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期限会产⽣哪些影响?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暂时中⽌。从中⽌时效的原因消除之⽇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的当事⼈或代理⼈,⽆法按时到市、区劳动⼈事争议仲裁机构参加庭审的,可以通过电话、邮寄等⽅式向仲裁机构提出延期开庭审理。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市、区劳动⼈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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