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风险评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有效辨识企业在生产、管理、服务、活动过程中存在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对它们进行分析评价,评定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合理划分风险等级,确定优先控制顺序,为安全生产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从风险管理的范围与评价方法、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隐患治理和风险信息更新等环节进行规定。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及实施的具体操作指南,执行企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
第三条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申报登记、监测、评估、监控管理,执行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二章 风险评价组织及职责
第一条 风险评价组织机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总监
成员:安全环保处、机动工程处、生产处、技术处、质检处、工会有关人员、催化车间主任、常减压车间主任、气分车间主任、储运车间主任、动力车间主任、仪电车间主任、机维修车间主任
第二条 危险源等级可分为以下四级:
A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多人伤亡或引起火灾、爆炸,造成设备、厂房设施毁灭性破坏者,或虽事故程度不太严重,但事故频率高,经常造成人员伤亡和影响生产者.
B级,可能造成一人死亡或虽未死亡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终身致残重伤)的伤害,或造成局部停产一个班以上者。
C级、可能造成人员局部丧失劳动能力(愈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重伤)的伤害,或造成生产中断一个班以上者。
D级、可能造成人员微伤、轻伤、或伤愈后能在原岗位工作的一般性重伤的伤害,并未造成生产中断.
第三条 职责 (一)有关责任人职责 1、总经理的职责
(1)组织领导开展全公司危险化学品系统的危险源分级控制管理,检查危险源管理办法及有关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2)督促职能处室对A级危险源进行检查,并对所查出的隐患实施整改措施,同时,了解全公司A级危险源的分布状况及存在重大缺陷状况。
(3)审阅和批示有关车间处室报送的危险源隐患汇总表,并督促或组织对其及时进行整改。
(4)对全公司A级危险源漏定或失控及由此而引发的死亡及以上事故承担责任.
2、副总经理的职责
(1)负责组织本单位开展危险源分级控制管理,督促车间和处室落实危险源管理办法及控制措施。
(2)对本单位A级、B级危险源按分级管理的规定进行认真检查,并了解本单位危险源的分布情况及存在的重大缺陷问题。
(3)督促车间及检查部门对A、B、C级危险源进行严格检查.
(4)审阅并批示安环处报送的危险源隐患汇总表,督促或组织车间和处室及时对隐患进行整改。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隐患,应及时上报公司,并检查落实临时措施加以控制。
(5)对本单位A、B级危险源漏定或失控及由此引发的事故负责.
3、车间正、副主任的职责
(1)负责组织本车间开展危险源分级控制管理,落实危险源管理办法与有关措施。
(2)对本单位A、B、C级危险源进行检查,并了解本车间危险源的分布和存在的重大缺陷.
(3)督促车间职能组及所属班组对危险源进行认真检查. (4)及时审查并批示班组报送的危险源隐患整改材料。对新上报的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隐患,应及时向经理及安全处报告,并对物理整改的隐患采取有效地临时控制措施。
(5)对本车间A、B、C级危险源漏定或失控而导致的死亡事故负责.
4、班组长的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危险源控制管理,熟悉各级危险源控制的内容,督促各岗位人员(包括本人)对各级危险源进行检查.
(2)对本班组查出的隐患当班不许整改完毕,确实无力整改的应及时上报车间,同时立即采取有效的临时性措施.
(3)对本班组内危险源进行认真检查,对隐患整改或信息反馈方面出现的失误及由此引发的各类事故承担责任。
5、岗位操作人员的职责
(1)必须熟悉本岗位有关危险源的检查控制措施内容,当班检查控制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2)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班组,并协助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则应采取临时有效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3)对因本人在危险源检查、信息反馈、隐患整改、采取临时措施等方面延误或弄虚作假,造成危险源失控而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
(二)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
(1)督促本单位开展危险源分级控制管理,制定并实施管理办法,负责综合治理.
