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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的签发日期应早于保险单的签发日期?

来源:华佗健康网

海运提单的签发日期并不应早于保险单。实际上,保险单的签发日期通常与开船日期同步,而提单签发则是在货物装船完毕后,所以提单签发日期通常与开船日期一致或者稍晚。这是为了确保单证的一致性,特别是在使用跟单信用证结汇时,银行要求提供的提单日期需与信用证或合同中的最后装船日期相符或早于其。

如果卖方预计无法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前完成装船,应尽快与买方沟通,协商修改信用证,避免采用诸如“倒签提单”或“预借提单”等欺诈行为,以维护交易的诚信。海运提单的签发过程至关重要,不仅包括日期,还牵涉到签发人、地点和正副本的区分,出口商需谨慎处理。

在操作流程中,提单通常有三份正本,一旦其中一份被提取,其他副本即失效。海运提单具有转让性,货物的所有权会随着背书转让至新的接收人。例如,如果收货人栏填写“凭指示”,则由托运人背书;若为记名指示,则需指定人员背书;如写“凭货运人指示”,同样由托运人背书。总之,海运提单的签发和使用涉及多个细节,需确保遵循相关规定,以保护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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