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按照省发改委《关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院办公楼附属设施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湘发改投资〔20xx〕1156号)文件精神,我厅拟建设机关南院办公楼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按9090平方米控制,总投资按3500万元控制。目前工程已全面启动,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xx〕394号)和省财政有关规定,为便于工作顺利开展,拟在中信银行开设基本建设专用账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用于工程建设。
特此请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