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控技术监督标准
神华神皖马鞍山万能达发电公司企业标准
热控技术监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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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热控技术监督工作。
2 引用标准
2.1 华东电管网(94)《热控技术监督条例》
2.2 DL/T 1056-2007《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
2.3 电力工业标准汇编—火电卷热工自动化
2.4 DL/T1051-2007《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2.5 《安徽省电力行业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办法》(皖经电力﹝2007﹞289号
2.6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家电力公司2000年)
2.7 《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200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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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职责
3.1总工程师职责
3.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热工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并组织制定本单位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技术措施等
3.1.2检查与督促本单位个部门对管辖的热工设备按规定进行鉴定、监测、维护和检修,并保证其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如实上报:
3.1.3将热工技术监督任务与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并建立严格的考核奖励制度,确保技术监督指标的完成:
3.1.4 建立健全热工设备技术档案
3.1.5负责解决本单位开展热工技术监督工作所必要的人员配备,设备添置与试验设施的完善,达到规定的标准,加强本单位热工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3.1.6负责组织本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有关热工部分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出厂验收,安装调试,试生产等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实现电力建设与生产全过程技术监督;
3.1.7在本单位内贯彻《计量法》,督促本单位热工标准计量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的开展,按规定做到持证上岗。
3.2 设备管理部热控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3.2.1 在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和设备管理部主管的领导下,贯彻执行计量法以及上级有关热控技术监督的批示和规定 ,指导和推动本公司热控监督工作,开展监督网活动。
3.2.2 在设备管理部主管的领导下,协调热控技术监督与其它部门有关的技术性工作。
3.2.3参加本公司发生的热控设备事故和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对热控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讨论,研究解决方案与制定有关技术措施。
3.2.4 负责热控设备的更新改造、检修项目、备品备件计划的审核与重要检修项目的验收。
3.2.5 参加本公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热控设备的设计审查、施工验收和交接工作。
3.2.6督促热控分公司按周期检验计划对热控计量标准室实施周检与抽检。
3.2.7 审查上报本公司热工监督报表。
3.3 热控分公司是热控技术监督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3.3.1认真贯彻执行计量法令、法规、监督条例以及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程、制度和指示,拟定适合本单位情况的规程、制度。
3.3.2 建立热控计量标准室,做好热工计量仪表的登记、管理,定期送检标准仪器仪表设备,做好热控量值传递工作。
3.3.3 做好热控设备的检验、维修、调试、验收和保管工作以及主要热控参数的现场自检工作。
3.3.4做好技术记录与图纸修改工作,积累生产经验,采用先进技术,开展技术革新和培训。
3.3.5 对发生的热控设备不安全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并按规定上报。
3.3.6做好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热控设备的验收交接工作。
