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文件号 版本号 范围 一次性塑输液瓶和输液袋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对我院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的管理,保障医疗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瓶(袋)实行统一回收处置管理。 目的 建于 生效日期 名词缩写 术语与定义 文件管理 部门 审核人 批准人 上次审核日期 下次审核日期 签署人
一次性塑输液瓶和输液袋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对我院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的管理,保障医疗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瓶(袋)实行统一回收处置管理。 内容
1 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1.1 各科室对一次性输液瓶(袋)使用后的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从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
负责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内部管理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一次性输液瓶(袋)使用后的回收管理工作;
1.2 各科室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要做好分类收集、暂存等工作,不得混入其
他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
1.3 各科室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必须交由指定的公司统一回收处置,并与接收
方做好交接登记记录,以便监督核查。不得自行处理,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单位处理。确保不流入社会,不变作它用;
1.4 护理部对各科室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瓶(袋)回收处置工作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科
室和个人,除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对于物业人员违反规定的,由我院物业公司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参考文件 无 相关文件 无 附件 无 文件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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