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

来源:华佗健康网


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目标

1、项目法人及公司法人的不同?

项目法人不是出资人,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责,并对项目主管单位负责。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是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企业法人是具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固定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确立企业法人制度的好处,在于使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取得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法律上拥有独立的人格,象自然人一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企业法人的这种独立资格的意义在于:一是独立于自己的主管部门,企业和主管部门之间是两个完全平等的主体,不是隶属关系,双方只能按照等价、有偿、自愿、互利的原则形成民事法律关系;二是独立于企业成员,即企业法人与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互相分离,各自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三是独立的财产权利,从而使企业法人能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四是独立的财产责任,即企业法人的民事责任以企业自有的财产独立承担,同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的财产无关。

2、如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规避发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加强安全管理

3、施工过程中保证施工安全条款怎么写

对于建设工程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在2013年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其体条款细则如下,可参考: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安全生产要求

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突发的地质变动、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碍等影响施工安全的紧急情况,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及时下令停工并报政府有关行

政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因安全生产需要暂停施工的,按照第7.8款〔暂停施工〕的约定执行。

6.1.2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6.1.3特别安全生产事项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7天以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报送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需单独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及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超过一

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及时编制和组织论证。

6.1.4 治安保卫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发包人和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7天内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1.5 文明施工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有其他要求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

6.1.6 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因基准日期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如果该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该措施费。如果该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该措施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按第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

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6.1.7 紧急情况处理

在工程实施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行抢救,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或不愿立即执行的,发包人有权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抢救。此类抢救按合同约定属于承包人义务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6.1.8 事故处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

6.1.9 安全生产责任

6.1.9.1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

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损失:

(1)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

(2)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3)由于发包人原因对承包人、监理人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4)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自身人员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

6.1.9.2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发包人、监理人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4、企业应建立什么,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百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度、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即“五同时”制度)。

企业单位中的生产、技术、设计、供销、运输、财务等各有关专职机构,都应在各自的企业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知求负责;企业单位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劳动保护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企业单位各生产小组都应设置不脱产的安全生产管理员;企业职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目标扩展资料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道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并对职责的适宜性、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

企业应为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建言献策,营造版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全员重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良好氛围,不断改权进和提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由谁报告

由事故单位负责人(或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在一小时百内同时报告给安监部门和建设主管部度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按照工程类别,主管问部门也不同。比如水利工程报告给水行政主管部门、交通工程报告给交通主管部门等)。

同时,事故答单位还要报告给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专),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接到事故报告后也要在一小时内同时报告给安监部门和建设主管属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

6、建设指挥部上墙安全生产制度应该有哪些啊?急!!!

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落实。

2、对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3、主持召开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本项目部的安全工作、调查、分析、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及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

4、审定、批准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值、有计划地解决职业危害和职业劳动保护、作出决策、组织实施。

5、检查、指导副职及下属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积极开展工作。

6、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搞好与安全生产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7、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承包生产工作的同时,列入安全工作内容。在部门安全检查中反馈回来的重大问题上采取果断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安全生产。

8、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以后,组织人员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对项目施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技术责任。

(三)以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原则,编制施工方案,使施工始终处于安全的良好状态。在解决施工难点时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四)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生产安全。

(五)参加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编制对职工安全生产教材。参加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技术性的整改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六)参加项目的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三宝”及“四口”防护等,检查验收工作,并作好交验签字手续。

(七)负责编制项目安全生产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作好交底签字手续入档。

(八)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九)对项目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针对事故原因,编制出预防事故再次发生的技术措施。

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

(二)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好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思想意识。

(三)搞好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和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教育考核工作,提高新岗位职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四)工长是施工生产的指挥者,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当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施工队长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惩罚。

(五)配合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评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负责组织三定,按期整改。

(六)负责组织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和施工机械安装后使用前检查验收工作,并作好交验签字手续。

(七)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组织三定

按期整改。

(八)对有毒、有害物品要设专库、专人进行严格保管并建立有毒、有害物品的支领、使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要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各种机械设备要按施工总平面进行布置,各种材料构件堆放整齐有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十)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上报,协助事故的调查工作。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使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 配合公司进行每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和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并做好公司月、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记录入档。

(三)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好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四)负责对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教育考核工作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工作,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五)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作好交底记录入档。

(六)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安全生产技术资料,按公司规定每月向公司安全处报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各种资料,作到安全技术资料与生产同步,内容真实、齐全。

(七)、安全员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有责任,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直接责任者,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并作好惩罚记录入档。

(八)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并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协助施工队长作好“三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并负责整改销项工作,作好检查整改记录入档。

(九)协助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及有关班组长等对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三宝”及“四口”防护,进行检查验收工作,作好合格交验签字手续,并作好检查验收记录入档。

(十)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语,安全生产标志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章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试验,维修保养和登记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工作正常,安全有效。

