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安全管理 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一、安全管理科学理论提出的原因
安全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如果这项工作做不好,势必会给企业和职工造成巨大的损失,因而,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势在必行。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告诉我们,安全的需要处于第二个层次,是一个基本的需要。常识则告诉我们,没有人希望事故降临在自己头上。因此,每个人都应该具有安全的需要,它理应成为人们的优势需要。懂得安全的理论知识、学会安全的操作技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等,这是职工的需要。需要是个体内在响应的基础,也是内在驱动力的来源。这就使得安全教育与个体需要之间有了一个契合点,这就是安全教育能迎合职工的心理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讲,受教育者应该对安全教育做出积极的响应。可是,在现实中,安全教育的效果很难说十分理想。其原因是,理论上的应该“响应”与现实中“是否会响应”存在着差距。缩短差距的根本措施是注重安全教育方法和安全教育形式。通过方法和形式的改变来引导受教育者,激发内驱力,使受教育者产生思想共鸣。根据科学技术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09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9]71号)要求,监管总局于5月20日至26日在全国范围开展以”科技兴安,安全发展”为主题的2009年安全生产科技活动周。这项活动的开展,预示着传统的安全管理方式已经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我们需要应用科学的管理方式提高基层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基层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
(一)宣传教育缺少灵活性和多样性。基层工作注重效益的产出和事务性的工作,在安全教育方面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安全管理人员多数是基层工人成长起来的,缺少理论的指导和应用,最终导致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处于肤浅的表面性工作,不能真正的触动职工的内心世界和敏感的神经,一般职工也只是听听而已,根本没有深入人心,也没有起到宣传教育的作用,造成职工的安全意识淡薄。
(二)轻视事前管理,注重事后管理。一般在出现安全事故后,单位必须处理,然后加强安全工作的管理,大有“亡羊补牢”的感觉,这样就容易埋下隐患,可能在短时间内会引起职工的注意,但事情过去后,依然故我,所以产生下一次安全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
(三)不能调动每个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我们在安全管理中,都有细致的安全措施和制度,但是没有深入到职工的心中。安全问题没有深入人心,广大职工认为,安全管理工作是领导的分内之事,与自己关系不大,所以,从思想意识上人们就没把安全问题放在心上,更谈不上积极主动地配合领导,形成领导干部孤立地实行安全管理,收效很小。
三、安全管理中“科学理论”的提出
(一)“墨菲定律为我们揭示:不能忽视小概率危险事件
做任何一件事情,如果客观上存在着一种错误的做法,或者存在着发生某种事故的可能性,不管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小,当重复去做这件事时,有某人按照错误的做法去做,事故总会在某一时刻发生。这就是“墨菲定律”,即只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存在,不管可能性多么小,这个事故迟早会发生的。墨菲定律带来如下启示:
1、不能忽视小概率危险事件,实现“零缺陷作业”。
由于小概率事件在一次交通运输中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就给驾驶员一种错误的理解,即在一次活动中不会发生。与事实相反,正是由于这种错觉,麻痹了人们的安全意识,加大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其结果是事故可能频繁发生。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细节,培养驾驶员日常的安全习惯,不能“忽视小概率危险事件”,必须重视小概率危险事件对我们安全管理工作所带来的恶劣影响。要对基层全员开展危害辩识,进行风险评价,制定作业过程危险控制措施,实现“零缺陷作业”
2、不能忽视定律警示意义,安全管理需要“警钟长鸣”
安全管理的目标是杜绝事故的发生,而事故是一种不经常发生和不希望有的意外的突发事件。这些意外的突发的事件发生的概率一般比较小,就是人们所称的小概率事件。由于这些小概率事件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发生,所以,往往被人们忽视,产生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这恰恰是事故发生的主观原因。墨菲定律告诫人们,安全意识时刻不能放松。要想保证安全,必须“时时,事事、处处”注意安全,安全管理“警钟长鸣”。
(二)“破窗理论”为我们揭示:不能忽视暗示性的纵容
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根据试验,提出了 “破窗理论”。如果有人打坏了房屋的一扇窗户,打碎玻璃者未受到惩罚,破碎的窗户又未得到及时修理,在这种情况下,别人就可能受到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最终造成千窗百孔、积重难返局面。
在交通安全管理过程中,总会有怀着侥幸心理的人去钻制度的空子,或者“无意”地破坏了制度,成为第一个“打破玻璃者”。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常常发现驾驶员未系安全带;“你不系安全带,没人说,没人管,这不暗示我也可以不系安全带吗?”。这就是安全管理上暗示性的纵容,这“暗示性的纵容”,塑造了多少个“打破玻璃者”。有多少块“玻璃”被打碎!“破窗理论”带来如下启示:
1、不能忽视第一块“破玻璃”,必须及时修好“防微杜渐”
“破窗理论”提醒我们抓安全生产必须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既要及时修理“第一块被打碎的窗户玻璃”,又要给第一个“打碎玻璃者”以警示,以防范步其后尘
者。
2、不能忽视事故苗头,必须“彻底消灭”
破窗理论”警示我们任何制度都有被破坏的可能,任何管理上的疏忽都可能酿成大的祸端。因此必须持之以恒,堵塞各种可能造成事故的漏洞,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维护安全制度的权威性,不能让制度管理流于形式,绝不给任何威胁安全生产局面的人或行为以可乘之机。
3、不能忽视事故(事件)责任人的处理,必须“责任追究”
作为基层管理者,如果缺乏捍卫制度的责任心,或者碍于人情世故对违规者放任自流,容忍了“第一块玻璃”被打碎,没有给违规者任何警戒惩罚,那么就会暗示周围的人打碎“一块玻璃”无关大局,纵容更多的人加入“破窗者”的行列,加剧车窗破坏的进度。这样再好的安全管理制度也会形同虚设,丝毫起不到警戒约束的作用,给企业的安全生产留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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