3.3.7 每月向生产主管部门上报“三率”(即完好率、合格率、投入率)报表;做好年度总结工作,分析一年来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年度的工作打算,不断提高“三率”指标。
3.4 机、炉专业的职责
3.4.1按照分工,对安装在锅炉、汽轮机本体和汽、水、油等管道上的取样装置及取样管路上一次阀门前的管路包括一次阀门,做好检修、安装工作,如发现泄漏等情况应及时负责消除。
3.4.2根据要求,负责拆装孔板、喷嘴等隐蔽安装在本体上的元件。
3.4.3对热控专用受压容器进行焊接质量监督。
3.4.4 负责安装和检修控制装置的阀门、档板及连杆,安装就位前应与热控专业共同检查,使其满足特定的要求。密切配合热控专业做好有关热控设备的特性试验、调整试验、运行考核。
3.5 电气专业的职责
3.5.1负责供给热控动力盘总电源,MCC柜母线,并结其线路进行维护、维修。
3.5.2 负责提供热控系统的电气参数的正确性、可靠性及其线路维护、检修工作。
3.5.3结热控所用的电气计量标准表及其它电工仪器、仪表定期检定与维修,保证其量值传递的准确性。
3.6化学专业的职责
负责配合热控专业做好化学设备上热控仪表设备的投入、运行、维护等工作。
3.7 燃料专业的职责
配合热控专业做好输煤系统和输油系统上热控设备的投入、运行、维护等工 作;做好燃煤电子皮带秤、料斗秤的运行、管理、校验及维护工作。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为加强热控技术监督工作,促进安全经济运行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
部、网局有关条例、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热控技术监督条例
实施细则。
4.1.1 技术监督范围
4.1.1.1 热控设备的范围
a. 热控计量标准器具和装置;
b. 仪表检测、显示、记录系统;
c. 自动调节系统;
d. 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
e. 程序控制系统;
f. 计算机监控系统。
4.1.热控设备的内容
a. 检测元件(温度、压力、流量、转速、振动、物位、位移等物理量的一次传感器);
b. 仪表管路(一次门后的管路、支架和阀门等);
c. 排等);
二次线路(补偿导线、补偿盒、热控电缆、电缆槽架、支架、二次接线盒及端子
d. 指示仪表及控制设备;
e. 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设备(保护、联锁用继电器、信号灯及音响装置等);
f. 程控系统装置(程控器,程控用阀门电动、气动装置及开关信号装置等);]
g. 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
h. 计量标准器具及装置。
4.1.2 运行监督
4.1.2.1 运行中的热控设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4.1.2.1.1 各类热控设备必须保持整洁、完好,标志和铭牌应齐全、正确、清
晰;
4.1.2.1.2 显示(或指示)误差必须符合精度要求,反应灵敏、记录清晰,发
现问题及时处理;
4.1.2.1.3 信号光字牌应书写正确、清晰,灯光和音响报警应正确、可靠;
4.1.2.1.4 由调节系统控制的重要运行参数必须有越限报警或监控保护装置在
调节系统正常运行工况下,调节品质必须符合《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运行规程》中规定的要求;
4.1.2.1.5 操作开关、按钮、操作器及执行机构手动装置等操作装置,必须有明显的开、关方向标志,并保持操作灵活、可靠;
4.1.2.1.6 熔断器必须满足使用设备及系统的要求,并标明容量与用途;
4.1.2.1.7 热控盘内、外必须有良好的照明,并保持盘内、外整洁。热控电
缆、仪表管路和一次设备,必须有明显的,名称和去向标志牌。
4.1.2.2 主要显示参数、自动调节系统、热控保护装置必须随主设备准确可靠地投入运行,因主设备及其系统问题造成主要热控系统停运,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1.2.3 运行中的热控定值应由设备管理部正式发文下达,如要更改定值,必须经厂级有关领导批准,并作好记录,热控分公司按文(或通知)执行。
4.1.2.4 进行计算机软件组态、定值修改等工作,事先必须提出修改报告,经有关领导批准后,由热控人员执行。修改结束,应经确认并及时将修改后的组态存档。
4.1.2.5 热控设备运行中发生异常或故障时,机组运行人员应加强监视,防止事
态扩大,并及时联系热控专业人员处理,热控人员工作时,应做好记录。
4.1.2.6 运行中的热控系统停运、检修或处理缺陷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
4.1.2.7 热控设备的电源不得用作照明电源或检修及动力设备电源。
4.1.2.8 主要测量参数必须定期进行现场校验,其系统综合误差应不大于该系统
误差的2/3。运行中的调节系统、保护系统也应作定期试验。
4.1.2.9 热控人员应经常听取运行人员的意见,了解设备运行工况,并根据有关
记录分析热控设备运行情况,不断提高热控设备工作水平。
4.1.2.10 为了提高热控设备的投入率,机组运行人员应认真负责将热控设备投运好,有关部门应将此项工作作为对机组运行人员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4.1.3 检修监督
4.1.3.1 热控设备的大、小修一般随机、炉检修同时进行。修前编制计划和定
额,修好后所需的调试时间和条件,设备管理部应列入计划,予以保证。主要改进项目,应先交出设计,并经设备管理部批准。
