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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档案事业概论浙江省初中级职称考试复习资料

来源:华佗健康网
第一章 档案与档案工作

第一节 档案

本节概要地简介了“档案来源与发展”即档案简史,“档案概念与性质”即档案定义,“档案类型”即档案种类(档案学术上分类),“档案价值与作用”等四个关于档案最基本问题。

一、档案来源与发展

(一)档案萌芽与来源(初始形态):“助记忆时代”结绳、刻契、图画

档案来源于原­始记事即结绳、刻契、图»­等记事方式,还不是真正意义上档案。但因其在一定范畴内有历史记录、契约、凭证、备忘等作用,可以看作是档案萌芽,即档案来源初始形态。

(二)档案产生两个条件:记录符号与国家浮现

1.客观条件——记录符号

文字作为语言记录符号产生后来,为精确地记录事实提供了条件,从而为档案形成提供了客观条件。

国内现存最早文字记录档案——甲骨档案:河南安阳小屯村出土3000近年前殷商时期刻写在龟甲、兽骨上甲骨文字记录,是当时商王朝使用一种文献。

2.社会条件——国家浮现

在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浮现了阶级、国家后来,就产生了文书。

文字记录产生,社会发展,国家逐渐形成,进入阶级社会后来特定社会需要等诸因素影响下,档案逐渐产生与发展。

(三)国内初期档案载体形态:从甲骨档案、金石档案、简牍档案、缣帛档案到纸质档案

档案是承载在一定物质载体上历史记录,其记录方式与物质载体密不可分,国内古代社会初期先后浮现了甲骨、金石、简牍、缣帛、纸张等档案物质载体形态。

金石档案:金是指青Í­器、铁器等,石是指石头,金石档案是铭文档案和石刻档案总称,是将文字铸刻在青Í­器、铁器、石头上而形成档案。

简牍档案:简是指竹简,牍是指木牍,是以竹简、木牍为载体形成档案。 “册”、“典”是国内最早对文献和档案称呼。

缣帛档案:缣帛是古时对绢类丝织品统称,是以丝织品为载体形成档案。用缣帛书写文献称“帛书”、“卷”、“卷轴”。

纸质档案:是以纸张为载体形成档案。最早纸质档案——甘肃“放马滩纸”,形成于西汉初期,不但是迄今发现世界最早植物纤维纸,也是世界最早纸质地图实物和最早纸质档案。

汉后逐渐由简、帛、纸并用,到以纸为重要载体。

二、档案概念与性质

(一)档案概念

1.档案概念之分——学术概念与法律概念

学术概念与法律概念,其外延不同,内º­基本一致。学术概念外延宽泛,为普通意义上档案;法律概念外延相对小些,是指法律法规监管范畴,即是指国有或非国有但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或涉及国家秘密档案。

档案学术概念,以国家档案行业原则《档案工作基本术语》关于档案表述为代表: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有价值各种形式历史记录。”

档案法律概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条关于档案表述为代表:“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当前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¾­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历史记录。”

2.档案概念四个方面含义

一是档案形成主体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

二是档案是有保存价值文献:无意识(自然)形成需要通过故意识制作和故意识保存,才干成为档案。有保存价值并且已¾­解决完毕文献才干转化为档案。档案和现行文献是同一事物两个不同阶段。

三是档案实存形态是各种各样:记录方式有文字、图像、声音、数码等;载体形态有甲骨、竹木、金石、贝叶、缣帛、纸张、胶片、磁带、磁盘及各种实物等。

四是档案是直接形成历史记录:与图书、情报等普通信息不同,档案不是事后编写或随意收集材料。

(二)档案性质(档案属性)

档案性质又称档案属性,档案属性可分为本质属性和普通属性。

1.档案本质属性——Ô­始记录性

原­始性与历史性结合是档案独有标志,档案本质属性是原始记录性,是档案区别于其她事物特别是相邻事物独一无二本质所在。

2.档案普通属性——知识性和信息性

档案知识性:档案是结识和改造客主观世界记录,是一种Ô­生态知识,具备储存和传播知识功能,是社会智力资源。

档案信息性:档案不但具备信息中介性、可代替性、可传播性、可分享性等普通属性,并且具备Ô­始性和回溯性等自身某些特性。

(三)档案与图书、文物、资料联系与区别

分析三者间联系(共性)与区别(差别),判断某一事物与否属于档案,核心是分析其与否具备Ô­始记录性和凭证价值。理解档案与文物交叉及《档案法》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档案与图书、资料转化条件。

三、档案类型

这里讲档案类型是一种概念上分类,而不是档案实体或信息分类。

(一)按形成时间分:历史档案与现行档案

在国内,历史档案与现行档案不是按历史时期划分,而是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形成档案称之为历史档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形成档案称之为现行档案。

