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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材料采购合同模板(6篇)

来源:华佗健康网

家具材料采购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地址:

  乙方(卖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精品柜采购供应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商品名称、型号、单价

  额为7573.6元。本合同总价款合计暂估为:人民币122545.6元(大写:壹拾贰万贰仟伍佰肆拾伍圆陆角),不含税。

  2.本合同商品单价固定,长度为暂估量,最终结算金额以现场施工安装的实际长度计算。

  3、乙方承诺合同签订后日内将货发到甲方指定地点。

  4、单价: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材料检测费、损耗(包括成活前的一切损耗)、保险、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补货价格执行合同约定单价。

  第二条付款方式:现金或者银行转账。合同签订当日,甲方预付乙方总价款的 %作为定金。乙方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支付至总货款的 %。乙方完成安装,交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支付至总价款的 %,剩余 %安装完成交甲方验收合格后 天内无发生质量问题和补货完成办理结算手续后一次性付清剩余价款。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等额税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三条商品交付及安装地点及方式

  1、商品交付及安装地点: ,乙方保证按和合同的约定品牌、规格、数量、时间向甲方提供合格产品,并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以及卸入甲方指定地点,按甲方要求完成安装。

  2、交货方式:甲方指定杨铁振负责签字验收并加盖公章,非甲方指定人员签字验收,甲方不予结算任何费用,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柜子使用材料及工艺做法

  精品柜:高密度板做油漆面板,细木工板做结构支撑,批聚酯腻子打磨,高级聚酯漆油漆;5mm~8mm浮法清玻;T5日光灯,射灯为雷诺LED灯和光源,雷诺变压器,照明线路采用国标2.5平方电线,电线穿线管。吊楣:四面全部做烤漆处理,中间带LED灯。

  第五条产品质量和验收标准:

  1、乙方交付安装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河南省地方标准及甲方的特别要求,确保柜子安装质量合格率为100%。

  2、按照相关规范产品的规格、颜色允许偏差率在3%范围内。

  3、完全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及甲方使用要求。

  4、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不限于安装后的任何时间内,如对于需要在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质量缺陷的材料,在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后,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对于不能维修的应予以无偿更换。乙方应赔偿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甲方有权利对进场的各种材料进行各种形式的检验,乙方必须充分配合并接受检查结果。甲方负责验收人在送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依据及结算依据。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验收。

  4、甲方有权调整货物交付或安装时间和数量,但应当于原定交付安装日前 日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无条件执行新的交付安装时间或供货量。

  5、甲方为乙方安装提供场地便利。确保场地符合安装施工条件。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并安装货物。

  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安装费用安按本合同第一条表中约定执行。

  3、材料进场时,乙方必须提安装柜子所需各种材料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证件。乙方所提供的验证资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随货同行。

  4、对数量、规格、颜色、品牌、产地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进行维修或者重做或者更换。

  5、乙方保证其产品不侵害第三方关于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

  6、乙方决定合适的运输方式,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货物在运输、装卸货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者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7、乙方承担货物交付并完成安装经甲方验收之前的一切风险。

  8、乙方接到甲方对于交货时间调整或者数量的通知后,应按照调整后的时间数量交付货物,不得依次为借口提前或延迟交货,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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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己方或者是他方人员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赔偿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进入甲方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必须给予配合。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解除合同。提出解除合同一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20%的作为补偿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经甲方催告,乙方以明示或默示拒绝更正的;

  2.2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7日的;

  2.3乙方提供产品因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被第三方起诉的。

  3、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总货款的千分之五做为迟延违约金。

  4、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5、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6、如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乙方可停止供货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

  7、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权利义务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款的20%的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8、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 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改动处无盖章无效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

家具材料采购合同模板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价值为人民币1005000元。

  第二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货款在合同有效期内结清。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二月。

  第三条: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技术指标),见附表。

  第四条:

  验收方法:严格按照国家建材标准执行。

  第五条:

  交货规定建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供方送往供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2、交货日期:

  3、交货地点:

  4、运输费用: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乙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货或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又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本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付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数量、型号、等级。应提前3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时,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收货。