4.1.3.2 严格执行检修计划和有关规程。修后应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分级验
收,并对检修质量做出评价。属主设备的热控设备,应由主设备所属专业会同热控专业共同调试。
4.1.3.3 对隐蔽安装的检测元件应有计划地在大修中进行拆装检查,并做好检查
记录。
4.1.3.4 检修后的自动调节系统,必须及时投入运行,并作各种扰动试验,调节
品质应符合《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运行规程》中的要求。主要检测参数,在主设备投入运行前应进行系统测试。
4.1.3.5 检修后的程序控制、信号、保护、联锁经系统检查试验,确认正确无误
后,方可投运。
4.1.3.6 检修工作结束后,热控盘(台)等到底部电缆孔洞必须封闭良好。并非
三十天内,完成检修、改进、校验和试验数据的整理、改进后的图纸修改等工作,并汇总归档。
4.1.4 量值传递
4.1.4.1 热控计量标准必须按期检定,超过检定周期和不合格者,应视为失准,
不允许用作量值传递。暂不使用的计量标准和仪器可报请上级检定机构封存,再次使用时需经上级同意启封并检定合格后使用。
4.1.4.2 用于热控计量的电测计量器具,由本公司电测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本公
司不能检定的,由电测机构统一报送上级检定机构。
4.1.4.3 计量器具的检定合格证,应列明各项技术数据与检修调整的主要内容,
并有检定人员的签章。
4.1.4.4 热控计量标准室必须符合《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试验室设计标准》中
规定的要求,检定人员在标准室工作时,必须穿戴专用的鞋、帽与工作服。
4.1.4.5 从事量值传递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脱离检定岗位一年以上的人
员,必须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4.2 技术管理:热控技术监督工设备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热控技术监督的任务是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安装、调试以及周期的与日常的检定、校验、维修和技术改进等工作。使之经常处于完好、准确、可靠状态,以满足生产建设的要求。
4.2.1 热控分公司应结合实际制订和执行下列相应规程制度:
1. 热控设备检修规程
2. 热控设备调校规程
3. 热控设备运行、维护规程
4. 热控设备消缺管理规定
5. 热控设备定期检定和抽检制度
6. 安全工作规程
7. 岗位责任制
8. 热控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9. 热控设备技术资料、图纸
10.热控人员技术考核培训制度
11.热控标准器具检定规程及制度
12.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
4.2.2 热控分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热控设备清册和主要热控设备的技术档案:
1. 热控设备的清册、出厂说明书,以及校验、调整、试验记录;
2. 热控标准仪器仪表设备清册、说明书、合格证及检定证书;
3. 全厂机组及系统热控设备实际系统图、原理图与接线图;
4. 全厂热控设备电源系统图;
5. 主要参数测点实际安装图;
6. 流量测量元件的原始设计计算资料和重大技改的方案、图纸、资料;
7. 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备份;
8. 热控设备运行记录(包括运行巡视记录、维修和故障处理记录、系统改进记录)。
4.3 热工仪表是指对热力设备及系统的热工参数进行检测的仪表;热工控制装置
是指对热力设备及系统的工艺过程进行调节、控制、保护与联锁的装置。
4.4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是保障机组安全启停、正常运行和故障处理的重要技术
装置,是促进安全经济运行、文明生产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不可缺少的手
段各级领导及热工专业人员应切实做好热控技术监督工作,使热工仪表及控
制装置在电力生产中充分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4.5 本标准如有与上级规定相抵触者,应以上级规定为准。本标准解释权属设
备管理部。
5 附录
附录A 主要热控设备
电厂主要热控设备系指关系机组热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状况的监控和保护装置。本厂主要热控设备包括:
A.1 检测参数
A.1.1 锅炉方面
汽包水位,汽包饱和蒸汽压力,汔包壁温,主蒸汽压力、温度、流量(考核一级压力),再热蒸汽温度、压力,主给水压温度、流量,排烟温度,烟气氧量,炉膛压力,磨煤机出口混合物温度,煤粉仓煤粉温度,煤量燃油压力、流量,过热器管壁温度,再热器管壁温度。
A.1.2 汽机、发电机方面
主蒸汽压力、温度,再热蒸汽温度、压力,各级抽汽压力,调节级蒸汽压力,轴封蒸汽压力,汽机转速,轴承温度,轴承回油温度,推力瓦温度,排汽真空,排汽温度,润滑油压力,凝结水流量,轴承振动,轴向位移,差胀,发电机定子线圈和铁芯温度,发电机氢气压力 。
A.1.3 辅助系统方面
除氧器蒸汽机压力,除氧器水位,给水泵润滑油压力 ,汽动、电动给水泵轴承(回油)
温度,凝结水补给水流量。
A.2 自动调节系统
汽包水位调节,过热汽温控制,再热汽温控制,燃料控制,燃油控制,送风控制,引风控制,机炉协调控制,除氧器压力调节,除氧器水位调节,凝汽器水位调节,冷氢温度调节,高加水位调节。