1.历史档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形成档案

历史档案又称旧政权档案(确切地说应称旧政权时期档案,由于旧政权时期既有旧政权机构档案,又有其她社会组织或个人档案)。

按照社会制度和历史朝代分为历代王朝即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历朝历代时期档案和民国时期档案。其中民国时期档案又涉及了革命历史档案,专指自19“五四”运动起到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此前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党(涉及初期组织和更初期进步学生组织)及其领导下人民政权、军队、公司事业单位及其她革命组织、革命者个人形成档案。

2.现行档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形成档案

现行档案事实上指是当代档案,即1949年10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形成档案。

(二)按形成领域分: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业档案

1.文书档案

文书档案是一种商定俗成概念,确切地说是指党政管理、社会管理档案,《档案工作基本术语》对“文书档案”概念解释是:“反映党务、行政管理等活动档案”。

文书档案特点:来源复杂、涉及面广、内容丰富、形式规范等。

2.科学技术档案

科学技术档案简称科技档案,《档案工作基本术语》对“科技档案”概念解释是:“反映科学技术研究、生产、基本建设等活动档案”。

科技档案特点:成套性、专业性、多样性、通用性等。

3.专业档案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对“专业档案”概念解释是:“反映专门活动领域档案”。

专门档案与专业档案是两个不同概念,专门档案也称特种载体档案,是指除纸质以外载体档案。专业档案是指专门业务档案,因而,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实质也是一种专业档案,可以说所有档案都是专业档案。

专业档案特点:专业性强、文献格式统一、程序规范等。

(三)按所有权性质分:公共档案与私人档案

1.公共档案

公共档案又称公有档案,《档案工作基本术语》对“公共档案”概念解释是:“国家机构或其她公共组织在公务活动中形成为社会所有档案”。公共档案属法律监管范畴。

2.私人档案

私人档案又称私有档案,《档案工作基本术语》对“私人档案”概念解释是:“是指私人或私人组织在社会活动中形成为私人所有档案”。私人档案不同于个人档案,私人档案涉及个人、家庭、家族和私人组织形成档案,个人档案仅指个人形成档案。

(四)按载体形态分:纸质档案与非纸质(特种载体)档案

1.纸质档案

是形成档案重要载体。

2.非纸质档案

又称特种载体档案,国内古代有甲骨档案、金石档案、简牍档案、缣帛档案等,国外初期有纸草、泥板、羊皮纸档案等,近现当代有胶片、磁盘、光盘等感光、磁性新型载体档案,尚有印石、锦旗、Í­牌、奖±­等各种实物形态档案。

(五)按登记表述方式分:文字、图表、声音、图像等档案

四、档案价值与作用

(一)档案价值与作用概念

1.档案价值

档案价值不同于普通商品价值,商品价值是指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普通人类劳动,可以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其大小,而档案价值往往超过为形成和管理档案所消耗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对“档案价值”概念解释是:“档案对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有用性”。它是主体需要(档案运用者及运用需求)和客体属性(档案内容、载体、类型)统一和结合。客体属性是构成档案价值基本,主体需要是构成档案价值前提。

2.档案作用

档案作用即档案使用价值,是指档案对人们实践活动产生影响,是档案价值关系在社会活动中详细体现。档案价值是相对抽象,档案作用是详细;档案价值是稳定、被动、潜在,档案作用是动态、积极、显现。

(二)档案价值四种形态

1.对形成者第一价值与对社会运用者第二价值

2.对当前实践现实价值与对将来社会长远价值

3.基于本质属性证据价值与普通属性情报价值

4.详细用途运用价值与时间限度衡量保存价值

(三)档案作用体现六个方面

1.工作查考重要根据;

2.文化传承重要载体;

3.¾­济建设宝贵资源;

4.科学研究可靠根据;

5.政治斗争有力武器;

6.宣教生动素材。

(四)档案发挥作用四大规律

1.档案作用范畴递增律:档案作用范畴与时间成正比关系。

这一规律决定了档案馆接受档案年限。

2.档案机密限度递减律:档案机密限度与时间成反比关系。

这一规律决定了档案开放普通年限。

3.档案作用转移律

这是由档案第一价值向第二价值转移决定,同步受到社会环境影响。

4.档案发挥作用条件律(受三个水平制约)

当人们对档案有运用需求时,档案作用发挥受到当时¾­济社会发展水平、人们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结识水平(即档案意识)、档案管理水平等三方面制约。

第二节 档案工作

本节概要地简介了“档案工作内容及其互有关系”、“档案工作性质”、“档案工作基本原­则”、“档案工作原则化与当代化”等关于档案工作基本问题。

一、档案工作内容及其互有关系

档案工作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档案工作是指档案管理活动;广义档案工作是指管理档案和档案事业活动。普通所说档案工作,是指狭义档案工作。

