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聘请乙方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乙方同意接受此聘任。为此,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务范围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和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谈判,就其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或意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根据甲方经营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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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三)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同意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乙方保证根据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和需要委派合格、资深的专业人员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二)乙方保证在履行其义务时以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为甲方提供优良、高效和及时的服务。
(三)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四)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五)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六)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七)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为利于总体工作的完成聘用其他专业顾问。
三、甲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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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应当及时、全面、真实、客观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二)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三)甲方指定专人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四)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律师费
(一)作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该费用应按以下方式支付:
1、甲方应于每自然年度届满前七日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人民币元(大写万元)。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第一年度顾问费用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 账户号:, 开户银行:。
3、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条进行甲方委托的诉讼、仲裁,另行收费。收费标准可按案件标的的%计收费用或按双方协商议定的其它标准及办法计收。
(二)工作费用
1、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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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2、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五、变更及终止
(一)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书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二)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在签字或盖章生效后即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三)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2、违反第二条所列规定义务之一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严重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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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严重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支付或者拒绝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七、争议的解决
(一)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向各自所在地提起诉讼。
八、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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