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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实务-控制性详细规划知识点

来源:华佗健康网
控制性详细规划所需的基础资料

1. 控制性详细规划所需的基础资料

1)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对本地段规划的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规划区的区域位置、

性质、地位作用以及相互影响等。 2)地形图(比例尺1:1000-1:2000)

3) 土地利用资料现状:用地性质、范围、容量、用地平衡;红线位置以及周围的用地情况;土地分类到小类

4) 5) 6) 现状人口资料:人口密度、人口分布、人口构成

建筑物现状资料工业民用建筑质量、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保留价值等 现有公共建筑资料,包括行政、经济、文化、体育、卫生、生活福利设施等建筑分布情况、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和质量等

7) 8) 9) 工程设施及官网资料 土地经济分析资料 城市及地区历史文化传统

2. 其他有关资料控制性详细规划所需的基础资料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深度应该深化、补充、完善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意图,又应该将其全面具体落实到相应的建设用地上并加以控制,以满足为规划管理实施规划的技术性管理文件和土地出让方面的要求。针对城市实际情况和规划应有不同深度的规划控制,一般分为3个层次的控制深度。

1) 对成片综合开发区、市郊远期开发区、大企业、大专院校以及现状基本完好的地区,只需进行一般整体控制,原则规定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容量指标等即可,控制指标不宜过多,而且应该有较大的调整范围。

2) 对于近期开发区,零星开发地段,需要进行较具体的规划控制,详细规定土地、建筑、环境容

量、设施配套、城市设计等各个方面的内容。

3. 对于旧城区、城市重要的控制区、历史保护区等,需要更为严格、详尽的规定。规划地块划分的必要条件

1) 规划用地性质相同

考虑到用地的混合性使用的要求,在确定土地使用分类时应该在有关法律文件中明确每一类土地使用的准建、适建范围以及混建建筑的限制比例。

2) 主要建设控制要素值基本相同,如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形式、建筑色彩等

4. 至少与一条城市道路或街坊内主要道路比邻城市详细规划审批程序

1) 申报规划成果 2) 会审规划成果 3) 批准详细规划

公布批准的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程序

虽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程序尚未有统一的定式,但大体上可以按照以下几步进行:

1) 组织工作小组,确定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需要,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2) 收集和分析现状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和核对现状图 3) 明确开发性质和规模,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4) 开发区的整体空间结构和环境要求

5) 明确开发地区及城市交通系统的联系,明确道路骨架 6) 明确中心区各级服务中心和服务区的位置以及规模

7) 细分地段、编排地码,编制规划方案和初步确定控制指标,在方案编制初期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征求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建设单位和规划管理部门的建议,修改方案直到方案确定

8) 经济估算,检验或修改指标

9) 对重点景观区和活动区中心提出意向性城市设计和建筑环境空间方案 10) 绘制成果图和编制有关规划技术指标

2. 上报市政府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

1) 土地用及其兼容范围的控制

这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工作核心,在合理使用土地使用空间组织的基础上,以及准确的土地使用空间组织前提下,通过划分规划区的各类用地的规划界限,确定用地性质和适用范围,规定各类用地内允许、不允许、有条件允许的土地用途和适建、不适建和有条件允许建设的见着类型,具体确定“三定”的控制要求:

定性确定城市土地具体地块性质,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代码分至小类

定量确定每块、每片建设用地面积以及建设用地上所设定项目的用地面积,可开发建筑量。 定位确定大、中、小类城市用地,特别是小类以下的城市建设用地或建设项目的规划范围,规划

的具体位置、界限。

通过“三定”确定和协调各用地的使用性质以促进城市土地的合理使用,防止、消除或减少各用地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烦扰,确保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服务设施用地。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应对每块土地开发的关键技术、经济指标进行详细规定,一般包括用地界限、建筑性质、容积率、空地率、高度、出入口、管线接口、停车场 等。

