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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品房售房合同律师收费方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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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1、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4-6%2、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3、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2-4%4、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1-3%5、1000万元以上:1-2%如何选择一个房产纠纷律师?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的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实际上也就是房产(房屋权益)纠纷和地产(土地权益)纠纷的总称。其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其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涉外房地产关系中的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和港澳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看房产纠纷的难易程度:房产纠纷有大有小,具体涉及该纠纷的标的有多有少、难易程度是哪个等级的,在聘请律师之前,客户应该先对案件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并且在这里我想提醒大家的是:并不是越出名的律师就越适合你,一是因为有的出名的律师并不擅长打房产纠纷案件的官司;二是因为若房产纠纷属于小案子,那么请大律师本身就是一种浪费,他们收费较高并不能够给客户带来理想的收益。如果你的案子不复杂、标的又不大,那么,也许一个在房产纠纷诉讼中比较有实战经验的“小律师”更适合你。哪些房产纠纷可以起诉解决?1、凡以房产为标的的买卖、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以及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均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而且一般是房产所在地人民管辖。人民将作为民事案件受理。2、因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而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单位职工对单位分房决定有意见的,不属受理范围,不能向起诉;如果是受配人(或其它原旧房内应一并迁出的同住亲属占住旧房)分得新房又无理占住旧房或非受配人以单位分配不合理为由而强占公房,被侵害人(包括单位和合法受配人)可以向提起诉讼。3、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因本人原因而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开除的,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的,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4、单位之间因行政调拨等原因引起的房屋纠纷,不属受理范围,当事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因历史原因由行政划拨房屋使用权的,现房屋产权人要求收回房屋自用或要求明确租金的,可以向起诉,一般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第2种观点: 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5万-10万(含10万元):8%10万-50万(含50万元):5%50万-100万(含100万元):4%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0.5%三、收费说明:1.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2.上述二、三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四、上海律师收费的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在指导价标准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案件的收费标准。代理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规定标准5倍之内(含5倍)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事务所、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实行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方式,不得采取其他收费方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可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以及其他收费方式。具体收费方式,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依照本办法协商确定。

第3种观点: 房产纠纷属于财产纠纷,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1、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4-6%2、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3、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2-4%4、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1-3%5、1000万元以上:1-2%综上所述,房产纠纷涉及到当事人的根本利益,为了更好的维权,仲裁或者诉讼的时候最好请一个律师。针对这类财产纠纷案件,上海地区的律师会根据房产的价值乘以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另外,除了支付律师费外,原告起诉,受理后,还得现场缴纳一笔诉讼费。一、哪些房产纠纷可以起诉解决?1、凡以房产为标的的买卖、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以及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均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而且一般是房产所在地人民管辖。人民将作为民事案件受理。2、因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而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单位职工对单位分房决定有意见的,不属受理范围,不能向起诉;如果是受配人(或其它原旧房内应一并迁出的同住亲属占住旧房)分得新房又无理占住旧房或非受配人以单位分配不合理为由而强占公房,被侵害人(包括单位和合法受配人)可以向提起诉讼。3、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因本人原因而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开除的,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的,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4、单位之间因行政调拨等原因引起的房屋纠纷,不属受理范围,当事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因历史原因由行政划拨房屋使用权的,现房屋产权人要求收回房屋自用或要求明确租金的,可以向起诉,一般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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