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偷的引证解释
放偷的引证解释是:⒈金元时农历正月十六日不禁偷窃谓之“放偷”。引宋文惟简《虏廷事实》:“虏中每至正月十六日夜,谓之放偷。俗以为常,官亦不能禁。其日夜人家若不畏谨,则衣裳、器用、鞍马、车乘之属为人窃去。隔三两日间,主人知其所在,则以酒食钱物赎之,方得原物。”明郎瑛《七修类稿·事物五·放偷》:“金与元国俗,正月十六日谓之放偷。是日,各家皆严备,遇偷至,则笑遣之;虽妻女、车马、宝货为人所窃,皆不加罪。闻今扬州尚然。”。
放偷的引证解释是:⒈金元时农历正月十六日不禁偷窃谓之“放偷”。引宋文惟简《虏廷事实》:“虏中每至正月十六日夜,谓之放偷。俗以为常,官亦不能禁。其日夜人家若不畏谨,则衣裳、器用、鞍马、车乘之属为人窃去。隔三两日间,主人知其所在,则以酒食钱物赎之,方得原物。”明郎瑛《七修类稿·事物五·放偷》:“金与元国俗,正月十六日谓之放偷。是日,各家皆严备,遇偷至,则笑遣之;虽妻女、车马、宝货为人所窃,皆不加罪。闻今扬州尚然。”。 拼音是:fàng tōu。 结构是:放(左右结构)偷(左右结构)。 注音是:ㄈㄤˋㄊㄡ。
放偷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网络解释
放偷放偷,拼音是fàngtōu,是一个汉语词汇,释义为我国金元时期的一种风俗,指农历正月十六日不禁止偷窃。网友释义:放偷,拼音是fàngtōu,是一个汉语词汇,释义为我国金元时期的一种风俗,指农历正月十六日不禁止偷窃。汉语大词典:金元时农历正月十六日不禁偷窃谓之“放偷”。宋文惟简《虏廷事实》:“虏中每至正月十六日夜,谓之放偷。俗以为常,官亦不能禁。其日夜人家若不畏谨,则衣裳、器用、鞍马、车乘之属为人窃去。隔三两日间,主人知其所在,则以酒食钱物赎之,方得原物。”明郎瑛《七修类稿·事物五·放偷》:“金与元国俗,正月十六日谓之放偷。是日,各家皆严备,遇偷至,则笑遣之;虽妻女、车马、宝货为人所窃,皆不加罪。闻今扬州尚然。”其他释义:1.金元时农历正月十六日不禁偷窃谓之'放偷'。
二、词语解释
金·元时农历正月十六日不禁偷窃谓之“放偷”。放偷[fàngtōu]⒈金·元时农历正月十六日不禁偷窃谓之“放偷”。
关于放偷的词语
狼奔鼠偷 塞耳偷铃 偷东摸西 巧偷豪夺 密约偷期 偷鸡盗狗 齐人偷金 换日偷天 偷合苟从 鼠窃狗偷
关于放偷的成语
靡衣偷食 偷偷摸摸 密约偷期 换日偷天 狼奔鼠偷 鼠窃狗偷 偷声细气 巧偷豪夺 东偷西摸 偷鸡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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