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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取保候审大部分的结局案例

来源:华佗健康网


帮信罪取保候审大部分的结局案例

一、案情简介

被告人王某今年18岁,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无意间在网上看到一则银行卡租用广告后,便以每月900元的价格,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及U盾提供给对方使用,该卡最终被境外诈骗团伙用于洗“黑钱”,走账一百万元以上。王某被抓获后承认,有人租用银行卡来走账,肯定是干违法的事,但他贪小便宜,心存侥幸,认为不会被发现,更不清楚将会面临刑事追责。其家属在第一时间委托史xx律师担任辩护人介入。

二、办案经过

史xx律师接受委托后,为了解真实案情,在一个月内,本律师三次到看守所会见王某,两次到办案派出所和主办人员沟通案件,陆续提交了建议不予呈捕的法律意见,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经律师多方奔走、沟通、协调,最终检察院采纳本律师法律意见,同意对王某不批捕,王某随即被释放,重获自由。王某和家属对律师服务,表示非常满意。之后,该案法院也对王某适用了缓刑

三、裁判要点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明知他人租用他的银行卡是用于干违法的事情,仍然将自己所有的银行卡出租、出借给其使用,客观上为他人实施犯罪活动提供了帮助,情节严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考虑到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王某是在校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依法可以给与王某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

四、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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