2) 土地使用强度的控制 3) 这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关键问题,主要是对开发容量的定量控制,即确定每块用地面积、开发建筑量、人口规模等。容量过大,绿地面积和户外公共活动面积太少,则环境质量差;容量过低,土地的利用率降低,也不利于吸引投资,所以我们必须对每块不同性质的建设用地进行合理的具体的容量控制,慎重确定土地使用强度。土地使用强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小地块规模控制 保证适当的开发规模和配套水平建筑控制 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后退红线等指标的规定。其中,容积率反映土地开发强度,影响到房地产开发效益;建筑密度着重于平面的环境要求,保证一定的旷地、绿地;建筑高度则着重空间的环境要求,如采光、空气流通、视线走廊的保护、机场净空区域、微波通道等;后退红线是根据城市景观要求,沿街建筑可以从道路红线外侧退后建设。人口控制 对居住区的居住人口或住宅套数指标进行规定生态环境质量控制 主要包括绿化、水面、环境等方面的控制主要公共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控制 4) 对于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别,按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要求配置;配套服务设施按《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公建配置标准进行配置。最后将上述两项的具体项目落实到相应的建设地块上,再进行“三定”的具体控制。道路以及设施与内外道路关系控制 控制性详细规划对道路交通及其设施进行控制,主要是在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确定的道路网以及对道路设施有要求的条件下,根据规划用地规模。使用性质以及规划容量,确定道路交通及其设施控制的要求,明确各级道路交通设施的数量、规模、用地位置或界限。 5) 城市特色与环境景观控制

主要是将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思想,包括对空间环境的构思,转换为具体的街坊整体空间和环境控制要素,其具体的控制原则如下:体现不同功能区的使用特征。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因其使用功能不一样,要求的有关指标、规定与内容必须体现在功能区自身特征。形成不同的城市环境特征。突出重点区段的控制。对重点区段的建筑形体、艺术风格、文化内涵等有关城市设计的内容。提出相应的控制指标和意向要求。对不同功能的项目应按其功能提出相应的控制内容、要求采取规定性和指导性相结合的控制指标。从城市全局、整体出发,对各功能区、各重点区段在宏观上提出引导性、意向性控制要求,知道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1) 工程管线控制工程管线控制

根据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所确定的工程管线固话及控制想详细规划所确定的规划容量,对各类工程管线的走向,位置和有关工程项目的指标进行控制,并满足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

2) 经济估算

对进行开发建设的经济估算,根据其结果检验或修改空盒子指标,并使其合理可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还应该结合国家和地方的其他城市建设法规,如消防、交通、卫生、环保、机场净空等有关条例、规章、对城市开发实行多因素的综合控制。

3)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体系

包括土地使用、设施配套、建筑建造、行为活动四个方面:

土地使用,包括土地使用控制和环境容量控制。

土地使用控制是对建设用地上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边界范围等方面做出规定。其控制内容为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的相容性、用地边界、用地面积等。土地使用性质按用地分类标准规定建设用地上的建设内容,土地使用相容性通过土地使用性质宽容范围的规定或适建要求,为规划管理提供一定程度的灵活性。

环境容量控制是为了保证城市良好的环境质量,对建设用地能够容纳的建设量和人口聚集量做出合理规定。其控制内容为容积率、建筑密度、人口容量、绿地率等。容积率为空间密度的控制指标,反映一定用地范围内建筑物的总量;建筑密度为平面控制指标,反映一定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的覆盖程度;人口容量规定建设用地上的人口聚集量;绿地率表示在建设用地里绿地所占的比例,反映用地内环境质量和效果。这几项控制指标分别从建筑、环境、人口三个方面综合、全面地控制了环境容量。

设施配套,包括公共设施配套和市政公用设施配套。

设施配套是生产生活正常进行的保证,即对建设用地内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提出定量配置要求。公共设施配套包括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设施和商业服务业等配置要求。市政设施配套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及市政公用设施容量规定,如给水量、排水量、用电量、通讯等。设施配套控制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范(标准)做出规定。 建筑建造,包括建筑建造控制和城市设计引导。

建筑建造控制是对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布置和建筑物之间的群体关系做出必要的技术规定。其控制内容为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后退等,还包括消防、抗震、卫生、安全防护、防洪及其他方面的专业要求。

城市设计引导是依照美学和空间艺术处理原则,从建筑单体环境和建筑群体环境两个层面对建筑设计和建筑建造提出指导性综合设计要求和建议。其中建筑单体环境的控制引导,一般包括建筑风格形式、建筑色彩、建筑高度等内容,另外还包括绿化布置要求及对广告、霓虹灯等建筑小品的规定和建议。建筑色彩一般从色调、明度和彩度上提出控制引导要求;建筑体量一般从建筑竖向尺度、建筑横向尺度和建筑形体三方面捉出控制引导要求;对商业广告、标识等建筑小品的控制则规定其布置内容、位置、形式和净空限界。建筑群体环境的控制引导即是对由建筑实体围合成的城市空间环境及其周边其他环境要求提出控制引导原则,一般通过规定建筑组群空间组合形式、开敞空间的长宽比、街道空间的高宽比和建筑轮廓线示意等达到控制城市空间环境的空间特征的目的。