A.3 主要热工保护装置
A.3.1 锅炉方面
汽包水位高、低保护,炉膛压力高、低保护,空预器跳闸保护,一次风机跳闸保护,燃料中断保护,全炉膛灭火保护,风量保护,火检探头冷却风机保护,再热器保护等。
A.3.2 汽机、发电机方面
低气温保护、汽机轴向位移保护,汽机电超速保护,EH油压低保护,凝汽器真空保护,润滑油压低保护,发电机跳闸保护,汽机压比低保护,转子振动大保护,汽机旁路保护,高加水位保护,抽汽逆止门保护。
附录B 热控设备评级标准
B.1 评级原则
B.1.1 热控设备应结合机组检修,与主设备同时定级。
B.1.2 因主设备缺陷而影响热控设备不能政党投运时,不能影响热控设备进行定级。
B.1.3 热控设备必须在消除缺陷,并验收评定后方可按标准升级。
B.1.4 主要检测系统各点校验误差不应大于系统综合误差。
B.1.5 自动调节系统的累计投运时间在80%以上方可列入统计;热控保护应随主设备同时投运。
B.1.6 自动调节系统的调节质量符合《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运行规程》中的要求。
B.2 评级标准
B.2.1 检测系统
一类:
a.. 检测系统综合误差符合评级原则B.1.4规定;
b. 显示和记录打印清晰、正确、可靠;
c. 检测元件及其附属设备安装牢固,绝缘良好,必要时有防震及抗干扰措施;
d. 管路、阀门不堵不漏,排列整齐,有明显的标志牌;
e. CRT及盘,打印机,盘柜内、外接线正确,铭牌齐全;
f. 带切换开关的多点仪表切换灵活,指示准确;
g. 技术说明书、原理图、接线图及校验记录齐全,并与实际情况符合。
二类:
a.. 检测系统综合误差有个别超出原则 B.1.4 规定,经调校后能符合规定要求;
b. 显示和打印正确、清晰,个别点发生超差稍加调整即能恢复正常;
c. 个别零部件有一般缺陷,但性能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d. 其它均能符合一类设备标准。
三类:
不能达到二类设备标准者。
B.2.2自动调节系统
一类:
a. 自动调节系统的设备完整无缺,清洁、调校合格,达到制造厂技术要求;
b. 取样管路和取样点布置合理,管路、阀门、接头不堵不漏,标志牌齐全;
c. 电缆、线路、盘内布置符合安装规定,电气绝缘良好,标志牌子齐全;
d. 试验记录齐全,调节质量符合《火力发电厂电子计算机监视系统在线验收测试暂行规定》中的要求,累计投运时间在90%以上;
e. 试验报告、检修报告、原理图、接线图等技术资料齐全,并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类:
a. 自动调节系统的调节质量基本符合《火力发电厂电子计算机监视系统在线验收测试暂行规定》中的要求,累计投运时间在80%以上;
b. 电缆、线路和盘柜内布置等有个别地方不正规,但不影响系统正常投入.。
c. 其它均能符合一类自动调节系统标准。
三类:
不能达到二类自动调节系统标准者。
B.2.3 保护及联锁信号报警系统
一类:
a.保护及信号报警系统的机械与电气部分良好,动作正确、灵敏、可靠,能随机、炉及辅助设备连续投入运行,运行中未发生误动及拒动;
b.整套系统及零、部件安装牢固,清洁整齐,电气绝缘良好,防护措施完善;
试验报告、检修记录、系统图、接线图等到技术资料齐全,并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类:
a. 定期校验时发现整定值有变动,但未发生误动或拒动;
b. 个别零件有缺陷,但不影响系统的正常投入;
c. 其它均能符合一类保护及信号报警系统标准。
三类:
不能达到二类吸信号报警系统标准者。
B.2.4 计算机数据采集系统
一类:
a. 数采系统测点投入率≥95%,主要测点系统误差(暂定)符合评级原则B.1.4规定;
b. 数采系统的屏幕显示数据、画面稳定、清晰,带信号动作正确,画面切换响应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c. 数采系统及附属设备完整无缺,打印机动作灵活,打字清晰,时间、制表正确;
d. 数采系统的事故追忆信息分辨率必须符合要求,动作次序准确;
e. 数采系统的数据处理和工况性能计算的软件包保持完整,计算数据准确;
f. 数采系统的机柜内整洁,I/O端子接线正确,排列整齐,铭牌齐全,孔洞严密。
二类:
a. 数采系统测点投入率≤95%,≥80%者;
b. 数采系统的主要测点,有个别超出评级原则B.1.4规定,经调校后能符合要求;
c. 数采系统的屏幕显示,有个别数据和画面稍有抖动,稍加调节即能达到稳定
d. 数采系统的打印机和操作单元,个别部件有一般缺陷,但不影响数采系统的正常工作;
e. 其它均能符合一类数采系统标准。
三类:
不能达到二类数据采集系统标准者。
附录C 热控系统“三率”统计方法
C.1 合格率
C.1.1 主要显示参数现场抽校合格率=主要显示参数抽校合格总数÷全厂自动调节系统总数×100%
C.1.1.1 合格率包括数采系统测点在内。
C.2 投入率
C.2.1 自动调节系统投入率=自动调节系统投入总数÷全厂自动调节系统总数×100%
C.2.1.1 全厂自动调节系统总数按设计的总套数统计。
C.2.1.2 自动调节系统因下列原因停用者,不影响其投入率的统计:
(1) 机组在热备用状态时;
(2) 机、炉进行试验,必须停用自动调节系统时。
C.2.1.3 本厂自动系统分为主要自动、一般自动统计。
C.2.2 保护系统投入率=保护系统投入总数÷全厂保护系统总数×100%
C.2.2.1 MFT按保护动作条件统计;
C.2.2.2 本厂保护系统分为主要保护、一般保护统计。
C.2.3 100%
设备管理部
2012.2.18
数采系统测点投入率=实际使用数采系统测点数÷设计数采系统测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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