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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空间作业涉及的领域广

来源:华佗健康网


受限空间作业涉及的领域广、行业多,作业环境复杂,危险有害因素多,容易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作业人员遇险时施救难度大,盲目施救或救援方法不当,又容易造成伤亡扩大。

(1)受限空间的定义 ① 有足够大的空间,工作人员可以完全进入,并完成指定工作;

② 出入口较为狭窄;

③ 并非为长时间工作而设计

另外,把具有如下一种或多种特征的受限空间定义为:需要许可证才能够进入的受限空间:

① 存在潜在的危险物质

② 存在易燃易爆物质

③ 内部结构复杂,有围墙或斜坡,有可能使进入者窒息或被困在里面

④ 存在其他明显的安全隐患

(2)受限空间的辨别 有些受限空间很容易辨别,如:人孔、下水道、锅炉、地窖、容器、管道、隧道、储

罐、船舱等都可以被定义为密闭空间。

有些密闭空间就不那么容易辨别, 如:

敞开的水箱和脱脂剂箱、敞开的深井、入口设在底部的围栏都应该被定义为密闭空间。这些地方没有自然通风,有可能产生危险气体,所产生的危险气体很难扩散到大气中,因此形成了危险的气体环境。

受限空间作业涉及的行业领域非常广泛,如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炼油、冶金、建筑、电力、造纸、造船、建材、食品加工、餐饮、市政工程、城市燃气、污水处理、特种设备等。受限空间作业发生的事故也非常多,包括煤矿发生的瓦斯爆炸、瓦斯窒息、采空区窒息事故,矿山井下炮烟中毒事故都属于受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

(3)作业环境情况复杂 此外,一些受限作业空间周围暗流的渗透或突然涌入、建筑物的坍塌或其它流动性固体(如泥沙等)的流动等,作业使用电器漏电,作业使用的机械,都会给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带来潜在的危险。

对工人的安全和健康最严重的威胁来自受限空间中的气体环境。

受限空间中气体所产生的危险是看不到的,而且通常是致命的 受空间的不良通风会导致其内部的气体非但不能支持生命,而且会对生命构成威胁。可燃性气体、有毒气体(硫化氢和一氧化碳是密闭空间中最常见的两种有毒气体) 和缺氧

是密闭空间中导致伤亡的最主要因素。超过60%的伤亡是由于试图营救先进入密闭空间的遇难者。

硫化氢(H2S)是无色气体,有特殊的臭味(臭鸡蛋味),易溶于水;比重比空气大,易积聚在通风不良的城市污水管道、窨井、化粪池、污水池、纸浆池以及其他各类发酵池和蔬菜腌制池等低洼处(含氮化合物例如蛋白质腐败分解产生)。硫化氢属窒息性气体,是一种强烈的神经毒物。硫化氢浓度在0.4mg/立方米时,人能明显嗅到硫化氢的臭味;70~150mg/立方米时,吸入数分钟即发生嗅觉疲劳而闻不到臭味,浓度越高嗅觉疲劳越快,越容易使人丧失警惕;超过760mg/立方米时,短时间内即可发生肺水肿、支气管炎、肺炎,可能造成生命危险;超过1000mg/立方米,可致人发生电击样死亡。

一氧化碳(CO)是无色无臭气体,微溶于水,溶于乙醇、苯等多数有机溶剂;属于易燃易爆有毒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一氧化碳在血中易与血红蛋白结合(相对于氧气)而造成组织缺氧。轻度中毒者出现头痛、头晕、耳鸣、心悸、恶心、呕吐、无力,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可高于10%;中度中毒者除上述症状外,还有皮肤粘膜呈樱红色、脉快、烦躁、步态不稳、浅至中度昏迷,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可高于30%;重度患者深度昏迷、瞳孔缩小、肌张力增强、频繁抽搐、大小便失禁、休克、肺水肿、严重心肌损害等。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构成要素 1.作业前认真进行危害辨识

1)是否存在可燃气体、液体或可燃固体的粉尘发生火灾或爆炸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受到伤害的危险 ;

(2)是否存在因有毒、有害气体或缺氧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中毒或窒息的危险 ;

(3)是否存在因任何液体水平位置的升高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遇到淹溺的危险;

(4)是否存在因固体坍塌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掩埋或窒息的危险;

(5)是否存在因极端的温度、噪音、湿滑的作业面、坠落、尖锐锋利的物体等物理危害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受到伤害的危险;

(6)是否存在吞没、腐蚀性化学品、带电等因素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受到伤害的危险。

2.进行有效的安全隔绝

(1)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3)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4)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最好的做法是安排电工停电并拆除电源线),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3.严格清洗和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⑴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⑵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的规定。

⑶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4.采取有效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5.作业前和作业中严格进行取样分析

对作业空间的气体成分,特别是置换通风后的气体进行取样分析,对各种可能存在的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烟气以及蒸汽、氧气的含量要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对于可燃性气体(氢气、甲烷等):

当可燃性气体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可燃性气体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则为合格。

(1)作业前30 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2)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4)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 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 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例如氢气,如果实际检测浓度(体积分数)不大于0.2%,则为合格。

一般要求:动火作业,可燃气体浓度要小于爆炸下限 (LEL)的25% ,卡博特公司要求更为严格为5%

氧气浓度,《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规定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卡博特公司规定空气中氧气含量不低于19.5%同时不超过23.5%,国内一些中央企业也规定氧气含量不低于19.5%同时不超过23.5%)。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的规定

1. 职业接触限值 :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

2. 最高容许浓度: 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3.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4.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在遵守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

对受限空间气体进行化验分析的要求:

(1)进入受限空间之前和作业环境可能改变的场所均需进行取样分析。作业前30 min内,进行气体采样分析。

(2)取样要有代表性。

(3)对作业的受限空间底部存有液体取样分析时,要采取安全措施,充分搅动后再取

样分析。

(4)不得凭感觉判断受限空间内部是否安全。

(5)根据受限空间作业具体情况,规定最大分析化验的间隔时间。

(6)受限空间存在残渣、自聚物等,在作业过程中可能散发可燃、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建议进行连续检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6、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的要求而又非进不可时(如设备内扒渣),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1)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2)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4)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7、保证照明及用电安全

(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3)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

8、安排专人进行作业安全监护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要安排专人现场监护,并为其配备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和氧含量检测报警仪器、通讯、救援设备,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掌握急救知识。

进入一氧化碳、光气、硫化氢等无嗅或有毒、剧毒气体作业场所(现场安装)都应该佩戴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

(1)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3)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9、其它安全要求 (1)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3)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4)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5)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6)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7)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8)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AQ3026-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

(9)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

(10)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11)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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