工作的人员,不应少于3人,一人负责调整、检修。一人负责组织指挥(若调整、检修人员在片冰机内,指挥人员应在片冰机顶部),另一人负责控制片冰机电源开关,应做到指挥准确,操作无误。 混凝土拌和楼(站)的技术安全要求: 9 检修时,应切断相应的电源、气路,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合闸”的警示标志。 采用核子水份-密度仪进行无损检测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操作者在操作前应接受有关核子水分-密度仪安全知识的培训和训练,只有合格者方可进行操作。应给操作者配备防护铅衣、裤、鞋、帽、 手套等防护用品。操作者应在胸前配戴胶片计量仪,每1~2个月更换1次。胶片计量仪一旦显示操作者达到或超过了允许的辐射值,应即停止操作。 3 应派专人负责保管核子水分-密度仪,并应设立专台档案。每隔半年骨(填)料加热、筛分及储存,应遵守下列规定: 2 加热后的骨料温度高约200℃,进行二次筛分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高温、防烫伤的安全措施;卸料口处应加装挡板,以免骨料溅出。 搅拌机运行中,不应使用工具伸入滚筒内掏挖或清理。需要清理时应停机。如需人员进入搅拌鼓内工作时,鼓外要有人监护。 沥青混凝土碾压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6 机械由坝顶下放至斜坡时,应有安全措施,并建立安全制度。对牵引 机械和钢丝绳刹车等,应经常检查、维修。 心墙钢模宜应采用机械拆模,采用人工拆除时,作业人员应有防高温、防 烫伤、防毒气的安全防护装置。钢模拆除出后应将表面粘附物清除干净,施工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械设备、电气盘柜和其他危险部位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操作规底水封(或防撞装置)安装时,门体应处于全关(或全开)状态,启闭机 挂停机牌,并应派专人值守,严禁擅自启动。 喷砂枪喷嘴接头应牢固,严禁喷嘴对人,沿喷射方向30m范围内不应有人 停留和作业,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进行修理或更换。 在容器内进行喷涂时,应保持通风,容器内应无易燃、易爆物及有毒气体。 容器外应专人监护。 导叶进行动作试验时,应事先通告相关人员,应在水轮机室、蜗壳进人门 处悬挂警示标志,严禁进入导叶附近,应有可靠的信号联系,并应有专人《水利水电工程金10-0-12 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SL400—2007 蝴蝶阀和球阀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5 蝴蝶阀和球阀动作试验前,应检查钢管内和活门附近有无障碍物,不应有人在内工作。试验时应在进人门处挂“禁止入内”警示标志,并应设专人监护。 定子下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8 铁心磁化试验时,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定子周围应设临时围栏,挂警示标志,并应派专人警戒。定子机座、测温电阻接地应可靠,接地线截面积应符合规范要求。 转子支架组装和焊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化学溶剂清洗转子中心体时,场地应通风良好,周围不应有火种, 有绝缘要求的导轴瓦或上端轴,安装前后应对绝缘进行检查。试验时应对 试验场所进行安全防护,设置安全警戒线和警示标志。 变压器、电抗器器身检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5 进行各项电气试验时,应设立警戒线,悬挂警示标志。 附件安装及电气试验时,需符合下列规定: 8 现场高压试验区应设遮栏,并悬挂警示标志,设警戒线,派专人看护。 安装、调试时,需符合下列规定: 11 试验区域应有安全警戒线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被试物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 12 试验接线应经过检查无误后,方可开始试验,未经监护人同意严禁任硬母线、封闭母线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8 在高空安装硬母线时,工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并设置安全警戒线及警电缆头制作时,需符合下列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施10-0-13 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SL401—2007 6 现场高压试验区应设围栏,挂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试验区应设围栏、拉警戒线并悬挂警示标志,将有关路口和有可能进入试 验区域的通道临时封闭,并安排专人看守。 在进行高压试验和试送电时,应由一人统一指挥,并派专人监护。高压试 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 试验区应设围栏或拉警戒线,悬挂警示标志,将有关路口和有可能进入试 验区域的通道临时封闭,并应安排专人看守。 检查机组内部应3人以上,并应配带手电筒,特别是进入钢管、蜗壳和发 电机风洞内部时,应留1人在进入口处守候。 桥机试验区域应设警戒线,并布置明显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严禁上桥机。 