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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现象、未遂事故汇报管理制度

来源:华佗健康网
“三违”现象、未遂事故汇报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全员参与风险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加大对“三违”、未遂事故的预控,特制定本制度。

1.未遂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或小区安全代表报告。接到报告后,当班负责人或小区代表应逐级上报,并在当天班后组织召开未遂事故分析会。

2.全员都有义务举报“三违”现象。不分任何时间、地点,一经发现“三违”,立即制止,及时汇报小区安全代表,并逐级上报到驻矿安监处。

3.对举报“三违”现象、未遂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并进行表扬。对主动汇报本单位事故的单位,本起事故不进行考核扣分。

4.对未遂事故隐瞒不报的单位,一经查出或被揭发,给予单位5000元罚款,并扣掉相应考核分。

5.对“三违”现象不加制止和纠正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或被揭发,给予单位5000元罚款,并扣掉相应考核分,给予个人2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6.对“三违”现象、未遂事故的汇报要形成统一表格,详实填写相关内容。

7.驻矿安监处负责对汇报表的统计,并保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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