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须知
来源:华佗健康网
图书室管理规定
为做好图书事的管理工作,保障图书室书籍有效利用,使职工有一个良好的借阅环境并方便职工借阅,请借阅书籍的职工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 职工凭公司工作证借阅书籍。
二、 报刊、杂志一律不得带出图书室。
三、 禁止损坏、撕毁、剪切书籍和报刊杂志,违者照价赔偿。
四、 每次借阅书籍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每超过一天罚款1元,超过归还时间30天者,视为不归还,则取消罚款,每本按100元从工资里面扣除。
五、 禁止在图书室喧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
六、 禁止酗酒、闹事者入内。
七、 违反上述规定者,除罚款外,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工会图书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