(一)狭义档案工作八个业务环节:收集、整顿、保管、鉴定、记录、编目与检索、提供运用、编研

(二)各业务环节间辨证关系

档案工作各业务环节相对独立,划分是相对,彼此间互相依存、互相制约。

收集是档案工作起点、首要环节,整顿是档案工作基本,保管是档案工作基本规定,提供运用是档案工作主线目,编研属于提供运用范畴。

对的解决基本业务工作和提供运用及编研工作关系。

二、档案工作性质(三性)

(一)服务性(基本性、保障性)

服务性是档案工作赖以存在和发展条件。

(二)政治性机要性

(三)科学管理性

档案工作还是一项社会性工作,一定限度上具备文化性。

三、档案工作基本Ô­则(三Ô­则)

《档案法》第五条用国家法律形式确立了档案工作基本Ô­则:“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运用”。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基本Ô­则核心

涉及三方面内容:

1. 档案事业由党和政府领导,在中央一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Э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引。

2.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指引下,负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档案事业,对本行政区域内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引。

3.对国家所有档案实行统一制度、分级负责集中管理与保管,即一切国家机关和组织形成档案,必要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送,集中保管,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各国家机关和组织档案机构必要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关于档案馆移送档案。

(二)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档案工作最基本规定

涉及两方面内容:

1.档案完整——数量与质量。

2.档案安全——实体与机密。

(三)便于社会各方面运用:档案工作主线目

三原则辩证关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是核心,“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是条件,“便于社会各方面运用”是目。

四、档案工作原则化与当代化

原则化是当代化基本,当代化是档案工作发展方向。

(一)档案工作原则化

1.档案工作原则化概念: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原则化主管机关或单独就档案工作原则和办法、概念和设施等,制定科学、统一规则和技术规范,并予以实行过程。

2.档案工作原则化内容

三种划分原则:

(1)按过程分:制定、发布和实行等三个过程。

(2)按发生作用范畴和审批程序分:国家、行业、地方、公司等四种原则。

(3)按涉及内容分:档案工作专业名词术语、代号代码、档案著录和目录组织、标引语言、档案工作各项业务建设以及档案库房、装具、各种设备等原则。

(二)档案工作当代化

档案工作当代化概念:是指运用先进技术设备,科学理念、组织、办法,对档案工作进行有效管理,使之获得最佳工作效率、¾­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项工作。档案工作当代化是社会发展客观需要,是档案工作发展必然趋势。当代化不等于信息化。

档案工作当代化四个方面重要内容:

1.档案工作技术当代化

涉及档案信息化技术。

2.档案工作组织与管理当代化

3.档案资源管理信息化

涉及基本设施建设、信息资源建设、管理应用系统和原则规范化建设等。

4.档案工作人员当代化

档案工作当代化核心是档案工作人员当代化,而不是档案工作技术当代化。

第二章 档案事业

第一节 档案事业及其构成

一、档案事业概念与内容

(一)档案事业概念

第一章已涉及狭义与广义档案工作概念,狭义档案工作即档案管理工作,广义档案工作即档案事业,是指管理档案和档案事业活动,它是以管理开发国家和社会档案信息资源为手段,觉得国家各项事业和社会各界服务为宗旨具备国家规模一项社会事业。本章所说档案事业普通是指国内档案事业。

(二)档案事业内容

档案事业内容涉及七个方面,即:档案管理工作(档案馆、室工作)、档案行政管理工作、档案法制工作、档案教诲工作、档案科学研究工作、档案宣传工作、档案国际合伙与对外交流工作。

档案事业七个构成某些关系是:档案管理工作(档案馆、室工作)是重点,是档案事业业务系统,档案事业重要构成某些,其中档案馆工作是主体,档案室工作是基本;档案行政管理工作是核心,对整个档案事业起到统筹Э调和组织指挥作用;档案法制工作是主线,是档案事业发展保障;档案教诲工作、档案科学研究工作、档案宣传工作、档案国际合伙与对外交流工作是辅助,是建设和发展档案事业重要条件。

“门类齐全、构造合理”是国内档案事业体系明显特点。

二、档案事业地位与意义

从国家层面来看,档案事业地位与意义:

(一)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重要事业

(二)是党和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必不可少环节

(三)是整个国家文献信息事业重要构成某些

(四)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永恒事业

三、档案事业管理体制

(一)档案事业管理体制概念

是指档案事业管理体系和组织制度,涉及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和档案实体管理机构设立及其从属关系、管理权限划分、运营规则等法律制度规定。

世界各国档案事业管理体制,可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两种基本类型。国内档案事业管理体制属于集中式。

