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知识讲义:必修一第一单元政治发展内容结构梳理第一单元
第一单元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一、夏朝:
王位世袭制、“家天下”、公共权力
二、商朝:
1. 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从此开始(甲骨文); 2. 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实行宗法制;
3. 神权与王权紧密结合(突出表现:凡事都要通过占卜予以决定)
三、西周
(一)分封制
1. 含义:又称封邦建国,周天子把一定的土地和人口,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
2. 目的:扩大周朝的统治范围,巩固周王朝的奴隶制统治(“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3. 对象:同姓王族、异姓功臣、先代贵族 4. 内容:
①权利:诸侯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用人权、行政权、财政权、军事权)
②义务:定期朝贡、并提供军赋和力役(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朝觐述职) 5. 分封的主要诸侯国:齐、鲁、燕、卫、宋、晋等
6. 演变:分封制开始于周武王,破坏于西周后期,崩溃于春秋战国。
7. 影响
①积极:分封制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控制,形成对周王室的拱卫,扩大统治区域,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
②消极:分封制埋下了地方分裂割据的祸根,后来诸侯国中出现了强国兼并弱国的形势,使周天子的权威逐渐削弱。
(二)宗法制
1. 含义:按照血缘宗族关系的亲疏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的制度。 2. 实质:按血缘亲疏关系分配政治权利
3. 目的: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加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维护周王朝的统治和政权的稳定
4. 最大特点: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即正妻所生的长子) 5. 宗法等级: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6. 作用:
①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
②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防止贵族间因权力的继承问题发生纠纷; ③以后,宗法制成为我国数千年来封建统治者享受特权的依据,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
7.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关系:二者互为表里、相互依存,宗法制是维系分封制的血缘纽带,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二者共同构成了西周的两大政治支柱。
四、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1. 神权与王权相结合;
2. 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国家政治结构(最基本的特点) 3. 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高度集中
秦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
▲概念辨析:
专制主义:指皇帝个人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是一种决策方式)
中央集权:指中央与地方权力分配中,全国军政财大权归属中央,地方完全由中央管理和控制,绝对 服从中央。
一、战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萌芽
1. 理论:法家思想
2. 实践:商鞅变法及各国变法
二、秦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
1. 皇帝制度的确立:
①由来:三皇五帝的传说。秦王嬴政将三皇五帝名称合为“皇帝”,自称始皇帝。 ②基本特征:皇位世袭、皇帝独尊、皇权至上:全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一切大权,由皇帝总揽。中央和地方的主要官员,都由皇帝任免。军队的调动以虎符为凭据,虎符由皇帝控制,发给。
③本质:君主专制
2. 中央官制:三公九卿制
①三公: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事 太尉——协助皇帝管理全国军务
御史大夫——负责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并负责监察百官
②九卿:丞相之下设九卿,分管各项具体政务,是中央政府的职能部门,即奉常、郎中令、卫尉、宗正、太仆、廷尉、典客、治粟内史、少府。
3. 地方行政机构:郡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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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由来:商鞅变法时,废分封,行县制。秦统一后,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在全国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
②内容:郡:最高的地方行政机构,设郡守、郡尉和监御史,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
县:设县令、县丞、县尉,分管行政、司法和治安。郡、县长官由皇帝任免,不得世袭。 乡、里、亭:县以下还有“乡”、“里”两级地方行政机构及负责地方治安的“亭” (秦之后建立西汉的刘邦,原本是一个亭长。)
③作用:与分封制相比较,最主要的差别在于形成了中央垂直管理地方的形式。郡县长官一概由皇帝任免调动,不得世袭。
4. 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影响
①对秦朝的影响:一方面有利于封建经济文化的发展,对祖国疆域的初步奠定,巩固国家统一,及形成中华民族起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秦朝依靠皇帝的专制权威,加强对人民的压榨,造成阶级矛盾迅速激化。
②对后世的影响:秦朝建立的中央集权专制统治的政治制度具有很大的开创性,它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且不断加强与完善。
