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证明系我单位员工,该员工:
1、现任职务为;
2、已与我单位签订年劳动合同,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3、月均收入总计人民币元,其中工资及津贴收入为人民币元,奖金收入为人民币xx元,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xx元;
4、因向银行借款或担保,第次(大写)出具。
我单位保证上述填写内容真实。
人事劳资部门或财务部门联系电话:人事劳资部门或财务部门联系人:
单位公章:
人事劳资部门章:或财务部门章: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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