试验时桥机下面严禁有人逗留。 严禁人员在吊物下通过和停留。 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生产场所 进食。 洞内作业前,应检查有害气体的浓度,当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规定标准时, 应及时排除。 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应停电并挂标志牌,标志牌应谁挂谁取。应 在检查确认无人操作后方可合闸。严禁机械在运转时加油、擦拭或修理作 严禁非电气人员安装、检修电气设备。严禁在电线上挂晒衣服及其他物品。 非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严禁安装、维修和动用特种设备。 进行停电作业时,应首先拉开刀闸开关,取走熔断器(管),挂上“有人作 业,严禁合闸!”的警示标志,并留人监护。 塔式起重机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在渠系建筑物的水深、流急、高差大等开敞部位,以及临近高压线、重要 《灌溉与排水渠系10-0-14 建筑物设计规范》 SL482—2011 《光伏提水工程技术规范》 SL540—10-0-16 《水利水电工程鱼道设计导则》 10-0-17 《小型水电站施工 管线及有毒有害物质等位置,应针对具体情况分别采取留足安全距离、设置防护隔离设施或醒目的警示标牌等安全措施。 挖孔灌注桩仅应用于桩孔直径大于80cm且井壁不会发生塌孔伤人现象的 地基,施工中井口应采用周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倒虹吸管侧旁应设置检修通道和两岸坡上的人行台阶。高水头倒虹吸管的 两岸坡人行台阶和桥式倒虹段的两侧,以及水深较大的进、出口、压力水光伏提水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5 在光伏阵列、水源口、蓄水池处应设有安全防护设施或警示标志。 10-0-15 电栅周围一定区域内应设明显警示标志,电极阵上应装红色指示灯。严禁 在电栅周围捕鱼、围观、游泳、驶船等。 危险作业场所、机动车道交叉路口、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存放场所、库房、 变配电场所以及禁止烟火场所等应设置相应的禁止、指示、警示标志。 安全规程》 SL626—2013 非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不应安装、维修和动用特种设备。非专业电气操作人 员不应进行电气安装、调试、检修等作业。 作业人员不应进入正在运行的挖掘机、起重机或吊索等设备工作范围内; 不应在吊物下通过和停留。不应在陡坡、高处及临水边缘、滚石坍塌地段、进入施工现场,应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防护用品,正确 使用安全绳、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具及工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爆破、高边坡、隧洞、水上(下)、高处、多层交叉施工、大件运输、大型 施工设备安装及拆除等危险作业应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应设专人进行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处作业前,应检查排架、脚手板、通道、马道、梯子等设施符合安全 要求。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平台,应铺设固定脚手板,临空边缘应设高度不低于的防护栏杆。 4 高处临边、临空作业应设置安全网,安全网距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应超过,水平投影宽度应不小于。安全网应挂设牢固,随工作面升高而升高。 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沟、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 标志,并应采取加盖板或设置围栏等防护措施。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严禁明火和吸烟。 施工过程中应当密切关注作业部位和周边边坡、山体的稳定情况,一旦发 现裂痕、滑动、流土、有害气体逸出及地下涌水等现象,应停止作业,撤施工安全监测时,当监测中发现测量值总量或增长速率达到或超过设计警 戒值时,则认为不安全,应报警。 当砂石料料堆起拱堵塞时,严禁人员直接站在料堆上进行处理。应根据料 物粒径、堆料体积、堵塞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设备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在电源启动柜或设备配电室悬挂“有人检修,不 许合闸”的警示标志。 在破碎机腔内检查时,应有人在机外监护,并且保证设备的安全锁机构处 于锁定位置。 混凝土拌和应符合下列规定: 5 搅拌机运行中,不应使用工具伸入滚筒内掏挖或清理。需要清理时应停机。如需人员进入搅拌鼓内工作时,鼓外应有人监护。 闸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9 底水封(或防撞装置)安装时,门体应处于全关(或全开)状态,启闭机应挂停机牌,并应派专人值守,严禁擅自启动。 检查机组内部应3人以上,并应配带手电筒,特别是进入钢管、蜗壳和发 电机风洞内部时,应留1人在进入口处守候。 