(2)负责组织本单位对相应级别危险源危险因素的系统分析,推行控制技术,不断落实、深化、完善危险源的控制管理。
(3)分级负责组织危险源辨识结果的验收与升级、降级及撤点、销号审查。
(4)按期深入现场检查(或抽查)本级危险源的控制情况. (5)负责危险源控制点的信息管理。
(6)按规定的期限及时填报危险源隐患汇总表。
(7)督促检查各级对查出或报来隐患的处理情况,及时向主管经理报告。
(8)对危险失控而引发的相应级别伤亡事故,组织认真调查分析,按本规定查清责任人并及时报告领导。
(9)负责按本规定的内容进行危险管理的考核。
(10)对因本部门工作失误或延误,造成危险源漏定或失控及由此造成的相应级别工伤事故负责。
第三条 危险源管理分工
A级—-由公司各主管副总经理负责,相关职能部室负责检查,安全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B级-—由分公司副经理负责,相关职能处室检查,安环处监督管理,车间主任负责管理,班组长负责日常管理。
C级——由车间副主任负责,车间安全员、班组长负责检查,安环处负责监督管理,班组长负责日常管理。
D级--由班组长负责,岗位工人负责检查,安全员负责监督管理。 第四条 风险评价管理程序
(1)由班组按工种和作业内容进行讨论确定本班组危险源。 (2)危险源确定后进行分级,并由班组讨论控制措施,汇总上报车间。
(3)车间将所属班组上报危险源汇总后,召开技术人员、班组长、老工人参加的研讨会,对班组确定的危险源、控制措施、责任人是否妥当,进行认真研讨后上报安环处。
(4)由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主持,召集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对分公司危险源进行综合论证确定后,并研究具体危险源管理办法上报总公司。
(5)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召集有关部室、人员对分公司上报的危险源进行综合论证,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制定具体管理方法,上报安委会。
第三章 范围与评价方法
第四条 风险评价的范围包括: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人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8)企业周围环境;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第五条 本公司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检查表法,进行风险评价。
工作危害分析法:从作业活动清单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该方法是针对作业活动而进行的评价。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设备和操作有关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安全检查表分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规程的分析。
第六条 评价准则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评价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本评价准则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0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令第397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令第344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监管局令第10号)
《安全评价通则》(监管局安监管技装字〔2004〕37号)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15236-94)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第七条 风险评价准则:
采用风险度(D)=可能性(L)×后果严重性(C) 具体如下:
1、 危险源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分值 标 准 完全可以预料[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5 措施,危险源事件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相当可能[危险源事件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4 测系统,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危险源事件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可能,但不经常[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防装置、没有3 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险源事件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危险源事件一旦发生较能及时发现,2 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比较有效地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或者很不可能,可以设想[危险源事件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还未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 极不可能[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1 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2、事件后果(C)判别准则 分数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人员伤亡程度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 不符合上级的方度 亡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严重,重伤、严轻(微)伤 下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灾难,数人死财产损失、设备设施毁坏 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及以上 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 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 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环境破坏 大面积环境破坏 企业及周边环境破坏 企业范围内环境破坏 车间范围内施周围受影响 形象受损程度 重大国际或国内影响 全市、同行业影响 化医集团影响 本企业、本车间、部门 5 4 3 2 针、制度、企业规章制重职业病、重大,在1万元及以上,5万元以受影响、设备、设1 不利于基本的安全卫生要求 引人注目,一般无损伤 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 基本无影响 本岗位或作业点 3、风险值(D)及风险等级的确定 (D)分数值 20-25 15-16 10-12 改 6—8 意 1-5 受 第三章 风险评价
第 企业成立厂级和车间(分厂)级两级风险评价组织,风险评价组织的成员和职责以及评价时机要求.
第九条 各单位应依据企业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
第十条 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第四章 风险控制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按规定程序审批,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及以上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
1、考虑:⑴可行性;⑵安全性;⑶可靠性;
稍有危险,可以接可接受风险 一般危险,需要注一般风险 危险程度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显著危险,需要整较大风险 较大风险 风险等级 不可接受风险 2、包括:⑴工程技术措施;⑵管理措施;⑶培训教育措施;⑷个体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第五章 隐患治理
第十三条 针对厂级风险评价组织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企业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车间级风险评价组织评价出的隐患项目,应按规定程序上报,并限期治理。企业和车间均应建立隐患治理台帐.
第十四条 企业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2)评审意见;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5)竣工验收报告。
第十五条 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报告。
第十六条 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第六章 风险信息更新
第十七条 企业应适时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隐患。
第十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评审或检查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
第十九条 企业应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 3、技术改造项目;
4、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安环处负责解释。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风险管理职责分工
公司董事会作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主要履行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一)审议并向股东会提交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 (二)确定企业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批准风 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三)了解和掌握企业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风险管理现状,做出 有效控制风险的决策;
(四)批准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 准或判断机制;
(五)全面风险管理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 公司高管层作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主体, 主要履行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一) 批准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
(二) 批准风险控制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报告; (三) 批准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臵及其职责方案;
(四) 批准风险管理措施, 纠正和处理任何组织或个人超越风险管理 制度做出的风险性决定的行为;
(五) 督导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
(六) 审议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七) 审议重大决策、 重大风险、 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 准或判断机制,以及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
(八) 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综合报告; (九) 审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臵及其职责方案;
(十) 办理董事会授权的有关全面风险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公司风险控制部作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管理、 执行部门,主要履行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一) 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二) 研究提出跨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 重大风险、 重大事件和重要 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三) 研究提出跨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报告;
(四) 研究提出风险管理策略和跨职能部门的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 案,并负责该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对该风险的日常监控;
(五) 负责对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 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的改 进方案;
(六) 负责组织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七)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风险管理日常工作;
(八) 负责指导、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全资、控股子 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九) 办理风险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其他职能部门、事业部及子、分公司作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参与部门,主要履行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一) 按照公司风险管理总体安排, 配合风险控制部完成本部门业务 流程的风险辨识、分析及评价,并对相关风险进行审核和确认; (二) 研究提出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重大决策、 重大风险、 重大事 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三) 研究提出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报告; (四) 做好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 (五) 做好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有关工作;
(六) 建立健全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子系统; (七) 及时收集、分析、反馈风险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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