  3、属甲方自提材料,甲方应在提货前3日内告知乙方。

  4、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提前告知,说明原因,取得对方谅解。如有问题协商解决。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需调整,必须双方协商,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前,乙方仍应按合同供货,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日,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三作为罚金交给甲方。

  第八条:如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某厂家产品、规格、型号、货物不全,要用另外厂家同规格、型号的产品顶替时,乙方必须提前天与甲方协商解决。否则作为延期罚金。

  第九条:本合同拟定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并按照本合同《附加条款》实施。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家具材料采购合同模板

  项目 期

  需方: 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供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鉴于需方已就 项目 期 工程 材料采购进行了招标,供方完全接受需方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与需方协商一致,兹订立协议如下:

  一、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货物单价见采购清单(见附件1)。合同总价可以按本合同的规定作出调整。

  二、量标准/等级为: 。

  三、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 %的预付款;

  2、每批次货物运抵现场并经验收合格,支付当批次货物价款的 %;

  3、货物全部安装完毕,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至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4、结算完成,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

  5、保修期满,按合同规定付清余款。

  如本合同提供上述3.1款所述预付款,在需方要求下,供方应事先提供经需方认可的等额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见附件4)。

  四、交货地点: ,交货期限为: ,详见供货计划(附件2)。供方如预期不能按计划供货,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需方;需方如需要将供货计划延迟,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供方。

  五、包装方式为: 。

  六、供方银行账户信息: ;供方应保证其账户信息准确性,如付款时账户发生变化的,应及时书面通知需方,否则因账户信息错误或发生变化导致付款迟延或付款不能的,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质量保证期为 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八、合同签订后,供方须按本合同、需方或需方委托的施工单位的指令及有关技术要求(附件3)进行材料的供货、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通过验收。

  九、供方交付货物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质量证明文件;

  2、进关手续文件(如有);

  3、不少于 份的产品说明书;

  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

  5、其他: 。

  十、采购合同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各组成部分能够互相解释,互为补充与说明。其组成和解释如下: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书面纪要、协议等文件;

  2、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 [采购清单(附件1)、供货计划(附件2)、技术要求(附件3)、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附件4)];

  3、合同通用条件;

  4、中标通知书;

  5、往来函件;

  6、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

  如上述文件之间约定不一致,按上述顺序作出解释。如依照上述文件顺序无法作出明确解释的,在不影响供货计划的前提下,供方同意由需方作出合理解释。

  十一、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需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附件1:采购清单

  采购清单

  货物名称 品牌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含税): 大写:

  附件2:供货计划

  供货计划

  材料名称 数 量 供货日期 备注

  附件3:技术要求

  具体要求请根据具体采购的材料进行明确

  附件4: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预付款银行保函

  :

  鉴于你方作为需方与 (以下简称供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材料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根据采购合同中有关预付款条件规定,就贵方向供方支付的支付合同总价 %的预付款行为,我方将按需方通知,作为首要负法律责任者和保证人,同意出具此无条件且不可撤回的担保函。在供方未履行上述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从而导致贵方有权根据合同规定索回已付给供方的预付款的情况下,当我们接到贵方提出的首次索偿要求时,我们保证向贵方支付金额不超过 (金额大写)的款额,无须贵方首先向承包人提出索偿要求。

  此外,我们亦同意:需方与供方之间对合同条件、产品说明、技术规范和/或其他合同文件可能做出变更、增补或其他改动的任何情况下均不导致解除我们依据本保函所应承担的责任。为此,我们对可能发生的上述变更、增补或修改均不要求给予通知。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有效至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效力终止。

  担保银行(或金融机构):

  日期: 年 月 日

  ?