在高空安装硬母线,工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并设置安全警戒线及警示标 志。 进行电气试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3 耐电压试验时,应有专人指挥,升压操作应有监护人监护。操作人员应 《水利水电地下工10-0-18 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SL642—2013 《水利水电工程调10-0-19 压室设计规范》 SL655—2014 《村镇供水工程设10-0-20 计规范》 SL687—《预应力钢筒混凝10-0-21 土管道技术规范》 SL702—2015 《水利水电工程施 工安全防护设施技 穿绝缘鞋。现场应设临时围栏,挂警示标志,并应派专人警戒。 导叶进行动作试验时,应事先通告相关人员,应在水轮机室、蜗壳进入门 处悬挂警示标志,严禁进入导叶附近,应有可靠的信号联系,并应有专人下列地区不应设置施工临时设施: 1 严重不良地质区或滑坡体危害区。 2 泥石流、山洪、沙暴或雪崩可能危害区。 调压室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埋藏式调压室的井口周边,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 半埋藏式调压室和地面式调压室应设置井口安全防护设施。 水塔应有避雷设施。 管道水压试验应有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按相关安全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水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3 管道水压试验过程中,后背顶撑、管道两端严禁站人。 电梯井、闸门井、门槽、电缆竖井等的井口应设有临时防护盖板或设置围栏,在门槽、闸门井、电梯井等井道口(内)安装作业,应根据作业面情况,在其下方井道内设置可靠的水平安全网作隔离防护层。 10-0-22 术规范》 SL714—2015 排架、井架、施工用电梯、大坝廊道、隧洞等出入口和上部有施工作业的通道,应设有防护棚,其长度应超过可能坠落范围,宽度不应小于通道的宽度。当可能坠落的高各种施工设备、机具传动与转动的露出部分,如传动带、开式齿轮、电锯、砂轮、接 近于行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必须安设拆装方便、网孔尺寸符合安全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等安装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6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设置防雨、防尘和防 砸设施。不应装设在有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环境中,施工用电线路架设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7 线路穿越道路或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时必须设有套管防护。管内不得有载人提升机械应设置下列安全装置,并保持灵敏可靠: 1 上限位装置(上限位开关)。 2 上极限限位装置(越程开关)。 3 下限位装置(下限位开关)。 4 断绳保护装置。 在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应配置必要的防毒护具,以备急用, 皮带栈桥供料线运输应符合下列安全规定: 9 供料线下方及布料皮带履盖范围内的主要人行通道,上部必须搭设牢固的防护棚,转梯顶部设置必要防护,在该范围内不应设置非施工必需的各类机房、仓库。 起重机械安装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起重机械应配备荷载、变幅等指示装置和荷载、力矩、高度、行程等限位、限制及连锁装置。 门式、塔式、桥式起重机械安装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4 桥式起重机供电滑线应有鲜明的对比颜色和警示标志。扶梯、走道与滑缆机安装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有从地面通向缆机各机械电气室、检修小车和控制操作室等处所的通道、楼梯或扶梯。所有转动和传动外露部位应装设有防护网罩,并涂上安灌浆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3 交叉作业场所,各通道应保持畅通,危险出入口、井口、临边部位应设皮带机安装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4 皮带的前后均应设置事故开关,当皮带长度大于100m时,在皮带的中 部还应增设事故开关,事故开关应安装在醒目、易操作的位置,并设有明制冷系统车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7 氨压机车间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盘柜与氨压机应分开隔离布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2)所有照明、开关、取暖设施等应采用防爆电器。 3)设有固定式氨气报警仪。 木材加工机械安装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应配备有锯片防护罩、排屑罩、皮带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装置,锯片防护罩底部与工件的间距不应大于20mm,在机床停止工作时防护罩应全部遮 进入施工生产区域人员应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进行2m(含2m)以上高空作业应佩戴安全带并在其上方固定物处可靠栓挂,以上高空作业时,其下方应铺设安全网。 