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解读(之六)
。 I 谋坛 ||。。 《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解读(之六)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部门违反本办 法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 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 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本条是关于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 人员违反本办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本条所指的行政违法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作 为的行政违反行为,是指行政执法主体违反了本办 法中的有关规定:另一类是不作为的行政违反作为, 是指行政执法主体不依法履行自身应该履行的职责。 这两类行为均构成行政违法。本条所指的法律责任 主要是指行政法律责任,包括: (1)行政主体的行 政法律责任,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因违反行政法律、法规或不当行为而承担的法律责 任。 (2)工作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即工作人员的 个人的行政违法行为。应对内向相应的行政机关承 担内部行政法律责任。对公务员或者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其惩戒措施主要是由本机关 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 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云南省行政处罚暂行规定》 的有关规定,行政处分的形式主要有警告、记过、 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六种。 第一款中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部门违反本办 法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 主讲嘉宾:周兆云 王晓萍 主体是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这里的“上 级行政主管部门”是指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政部门 的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指实行垂直管理的行 政部门.如工商、海关等),这里的“监察机关”是 指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监察机关,行政处罚的方式 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责令改正等。对于行政部 门违反本办法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实施行 政处罚的主体责令改正,同时,情节严重,造成恶 劣后果的.对该行政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即:既要追 究行政违法单位的法律责任.又要追究违法单位的 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款是针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部门的工作人 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所应承担的法 律责任。本款中,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为人所 在单位或同级行政监察机关。 “所在单位”是指行 为人工作的行政部门。处罚的对象是相关行政部门 的工作人员,处罚的方式是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当 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依法履行职 责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情节恶劣,给 国家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害.并构成犯罪的,则由司 法机关按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其 刑事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民族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协 商解决。 各级国家机关应当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本办法的执行情况。 一I5ll£ 照婴些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一| j il 本条是关于组织实施本办法的主体和督促检查 合本部门职责,制定实施本办法的具体措施,报省 本办法执行情况的责任规定。 人民政府备案。 第一款规定负责实施本办法的主体是省人民政 本条是关于制定实施本办法的具体措施的规定。 府,具体负责协调实施本办法的部门是民族行政部 本办法对各有关行政部门的职责作了较为明确 门,即省民委。省民委作为省人民政府的一个组成 的规定,但本办法是一个全省性的涉及多个领域的 部门,由省民委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本办法 法规,不可能对具体的操作细节做出规定,有关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具体问题,本款中的“有关 政部门职责的规定,更多的是原则性的,需要进一步 部门”是指本办法中涉及的财政、人事、农业、建 细化,使之真正具有操作性。因此,各有关行政部 设、交通、扶贫、国土资源、环保、林业、水利、 门应当结合本部门的职责,制定实施本办法的具体 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 措施,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等省级行政部门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04年10月1 13起施行。 第二款规定各级国家机关应当督促检查《中华 本条是关于本办法施行日期的规定。 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本办法的执行情况。 法律、法规的施行日期是一部法律或法规的生 这里的“各级国家机关”主要是指我省各级权力机 效日期,即对社会开始发生作用的日期。我国法律 关和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 对施行日期的规定,主要有二种情况:一是规定自 府,他们是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 公布之日起施行;二是规定在公布一段时间后施行 治法》和本办法执行情况的主体。本办法是《中华 本法规的施行日期的规定属于第二种情况.即本法 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在云南的具体实施细 规于2004年5月28日云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 则,因此,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会议通过,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其间有4个多月 与执行本办法,各级国家机关督促检查《中华人民 的施行准备时间,目的是让全省公民特别是各相关 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情况与督促检 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充分时间学习和掌握本办法.提 查本办法的执行情况,是统一的,一致的。 高贯彻执行本办法的自觉性。 第四十八条省人民政府各有关行政部门应当结 本办法的施行日、期是2004年10月1日。口 信息 稳 杨健强对做好2008年国际人类学与民族学世界 展重点 《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 大会筹备工作提出要求近13,2008年国际人类学 年规划纲要》提出, “十一五”时期我省民族地区 与民族学世界大会筹委会副主席、国家民委副主任 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为: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优势 杨健强率国家民委政法司有关负责同志到昆明市调 产业发展、少数民族群众脱贫、民族地区社会发展、 研,在实地考察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滇池花园酒店、 民族团结示范村、民族文化抢救保护、少数民族人 昆明国际贸易中心和云南大学本部等场馆、接待宾 才培养、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村和“直过”民族村工 馆环境,听取昆明筹委会负责同志工作汇报后,就 程、藏区发展以及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等十项。 进一步做好昆明筹委会工作,尤其是会场、接待选 (省民委办公室 址、旅游和宣传方案提出了具体要求。 (沈亮军) 我省公布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近 31,省人民政府公布了云南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 我省・一十一五,,规划明确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 产保护名录,涉及濒危民族语言文字(3项)、口述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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