(十一)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协助工程处长、施工队长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及时上报,协助事故调查工作,并作好事故的详细记录入档。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使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2、组织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交底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同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做好新工人的入场(小组)教育,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的违章作业人员,可责令其停止作业。

4、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解决后才能使用和作业。

5、在生产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检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请上级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方可继续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记录,组织本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7、组织本组安全生产竞赛和评比,及时表扬好人好事,学习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班组兼安全员安全责任制

1、班组兼职安全员在转职安全员的指导下,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中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2、配合组长,经常组织本组工人学习操作规程和新工人的入厂安全教育工作。

3、协助班组长,坚持执行每月班前活动,开展无事故竞赛活动,并做好记录。

4、教育督促本组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并在生产中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5、检查和维护班组的安全设施,做好作业现场安全状况自检工作,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生产工人安全责任制

1、努力学习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知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

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3、使用并爱护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险征兆主动采取措施或报请有关专业人员解决,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5、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揭露批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

6、发生事故后,应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并如实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7、事故发生后,项目法人还应向哪个部门报

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8、安全生产责任制怎样写

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核心。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从组织制度上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责任的重要的安全管理制度之一。

(2)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必须是由企业或单位统一制定,并经企业(单位)代表大会通过,由企业(单位)法人签署的文件性质的责任制,具有法令作用。下文凡提及的“文

件性质”的管理制度均同此要求。

(3)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是以企业(单位)法人为代表的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择任制;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指的是以安全管理为责任主线的各级部门的责任制。

(4)项目部必须依据公司(分公司)统一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项目管理人员配置的具体情况进行细化,并按分工责任到人,办理责任制签字认可手续。

2、责任制考核办法

(1)“责任制考核办法”文件中,除规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办法外,必须明确对考核结果的奖惩办法。

(2)实行逐级考核办法,分公司接受总公司考核,项目部项目经理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部项目经理对项目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3)项目部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所有管理人员按“责任制考核办法”文件的要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填入“责任制考核记录汇总表”,并根据奖惩办法填写优良、合格、不合格。年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评选先进、评比和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4)严格考核是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关键。没有考核,责任制就会形成一纸空文,无人问津。只有严格按“责任制考核办法”文件考核,才能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3、项目经济承包合同

(1)项目经济承包合同指的是由企业法人和项目法人(项目经理)之间相互签字认可

的、反映企业有关规定的内部经济承包合同。

(2)项目经济承包合同中除包括安全指标外,还必须包括经济指标、技术指标、质量指标及各项指标的考核办法,严禁把安全指标孤立起来。

(3)项目的安全指标必须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明确下来。

4、总分包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

(1)工地由多单位施工时,总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议),签订合同前要检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资格证等。分包队伍的资质应与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应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职责,原则上,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分包单位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分包单位营业执照;

(3)分包单位资质证;

(4)分包单位安全资格证。

5、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

(1)各施工现场必须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依据(80)建工劳第 号《关于颁发建筑

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通知》内容进行摘编本工程施工现场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

规程。

(2)摘编时必须删去不符合现行国家安全规范、法规、政策的部分,增补例如钢筋套筒冷挤压、钢筋锥螺纹连接、钢筋直螺纹连接、泵送混凝土等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应用所涉及的主要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指导工人安全操作的准则,所有参加建筑安装施工的工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对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工人应给予表扬;对违反安全操作规

程的工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严肃处理,直至绳之以法。

(4)项目要组织工人学习和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把它作为考核和评定工人技术水平的重要内容;各级管理人员要熟悉和组织贯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把它作为推动企

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5)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6、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伤亡事故发

生,确保安全生产而采取的各种对策、方针和行动等总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能在于

计划、决策、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监督。

(1)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1)施工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生产指挥保证体系,实行“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

2)施工现场配合建立以党支部为首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体系。

3)施工现场配合建立以工会主席为首的群众监督保证体系。

4)施工现场建立以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安全保证体系。

5)施工现场建立以安全员为首的专业安全检查保证体系。

(2)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施工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

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可由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及作业队现场负责

人组成。

7、专(兼)职安全员配置

(1)专职安全员数量

1)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安全监督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并由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发放继续教育证书。

2)专职安全员配置的一般规定:

建筑面积10000平方 以下时,必须至少有一名专职安全员;

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 以上时,必须有2-3名专职安全员;

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 以上时,必须设不同专业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也可按施工队伍人数比例配备,在施工高峰达到200 人的,配一名专职安全员;200-300人以下配2人; 300人以上配3人。

(2)兼职安全员数量

施工现场各专业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配合班组长搞好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配合专职安全员进行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3)专职安全员上岗证

1)专职安全员应按建设部的规定,每年集中培训 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专职安全员上岗证复印件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有效证件。

与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目标相关的资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