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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举

来源:华佗健康网
 科 举

李之亮

科举指封建最高统治者通过开科考试来选拔官吏的制度

第一节

西周的官制已较完备,与其相应的选士制度也初具规模,其时一般官吏和下级官吏主要是乡选。

春秋战国时期的选举对象比较宽,人们可以通过自己的所长得到任用。 1、 由他人荐举得到选用。

2、 自荐,陈述自己的才干、方略而获得任用。 3、 禁私学以干禄。

4、 通过军功获得官职、

秦代还没有制定出可行的选举政令,就灭亡了。汉代重文治,京师开办太学,作为管理 选用的储备机构,太学生由地方郡守或御史、太常选送。这些生员通过学习、考试可以获得官职。他们学习的内容主要是诗书礼乐,然后通过射策授官。此外,还有通过官吏直接选送委以官职的,叫察举。察举有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孝廉、秀才、明经等名目。

魏晋以来,选举制度为之一变。黄初元年(曹丕登基第一年),吏部尚书陈群奏请立九品中正法选拔官吏,为文帝曹丕采纳。九品中正法即在各州郡中选择贤能有见识的人担任大小中正,负责甄选人才,把州郡士人按其才能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实即九等。这种方法在初期贯彻曹超“唯才是举”的严责,曾起到过积极作用,但时间不久,就逐渐改变了性质,选举登记的评论由原来的唯才是举转为以门阀高下为主要依据,九品中正制成为巩固门阀特权的工具(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三百多年,历两晋、宋齐陈梁,直道隋始废。

第二节

隋文帝统一全国后,废除了的九品中正法,代之以开科考试,以优劣定去取的新的选举制度,标志着科举的真正开始。但隋代史书于此项既无记载,唐代科举“多循隋制”,我们可以通过唐代科举情况推知隋代。

唐代科举有常科和制科二种。

常科即为定时进行科举考试所设置的科目。主要有秀才、明经(包括五经、三经、二经、学究一经、三礼、三传、史科等等)、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科等。唐代常科每年举行一次。(三史老明经,五十少进士)

制科即皇帝临时设置的考科,往往由皇帝亲主策问。他的科目很繁杂,大约出现过一百一十多种。

唐人最重进士一科。(李肇《国史补》:中进士者,后位极人臣者十之二三,登显列者十之六七,故重进士科。)

隋唐科举简述 隋代以前的选举概况

唐代科考的大致程式如下:

1、由地方选送应举士子,称为乡贡。被选中者称为举人。乡贡要经过初试,且郡县有规定数额。

2、一般需得当世名臣的推荐。唐代科举采取不糊名的方法,一切都是公开的。因此,得到名臣推荐才有可能考中。这样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股投刺行卷的风气。(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文学的繁荣,如唐诗)

3、参加礼部的常科考试。这种考试在京师举行,考官为礼部侍郎,此时称为知贡举(知两都,考生称之为“座主”)。礼部试在唐代每次录取名额较少,大约三十至五十人上下。及第第一名称为状元,以下各名进士则习称“**榜下进士”。

4、凡考中者,发榜后要到主司宅谢恩,三天后去吏部侍郎处谢恩,此后,新进士即入官籍,等侍郎部的考察和委派。

第三节

宋代是科举完善成熟的阶段,与唐代比较,有以下几点发展变化: 1、 常科考试的时间逐步固定为三年一次。

2、 进士人数剧增,并出现了特许及第及恩科。

自宋代中叶始,科考录取人数大量增加,南宋时每科往往一次录取百人。宋代 还有赐进士出身和赐同进士出身的恩科。 3、 科考科目减少。

宋初沿袭唐制。北宋中叶,王安石执政,废明经及诸科,只保留进士一科,并将明 经及诸科应取人数加入进士科,这也是造成宋代进士数目大增的原因之一。 4、 策试内容的更改

唐试有经书和诗赋,并以诗赋为主。宋试的主要内容逐渐偏向于经义。王 安石执政,科举废除诗赋,笃于经义即成定局。 5、 考卷糊名制度建立

宋初科考仍不糊名,至真宗时,为了更公道地选拔,在科举考试中采取糊名的方法, 在一定程度上了按人取舍,使考试更趋于合理。

第四节

(科举考试的特有文体,明宪宗时开始用固定形式《乐天下者保天下》)

八股文又称四书文、八比文、时文、制义、制艺、时艺,是一种取材于四书,有固定格式、模仿古人发议论、专用于科举应试的问题。

八股文的格式,从全文来看,共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破题、承题、起讲、入题;第二部分包括起股、入股、中股和后股。

破题,点破题目,开明宗义。

承题,承接题目而说明本体发言之原委。

起讲,以上两部分之后,开始用古人的口气作文,成为起讲。 入题,以上三部分与后四部分的联系环节。

八股文

宋元明代科举简说

以上四部分属全文的准备阶段。

起股、入股、中股、后股是八股文的核心部分。它要求者四个部分的文字从句式的长短、声调的缓急等均需对偶,如两扇相对,这样每一股实际上分为两两相对的两个部分,合起来恰好八股。

八股中每股要求三四句至七八句,股与股之间的连接文字用散体叙述。

八股文的题目限于四书,分大题和小题两种。

大题的名目有连章、全章、数节、两扇三扇、四扇五扇等。

小题的名称有截上、截下、截上下、承上、冒下、承上冒下、半面、上全下偏、上偏下全、上下俱偏、截上兼下全、截下兼上全、长搭、短搭、有情搭、无情搭、隔章搭等。

第五节

清代科考称为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四个阶段。

童试:最基层的考试,一般在县、州、府所在地举行。应试者在私塾读书或已肄业者,参加此试,称为儒童或童生,录取后称为生员。(常称庠生——廪生、增生、附生)

乡试:(秋闱)每三年在省会举行一次,属中级考试,习称大比之年,有资格参加这种考试的是生员、监生、荫生等人。监生指国子监肄业的学生;荫生是托荫于祖先得入国子监学习的学生(荫生:①恩荫——国家庆典时,文官京四品外三品,武官二品;②难荫——因公殉职者。子弟可免试进入国子监;的子女)。乡试发榜一般在九月十五日前,看取寅日或辰日,故谓之“龙虎榜”。录取的称举人,第一名称解元。

(每年八月份举行,三场,每场约三天。前五名常称“五经魁”,解元又称“五魁首”)

会试:(春闱)新举人于次年(雍正前二月,后三月举行)参加在京师举行的礼部试,称为会试。其法略如乡试,发榜一般在四月,故习称“杏榜”。录取的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发榜次序为:第五名、四、三、二、一,然后从第六名往下排,填完正榜填副榜。)

殿试:在会试的次年,贡士们参加由天子主持的考试成为殿试。此试通过,始称进士,第一名称状元,第二、三名分别称榜眼、探花。(金榜)

清代科举考试略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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