焊接作业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0 高处焊割作业点的周围及下方地面上火星所及的范围内,应彻底清除金属加工设备防护罩、挡屑板、隔离围栏等安全设施应齐全、有效。有火花溅出或有可能飞出物的设备应设有挡板或保护罩。 机组安装现场对预留进人孔、排水孔、吊物孔、放空阀、排水阀、预留管道口等孔洞应加防护栏杆或盖板封闭。 尾水管、蜗壳内和水轮机过流面进行环氧砂浆作业时,应有相应的防火、防毒设施并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和警告标志。 高压试验现场应设围栏,拉安全绳,并悬挂警告标志。高压试验设备外壳应接地良好(含试验仪器),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水轮发电机组整个运行区域与施工区域之间必须设安全隔离围栏,在围栏入口处应设 专人看守,并挂“非运行人员免进”的标志牌,在高压带电设备上均应挂“高压危险”
11 卫 生
序号 规范名称及文号 条文号 条文内容 六氟化硫气体绝缘电气设备的配电装置室及检修室,必须装设机械排风装置,其室内空气中六氟化硫气体含量不应超过m,室内空气不应再循环,且不得排至其水厂的液氯瓶、联氨贮存罐应分别存放在无阳光直接照射的单独的房间内。加氯3检查结果 (氨)间和氯(氨)库应设置泄漏检测仪及报警装置,并应在临近的单独房间内水厂加氯(氨)间和氯(氨)库,应设置根据氯(氨)气泄漏量自动开启的通风 《水利水电工程劳11-0-1 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 GB50706—2011 系统。照明和通风设备的开关应设置在室外。加氯(氨)间和氯(氨)库外部应工程所使用的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其放射性指标限值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 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放射性指标限值 测定项目 内照射指数lRa 限值 ≤ 工程所用的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无机瓷质砖粘接剂等无机l 非金属装修材料,其放射性指标限值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 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限值 测定项目 内照射指数lRa 限值 ≤ l 《村镇供水工程技11-0-2 术规范》 SL310—工程室内所使用的包括胶合板、细木工板、刨花板、纤维板等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测定游离甲醛的含量或游离甲醛的释放量。 血吸虫病疫区的水利水电工程,应设置血防警示标志。 集中式供水工程,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 要求;受水源、技术、管理等条件限制的Ⅳ型、Ⅴ型供水工程,生活饮用水水质水利血防工程施工,应根据工程所在区域的钉螺分布状况和血吸虫病流行情况,制定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避免参建人员被感染。 在血吸虫病疫区施工,应采取措施,改善参建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同时设立醒目的血防警示标志。 水利血防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应制定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及运行调度方案,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人员被感染。 在水利血防工程运行管理区,应采取措施,改善运行管理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设立醒目的血防警示标志。 11-0-3 《水利血防技术规范》 SL318—2011 生产作业场所常见生产性粉尘、有毒物质在空气中允许浓度及限值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 常见生产性粉尘、有毒物质在空气中允许浓度及限值 阈限值(mg/m) 序有害物质名称 号 容许浓度 容许浓度 容许浓度最高 时间加权平均短时间接触3Pc—MAC 矽尘 含10%~50%游离SiO2 ― ― ― ― ― ― ― ― ― ― ― ― ― ― ― Pc—TWA ― 1 8 4 4 4 8 20 Pc—STEL ― 2 10 8 6 2 6 10 30 《水利水电工程施11-0-4 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SL398—2007 总尘 含50%~80%游离SiO2 含80%以上游离SiO2 含10%~50%游离SiO2 1 呼吸尘 含50%~80%游离SiO2 含80%以上游离SiO2 石灰石2 粉尘 硅酸盐3 水泥 4 5 6 总尘 呼吸尘 总尘(游离SiO2<10%) 呼吸尘(游离SiO2<10%) 电焊烟尘 其他粉尘 锰及无机化合物(按Mn计) 非高原 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工作地点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应符合表规定。 