  合同通用条件

  第1条 定义

  1.1 需方:指根据本合同约定为采购货物的一方。

  1.2 供方:指根据本合同约定为供应货物的企业及其合法继承者。

  1.3 工程:指将根据本合同采购得到的货物运用到其中的建筑安装工程。

  1.4 总包人:由需方作为工程项目业主选定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需方在必要时,授权总包人参加对本合同货物采购管理。

  1.5 分包人:由需方或需方委托的总包人选定的,需要使用本合同货物或与本合同货物的贮存、安装、使用等有关联的工程施工单位。

  1.6 合同总价:指本合同签订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总金额。

  第2条 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未有约定的,按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与地方标准、规范执行。

  供方的企业内部规范,经需方书面认可,可作为检测是否符合货物质量是否符合约定标准的依据。

  供需双方共同确认的样品作为生产、交货、验收的标准。

  国家、行业与地方标准、规范、供方的内部规范以及样品之间如有差异,供需双方同意执行较高或较严标准,以该标准为本次合同货物的标准,且需方无须为此支付额外的费用。

  第3条 价格说明

  货物的单价为包干性质,即已包括制造、运输(含运输保险)、保险、装卸(含装卸损耗)、样品、检测试验、指导安装、人员培训、安全责任、税收、企业经营管理费、利润、政府收费、报关报检费用、知识产权费用,市场价格涨跌等完成供货所需的全部费用。供需双方同意,不论影响单价的各项因素如何变动,除非另有约定,单价不再调整。

  第4条 数量说明

  4.1 结算数量

  本合同采购清单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在需方确认供货完成后,按供方实际供货的数量进行结算。

  所有可纳入结算的货物数量仅为交付给需方所书面确认的合格数量。任何在生产、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损耗数量以及货物自然损耗数量不计入本合同结算数量。

  4.2 数量增减

  如货物是供方专门为需方生产的(该类货物称“订制货物”),供方应在事先予以明确书面告知,并经需方确认。订制货物之外的货物或未明确性质的货物,均为“非订制货物”。

  对于订制货物,供方在货物生产/采购总量达到清单暂定数量的百分之八十时,应向需方详细了解需方的实际需求量,按经需方届时确认的数量继续或停止供货。

  对于订制货物,需方有权在清单暂定数量基础上增减百分之二十的货物,而无需事先征得供方同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的数量供货。对于需方减少订制货物采购数量不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需方无须给予任何补偿。

  对于非订制货物,需方可在书面通知供方后,增减货物的采购数量,供方同意按需方的书面通知执行。对于需方减少非订制货物采购数量的,按合同单价与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对于需方增加非订制货物采购数量的,需方根据增加的数量,参考合同协议书规定的货期与供方商定一个合理的供货延长期,按合同单价与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4.3 计量单位

  以个或套为单位计量的货物,其单价应与“个”或“套”对应;数量按自然个数或套数计算;每一个或套单位货物应包括其自然所需的或其使用功能所必需的配件及备用零件。

  以平方米、延长米所计量的货物,其单价应与“平方米”、“米”对应;数量按货物实际净尺寸而不按其标称尺寸计算。

  以公斤为单位计量的货物,其单价应与“公斤”对应;数量按其物理形状及重量特性计算其理论重量。如需通过称量确定其重量,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

  第5条 供货计划

  5.1 供货计划

  供货计划由供需双方在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中约定,供方应按供货计划组织生产、采办、供货。合同履行中有关供货的计划、通知、变更等书面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2 分批供货

  在供货计划内或双方对供货计划协商变更的范围内,需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供方分批供货。分批次数和每一批次供货数量由需方提前书面通知决定。每一批次的供货数量与时间应根据合同协议书规定的货期和供货计划合理确定。

  5.3 供货计划延迟

  供方如预期不能按计划供货,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书面通知需方,同时提交新的供货计划。需方如认为新的供货计划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有权终止合同或要求供方提交另一份新的供货计划。终止合同或按新的计划供货不免除供方根据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需方如需要将供货计划延迟,应按协议约定书面通知供方。需方决定供货计划延迟,如涉及供方仓储、资金占用、原材料价格上涨等额外支出,除非另有约定,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4 供货计划提前

  需方如要求供货计划提前执行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供方。如果因此使供方额外费用的,其应承担赔偿责任。

  5.5 需方检查

  经供方同意,需方可于任何时间视察供方的生产车间、仓储地点。如供方为货物经销商,则负责与制造商联络,安排需方视察、参观。供方不得以涉及专利等理由拒绝需方视察,但可以不接受需方视察专利工序、工艺的要求。