5. 秦巩固统一的其他措施(初中、人物选修):
①经济:统一度量衡、货币 ②文化:统一文字,焚书坑儒、挟书令
③军事:征百越、击匈奴;筑长城 ④交通:修驰道,直道,开人工渠道(灵渠)
从汉至清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
一、中央官制的演变
1. 汉朝
①沿袭秦朝皇帝制度、三公九卿制; ②汉武帝频繁更换丞相;
③设中朝(内朝),由皇帝亲信近臣(侍从、秘书)构成(这些人身份低微,被皇帝破格使用担任尚书令、侍中等),参与国家政治中枢的决策,导致由丞相、御史大夫为首所构成的官僚机构成了“外朝”,被拒于政治决策之外,相权削弱,君权加强。
2. 隋唐:实行三省六部制。
①中央的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相权一分为三,三省之间既合作,又互相牵制和监督,削弱了相权,保证了君权的独尊。
②尚书省之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3. 北宋
①设中书门下为最高行政机构,行使宰相职权,长官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②增设“参知政事”,作为副宰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 ③设三司使管理财政,分割宰相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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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设枢密院掌军政,长官枢密使分割宰相军权。 ▲作用:削弱了宰相的职权,皇帝得以总揽大权。 4. 元朝:
①在中央设中书省作为最高行政机关,替代三省,直接领六部,行使宰相职权; ②枢密院:最高军事机关
③宣政院:统领宗教及西藏事务 5. 明朝
(1)丞相制度的废除:明太祖朱元璋鉴于历史上丞相“专权乱政”、妨碍皇帝行使权力的教训,正式下令罢除丞相职位,使六部直接隶属于皇帝。丞相制度被永远废弃。
(2)设内阁:
①背景:朱元璋废除丞相职位,达到了高度集权的目的,却导致丛杂的政务集于皇帝一身的弊端。
②过程:明成祖朱棣设立内阁制,以内阁作为皇帝处理国政的助理机构。内阁起初以官位较低的官员入午门内的文渊阁当值,后来入阁官员的权势和地位逐渐提高。
③地位:内阁是皇帝为加强专制而建立的政治机构,然而职权范围始终不明朗,不能正式统率六部百司。(明朝内阁始终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或决策机构。内阁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不可能对皇权起到制约作用。)
④影响:皇帝虽然离不开内阁,但是仍然担心内阁地位的上升可能威胁皇权,于是以司礼监的太监予以牵制。宦官参政,妨碍阁权,甚至控制内阁,是导致明代政治日益黑暗的重要原因。
6. 清朝:
(1)皇太极:议政王大臣会议(皇权受到限制) (2)康熙:南书房(皇权得到扩大) (3)雍正:军机处(皇权到达顶峰)
①目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加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
②内容:清朝雍正年间,为适应西北军务的需要,始设军机房,不久改名军机处,选亲重大臣协办军务,后来又由单纯处理军务逐步扩大到处理其他政务。
③特点:军机处是辅助皇帝处理政务的中枢机构。军机大臣均由钦定,只能秉承皇帝旨意办事,军政大权进一步集中到皇帝手中。军机处机构简单,人员精干,办事效率较高。
④影响:军政大权集中到皇帝手中,君主专制制度达到了顶峰。
二、地方行政机构的演变:
1. 汉朝:①汉初:郡国并行制
②汉武帝:采用推恩令削藩,实行郡、县两级制
③东汉:州“刺史”改为“州牧”,转变为州、郡、县三级
2. 元朝:实行行省制(中国省制的开端),形成省、路、府、州、县级制 三、选官制度的演变:
1. 世官制:我国在夏,商,周时期,主要实行的是世官制,也叫世卿世禄制。将官职限定在贵族范围内,由贵胄子弟世代继承祖上的权位。由国王根据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来分封侯,卿,大夫等,而这些侯,卿,大夫等要么是父死子继,要么是兄终弟及,世袭其职,世受其禄。
2. 察举制:由官吏察访合适的人才向中央推荐,最后由中央予以任用的选官制度,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这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之一。察举制权操于上,百姓不得参与,民意无从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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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行政部门设置“中正\",对当地人物的德才进行评定,区别高下列为九等。“中正”所评定的品级,成为授官的依据。在这种制度下,世家大族子弟依靠门第即可步入仕途,所以他们往往不注重提高才能。而真正有才学,但出身低微的人,很难在中央和地方出任高官。
4. 科举制: 隋唐以后,科举制成为主要的选官制度。科举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吏,隋炀帝时,政府开始设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唐、宋、元各朝继承并完善了科举制。
▲评价科举制: 进步性:a.科举制度破除了世家大族垄断官场的情形,保证了专制政府行政人员的来源,有较高文化素养的士人从政,为行政效率的提高创造了条件。 b.这种制度也促成了普遍持久的读书风尚,有益于社会重学风气的形成。 c.以严格的考试作为选官方式,从追求公平公正的角度来看,也有一定的合理性。
局限性:考试的科目及内容,大都不出儒学经义的范围,特别是明清八股取士,被选拔的多是缺乏进取精神和创造意识的人。科举制作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选官方式,其实是一种将“天下英雄”诱入最高掌权者能够控制的范围之中的制度。
四、监察制度的演变:
1.监察制度
(1)原因:保证官僚队伍的廉洁和效率。
(2)表现 a.秦朝的御史大夫; b.汉代专设御史府,长官即为御史大夫。
c.明清在中央,既设有都察院,设立监察御史,又设有六科给事中,进行业务监督,合称“科道”。在地方,省级机构还专门设有负责司法、监察的按察使司。
2.谏议制度:
(1)原因:需要有制度来对皇帝的言行和决策进行监督。
(2)表现:a.隋唐三省六部制中的门下省; b.宋代谏院 等等。 3.评价:
(1)消极:不能从根本上约束皇帝的权力,也不能杜绝官僚队伍中的腐败和低效现象。 (2)积极:在整顿吏治,打击地方割据势力,维护中央集权,谏正皇帝过失,防止决策失误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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