行为活动控制,行为活动控制是从外部环境要求出发,对建设项目就交通活动和环境保护两方面提出控制规定。

其控制内容包括交通出入口方位、数量,规定允许出入口方向和数量;交通运行组织规定地块内允许通过的车辆类型,以及地块内停车泊位数量和交通组织;装卸场地规定装卸场地位置和面积。环境保护的控制通过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防止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 控制内容的选取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对每一规划地块不一定都需要从四个方面来控制,而应视用地的具体情况,选取其中的部分控制内容。 规划区地块划分的原则 3. 规划地块的划分要因地制宜,面积适中,新建去的规划地块可以大一些,旧城改造去的地块应该小一些,一般情况,按照安排一组性质相同建筑的用地要求来确定规划地块的大小,同时还需要考虑规划对不同性质建筑物的体量控制要求,与相邻规划地块建筑群的组合关系。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

1)文本(或实施细则)

文本是规划的法制化和原则化体现,以简练、明确的条款格式,表示地块划分和土地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控制指标、配套设施、有关技术规定等内容,经批准后成为土地使用和开发建设的法定依据。包括:

总则,制定规划的依据和原则,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 ①各种使用性质用地的适建要求 ②建筑间距的规定

③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规定 ④相邻地段的建筑规定 ⑤容积率奖励和补偿规定

⑥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的配置和管理要求 ⑦有关名词解释 ⑧其他有关通用的规定 地块划分以及各地块的使用性质规划控制原则、规划设计要点;

各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控制指标分为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类。

①规定性指标一般为以下各项: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建筑控制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后退红线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 ②指导性指标一般为以下各项:人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要求,建筑色彩要求,工程设施配套要求,其他环境要求。 2)规划说明 3)规划图纸

区位图:图纸比例不限。

用地现状图:土地利用现状、建筑物现状、人口分布现状、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必要时可分别绘制);用地规划图:规划各类用地的界线,规划用地的分类和性质、道路网布局等;

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确定道路走向、线型、横断面、各支路交叉口坐标、标高、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位置和地块界线以及界线转折点坐标,各地块室外地坪规划标高,必要时可分别绘制; 工程管网规划图:各类工程管网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必要时可分别绘制,分为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电讯、煤气、管线综合等; 地块划分图:表示地块的划分情况及编号;各种分析图; 地块图表(分图则)。 以若干地块为单位,标明地块划分具体界线和地块编号,表示出地块划分、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控制高度、绿地率、建筑后退、交通出入口方位、配套设施等各地块的各项控制指标表,图表对应,并附有简要的规划设计要点。分图则也可作为文本的组成部分,用分图则表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省去文本中的控制指标一览表。 5、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

1) 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情况

①适应城市快速发展,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实现规划管理的最简化操作,大大缩短决策、规划、土地批租和项目建设的周期,提高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的效率。

②面对市场型行为的不确定性,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使政府尽快批租土地以换取资金,尽快完成“七通一平”,变生地为熟地,尽快满足开发商在土地开发的定性和规模上的各种要求。

③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成为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基本依据和地价测算的重要依据,基本满足了城市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和筹集城市建设资金的需要。

④面对城市规划力量的不足以及城市规划管理水平不高的现状,控制性详细规划将抽象的规划原则和复杂的规划要素进行简化和图解化,再从中提炼出控制城市土地功能的最基本要素,最大程度实现了规划的“可操作性”。

⑤控制性详细规划提高了规划的“弹性”,初步适应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带来的利益主体多元化和城市建设思路的多元化对城市规划的冲击。 2) 控制性详细规划存在的问题

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执行应该是政府行为,代表全民的共同利益,但现在有些地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由开发商委托、控制和决定,成了为局部利益服务的工具。 ②在编制程序上,控制性详细规划延续了规划体系内部化操作方式,并且由于编制周期缩短而更加强化,加深了规划与公众之间本已存在的隔阂。

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订、执行和修改缺乏法制化程序,没有法律强制力的保障,也缺乏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程序,因而在实施中易受各种非正常力量的干扰,实施效果又缺少有效的评判标准和监督机制,对市场的公平性产生了负面影响。

④在规划实施上,控制性详细规划弃整体控制而取地块控制,无暇顾及建设策略而追求“全覆盖”,妥协于市场选择的无序性和随意性。当不规范的规划管理造成功能混乱后,通过修改规划又可自圆其说,实施效果不尽理想。

⑤在编制内容上,控制性详细规划过分追求“可操作性”,只能满足开发建设的基本功能,而对城市美学和人的行为环境较少涉及。由于没好结合有与城市设计很,易造成城市景观混乱,城市特色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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