  第6条 包装、运输与保险

  6.1 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由供方书面说明,包括包装材料、箱体尺寸、单件内的货物数量、重量、所需要的搬运方式(人工、机械起重)等细节。

  包装材料的安全、环保标准应与货物本身所需以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安全、环保标准一致。

  包装要求见合同协议书约定。如双方未约定包装方式和标准的,则按同类企业常规包装标准执行,如国家或行业有相关标准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

  6.2 运输

  如无特别约定,运输方式由供方确定。运输到达地点为需方指定的地点。6.3 保险

  供方应为交付给需方之前的货物购买保险。

  第7条 卸运、检测与验收

  7.1 货物卸运

  供方须按供货计划(包括按本合同约定变更后的供货计划)供应货物。对于供方提前送达的货物需方有权拒绝接收,或放置堆放场地但不办理接收手续。对于供方逾期送达的货物需方可以选择拒收、接收,但需方的接收不免除供方的逾期供货责任。

  货物到达48小时前,供方应书面通知需方或需方委托的接收单位准备接收。

  除非另有约定,供方的供货责任包含将货物卸车,搬运到需方指定地点,并按需方要求和根据货物特点堆放整齐。

  供方应对需方仓储条件提供意见,指导需方堆放货物,以免货物储存期间受损,如果供方不履行此告知义务导致货物损毁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2 货物检测

  货物检测的内容与方式按供货清单中约定的项目、内容执行或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如无约定,货物的检测内容与方式由需方按货物的性质、合同约定的基本参数及相关法规、规范予以决定。

  检测机构由需方指定或认可。检测机构的资格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检测适用的标准、规范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除非另有约定,检测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如需方认为须重新检测的,则启动重新检测。重新检测结果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重新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同时不免除供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重新检测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重新检测费用由需方承担,因重新检测工作耽误的货期作相应顺延。

  7.3 货物验收

  货物装运前需要需方查验的,应提前3日通知需方到装运地点查验。需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或合理的期限内到装运地点查验。如果需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查验的,视为装运的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货物到达时,需方或者(以及)需方委托的验收单位应会同供方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数量并检查货物质量。若货物与约定数目不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需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按照需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供方实际交货时间以供方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

  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或已损坏的货物,如需方或其委托的验收单位拒绝接收的,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须于收到需方拒收通知之后将不符合验收标准或已损坏的货物立即运离工地。如未按时运离工地,该类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供方承担。

  需方可委托总包人或分包人代为验收,需方的委托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向供方出具委托授权书,该授权书应当写明具体的授权事项。

  货物验收的标准按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供方应提供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品质证明、生产合格证、技术资料以及需方认为必须的与货物有关的其他文件)及提供必要的手段协助需方验收货物。

  需方或其委托的验收单位对货物的验收,不代表需方对供方所提供货物质量的最终认可。供方仍须按本合同约定及货物质量本身的要求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7.4 货物更换

  对于已交货物,如需方发现其质量、规格、颜色、功能等与验收标准不符的,供方仍有义务在需方指定时间内免费更换,且不应因此造成需方使用时间上的延误。如因此造成需方损失的,供方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8. 货款支付

  8.1如无特别约定,本合同按货物批次付款,具体方式按供需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的约定。

  第8条 货款申请

  每批货物交付后,由供方向需方提出付款资料和书面的付款申请。付款资料应详细说明交付货物的日期、品种、规格、数量、价款及需方或其受委托人的验收证明文件等。需方收到供方合格的付款资料及付款申请且经审批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将本批货物应付款项支付给供方。

  8.3 正式发票

  在每次付款日期前,供方应当向需方提供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需方有权不支付相应的款项或将相应款项的支付日期顺延。

  8.4 合理扣除

  需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供方的货款中(包括质量保证金)扣除(抵销)供方按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给需方的任何款项。

  第9条 使用说明、培训

  9.1 使用说明

  供方应于货物交付后安装前向需方免费提供货物使用说明书,详细阐述安装、使用需注意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安装、使用时的特别工艺要求。