表 生产性噪声声级卫生限值 日接触噪声时间(h) 8 4 2 卫生限值[dB(A)] 85 88 91 施工作业噪声传至有关区域的允许标准见表。 表 非施工区域的噪声允许标准 等效声级限值[dB(A)] 类别 昼间 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工业区 55 60 65 夜间 45 50 55 工程建设各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施工人员职业健 康档案,对从事尘、毒、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职业体检,对确认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给予治疗,并调离原工作 生活供水水质应符合表的要求,并应经当地卫生部门检验合格方可使用。生活饮用水源附近不应有污染源。 表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编号 1 感官性状指标 2 3 4 浑浊度 臭和味 肉眼可见物 pH值 总硬度(以CaO计) 铁 锰 铜 锌 挥发酚类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氟化物 mg/L 14 氰化物 不超过 mg/L mg/L 项目 色 他异色 不超过3度,特殊情况不超过5度 不应有异臭异味 不应含有 ~ 不超过450 mg/L 不超过 mg/L 不超过 mg/L 不超过 mg/L 不超过 mg/L 不超过 mg/L 不超过 mg/L 不超过 mg/L,适宜浓度 mg/L~ 13 标准 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应呈现其 5 6 7 化学指标 8 9 10 11 12 施工过程中,洞内氧气浓度不应小于20%,有害气体和粉尘含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甲烷、一氧化碳、硫化氢含量应满足表—1的要求。 表—1 空气中有害气体的最高允许浓度 《水利水电地下工11-0-5 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642—2013 最高允许含量 名 称 %(按体积计算) 甲烷(CH4) ≤ - mg/m 一氧化碳的最高允许含量与作业时间 最高允许含量 3附 注 一氧化碳 ≤ 30 作业时间 (mg/m) 3《村镇供水工程设11-0-6 计规范》 SL687—(CO) 生活饮用水必须消毒。 HS) ~20min 2h以上 第四篇 水利工程验收 12 质 量 检 查
序号 规范名称及文号 条文号 条文内容 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实行见证取样。见证取样资料由施工单位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施工单位应按《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及有关技术标准对水泥、钢材等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并报监理单位复核。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检查结果 《水利水电工程施12-0-1 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76—2007 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有关单位应按有关合同进行交货检查 和验收。安装前,施工单位应检查产品是否有出厂合格证、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对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发生的变形、受潮、损坏等问题应作好记录,施工单位应按《单元工程评定标准》检验工序及单元工程质量,做好书面记录, 在自检合格后,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送监理单位复核。监理单位根据抽检资料核定单元(工序)工程质量等级。发现不合格单元(工序)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对施工中的质量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后,应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检测后,按照处理方案确定的质量标准,重新进行工程质量评定。
13 验 收
序号 13-0-1 规范名称及文号 条文号 《灌区改造技术规范》 GB50599—条文内容 对隐蔽工程,必须在施工期间进行验收,并应在合格后再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检查结果 13-0-2 《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应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验收工作应相互衔接,不应重复进行。 《水利水电建设工13-0-3 程验收规程》 SL223—2008 枢纽工程导(截)流前,应进行导(截)流验收。 水库下闸蓄水前,应进行下闸蓄水验收。 引(调)排水工程通水前,应进行通水验收。 水电站(泵站)每台机组投入运行前,应进行机组启动验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