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即自债权人请求履行起算,三年期间内若债权人再次请求还款请求,三年时效自此重新计算,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得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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