  产品说明,包括原材料产地说明、检测说明、包装、使用功能说明等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2 培训

  如需方要求,供方应免费为需方及其指定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第10条 所有权、安全与环保

  10.1 供方对货物的所有权

  供方对所供货物须拥有所有权或合法的处分权。

  货物交付给需方后,其所有权归需方所有。在货物交付之前发生的损坏、灭失等风险,由供方自行承担。

  交付后的货物由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保管,供方予以配合。

  供方向需方保证不会有第三方(包括政府/司法机关)对供方交付的货物主张任何权利。在货物交付后,如有第三方声明供方对货物的所有权存有任何瑕疵导致需方不能按期使用货物,或货物所有权遭受任何其他不利后果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供方承担。

  10.2 安全责任

  供方须保证其所供货物的安全性,保证需方、总包人、分包人及货物的最终使用人在贮存、安装及使用货物过程中不因货物本身发生人身与财产安全。

  如需方有合理证据表明货物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而供方交付货物时又未明确说明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供方承担质量及货期方面的违约责任。

  10.3 环保要求

  货物及用于生产货物的各种材料,其放射性、有毒性、气味释放量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标准,且应满足需方对相关指标的控制要求。

  工程验收时,货物的环保指标必须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工程交付使用后至货物质量保证期满前,亦必须通过使用者个人和使用机构的检测。如上述检测结果不符合环保标准,供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此责任包括且不限于货物更换、重新施工、修复受影响部位或系统,以及对使用者健康的损害等。

  第11条 质量保证期

  11.1 质量保证期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未约定的,按照货物本身的质量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及同类企业的一般性或公认的规定执行。

  11.2 质量保证期的起算日

  如无特别约定,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1.3 质量保证期的服务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发生质量问题或使用故障,供方应在接到需方或其指定机构的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质量问题或排除故障。

  供方未按需方要求履行保修义务、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经过三次维修仍未能修好的,需方有权可自行采购同等货物替代或委托第三人维修,所需费用由甲方从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取。质量保证金不够的,供方有义务补足。

  因供方货物质量缺陷导致需方修复受影响部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也应由供方承担。

  第12条 合同转让

  12.1 合同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权利义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进行转让。

  如供方为经销商,供方不能组织未得到需方认可的制造商进行加工、生产本合同货物。

  第13条 合同违约

  13.1 付款延误

  需方无正当理未能按期支付货款的,供方有权要求需方按该批应付未付货款额每天千分之 计算违约金。但此种情况下,除非另有约定,供方仍有义务按供货计划执行下一批次的供货。

  13.2 货期延误

  因供方原因造成货期延误的,每迟延一天,供方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如货期延误严重(指任一批货物货期延误超过10天,或累计总货期延误超过20天),视为供方严重违约,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验收货物时,如需方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数量超过该批货物百分之五,并要求供方更换相应货物的,供方更换货物时间超过2天,则超过的天数视为该批货物货期延误的时间,需方有权按上述规定追究供方货期延误责任。如供方更换货物的时间持续超过15天,则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3 质量缺陷

  供方所供货物的质量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需方有权拒绝接收或接收后可要求供方退货,由此造成的供方运输、保险、商业机会等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如造成货期延误的,需方可按货期延误条款规定追究供方责任,同时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供方所供货物的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需方可以与供方约定折价接收,但供方必须明示该货物质量与合同规定的标准之间的差距及货物的潜在缺陷,否则由此造成需方或货物使用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双方在货物折价上无法取得一致意见,视为供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合格货物,需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追究供方质量责任或货期延误责任,同时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因供方所供货物的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导致需方或货物使用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供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同时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4 所有权缺陷

  如有第三方声明供方对货物的所有权存有瑕疵,导致需方卷入诉讼的,则需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受理、审理费、执行费,律师费,以及需方由此发生的全部支出,均由供方承担,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导致需方不能按期使用货物的,则需方将按货期延误条款规定追究供方责任;如导致需方货物所有权被剥夺的,则供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加算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并承担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需方因此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14条 合同解除

  14.1 解除情形

  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义务、承诺与保证的,另一方可要求其限期纠正。如果该方拒不纠正,逾期纠正或纠正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则另一方可解除本合同。

  依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守约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对合同解除有异议的,依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约定进行处理。如经争议处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和解、调解、诉讼等方式)判定或认定,解约方不具备解除合同条件而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的,擅自解约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其擅自解除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14.2 解除处理

  因供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需方解除合同的,供方应返还需方预付款和经需方确认的超付货款(均加算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同时承担本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并赔偿需方因供方违约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合同解除后,在供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之后,需方对合同解除前已供货物的价款进行结算审核。在结算完成后15天内,向供方支付经结算的已供合格货物的货款。该款项是在扣除供方应支付给需方的违约金、赔偿金和需方垫付的费用等之后,需方确认的剩余价款。

  因需方违反约定而供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需方承担本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

  第15条 其他

  15.1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发生六级以上地震、台风、战争、动乱、非发包人/供方原因造成的爆炸、非发包人/供方原因造成的火灾,国家调整与本工程有关的重大政策等事件。

  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不能按时履行或继续履行合同,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三天内书面告知对方,同时须附有政府机关对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

  发生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造成影响的,双方应重新商定合同履行事项。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合同,如未能尽全力或怠于继续履行合同,应赔偿由此造成的对方的经济损失。

  15.2 知识产权

  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工业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索赔。若需方受到此类起诉或索赔,则全部责任由供方承担。

  15.3 反商业贿赂

  供需双方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供方承诺,本合同价格是以在本合同签署时行业内公认信息机构所认可或公布的价格为参考价格。供方已了解需方有关廉洁管理制度,保证不得以商业贿赂(合同价格高于行业内一般参考价格20%以上的,可视为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来影响需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否则,一经查实,需方除有权追回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外,供方承诺支付合同总价30%作为赔偿金,同时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5.4 特别约定

  任何一方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完全注意到本合同中的任一义务以及违反本合同任一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存在任何歧义,并自愿签署本合同。

  第16条 争议解决

  16.1 解决方式

  供需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协商、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应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6.2 争议解决期间继续履行

  发生争议后,除非双方协议停止供货或者需方书面要求停止供货,否则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供货与采购的连续。

  第17条 合同效力

  17.1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7.2 合同终止后义务

  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家具材料采购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生产物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产品名称及数量:

  二、产品规格及价格:

  三、产品包装要求及规格:

  四、质量标准:

  1、乙方供应的货物须贴合国家质量标准、地方质量标准和甲方的生产要求。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处并经甲方检验合格且卸货后__日内付款。

  六、交货时间和地点:

  XX年__月___日前乙方将货物送至——。运费由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等各种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职责。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供给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供给的产品,必须贴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2、如乙方供给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贴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供给贴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职责。

  3、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所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

  4、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职责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5、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时间送货、送货迟延或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八、异常声明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签字日期:XX年__月__日签字日期:__年__月__日

家具材料采购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

  名称?_____?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5.现场卸货由?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元?。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验收方法:

  (?.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_____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家具材料采购合同模板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价值为人民币1005000元。

  第二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货款在合同有效期内结清。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二月。

  第三条: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技术指标),见附表。

  第四条:

  验收方法:严格按照国家建材标准执行。

  第五条:

  交货规定建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供方送往供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2、交货日期:

  3、交货地点:

  4、运输费用: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乙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货或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又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本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付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数量、型号、等级。应提前3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时,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 %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收货。

  3、属甲方自提材料,甲方应在提货前3日内告知乙方。

  4、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提前告知,说明原因,取得对方谅解。如有问题协商解决。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需调整,必须双方协商,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前,乙方仍应按合同供货,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日,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三作为罚金交给甲方。

  第八条:如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某厂家产品、规格、型号、货物不全,要用另外厂家同规格、型号的产品顶替时,乙方必须提前天与甲方协商解决。否则作为延期罚金。

  第九条:本合同拟定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并按照本合同《附加条款》实施。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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