国内档案事业管理体制内容: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是国内档案工作基本Ô­则,也是国内档案事业组织Ô­则和基本管理体制,是国内政府体制必然规定,体现了国内行政管理体制特点。

2.专业和科技档案工作“条块结合”管理

中央、国家机关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组织Э调,统一制度,监督指引下,对本系统档案工作进行指引、监督和检查;¾­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定批准,可制定本系统、本行业、本专业档案管理办法、规章以及档案业务原则和技术规范。地方层面照此执行。

3.局馆合一管理

国内从中央到地方县以上实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即档案局与国家综合档案馆合署办公档案机构体制,局馆合一,一种机构、两块牌子,履行两种职能。

(二)国内档案事业管理体制建立

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国内集中统一档案事业管理体制开始建立,重要标志性事件有四个(理解时间与文献及重要内容)。

(三)国内档案事业管理体制发展

重要标志性事件有四个(理解时间与文献及重要内容)。

国内档案行政管理体制两次大改革(理解时间与文献及重要内容)。

四、档案事业管理手段

档案事业管理手段重要有三种,即法律手段、行政手段、¾­济手段,其中法律手段是主线手段,行政手段是基本手段,¾­济手段是补充。

第二节 档案事业建立与发展

一、国内档案事业建立

国内档案事业萌芽于20世纪30年代,其重要标志是:当时国民党政府把“文书档案改革”作为“行政效率运动”重要构成某些,在某些国家机关和省级机关开始设立了档案室,创设了档案专业教诲,形成了近代档案学理论。

1949年10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国内档案工作进入一种新阶段。

到1957年,国内逐渐建立起国家规模档案事业。重要标志有三个方面:

(一)接管旧政权遗留下来档案,征集革命历史档案(理解时间及重要内容)

(二)制定档案工作方针政策制度和法规,建立起机关档案工作,集中管理大行政区撤销机关档案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事业是从机关档案室工作开始起步。到1956年终,全国县以上机关普遍建立起档案室,成为国家档案事业重要基本。(理解时间与文献及重要内容)。

(三)成立国家档案局,开展对档案学理论研究,开办档案高等教诲(理解时间及重要内容)。

二、国内档案事业发展

国内档案事业发展可以分为全面建设(1958-1966)、严重挫折(1966-1976)、恢复提高(1976-1987)、全面发展(1988年《档案法》施行以来)等四个阶段。(理解各阶段时间及重要内容)。

第三节 档案机构与人员

档案机构分为行政管理机构、档案管理机构和其她档案机构等三类。

一、档案机构类型及其职责

(一)档案行政管理机构——档案事业组织和指挥中心

1. 档案行政管理机构设立

依照《档案法》规定,国内档案行政管理机构从中央到县分四级设立。

各级机关下设档案行政管理机构是内部档案行政机构。

2. 档案行政管理机构职责

(二)档案馆(各级各类档案馆)

1.档案馆网规划与设立

档案馆网,是指纵横交织、布局合理、既有分工又有Э作档案馆群体。档案馆有两种类型:

(1)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

是按照行政区划或历史时期设立管理规定范畴内各种门类档案具备文化事业机构性质档案馆。

中央国家综合档案馆:国内按照档案形成历史时期,在中央设立3个国家综合档案馆,即:中央档案馆,收集管理中央革命历史档案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队、民主党派中央形成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收集管理明、清两朝及此前各朝中央机构形成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收集管理民国时期中央机构形成档案。

地方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收集管理本级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形成档案和本级分管范畴内各历史时期关于档案。普通设到县一级。

(2)其她各类档案馆

其她各类档案馆又分为三类,即专门档案馆、部门档案馆、公司事业单位档案馆。

专门档案馆,是管理特定范畴专业档案档案馆。专门档案馆也属于国家档案馆。专门档案馆设立程序是:设立全国性专门档案馆须¾­国家档案局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筹划单列市、特大都市设立哪些专门档案馆,按照重点加强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Ô­则,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统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档案局备案。专门档案馆Ô­则上设到市(地)一级,县(市、区)普通不设专门档案馆。

部门档案馆,是专业主管部门设立管理本部门及其直属机构档案档案馆。部门档案馆也属于国家档案馆。部门档案馆有两种状况,一种是永久性,即其管理档案不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送,如外交部档案馆、安所有档案馆;另一种是中间性,即其管理具备永久保存价值档案或其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活动中形成党政领导和行政管理等具备永久保存价值档案,若干年后应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送,如公安部档案馆、最高人民法院档案馆、最高人民检察院档案馆等。部门档案馆设立程序是:中央国家机关设立部门档案馆须¾­国家档案局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筹划单列市、特大都市关于专业主管部门,依照实际状况确需设立档案馆,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照重点加强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Ô­则,统筹规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公司事业单位档案馆,事实上是一种内部档案管理机构,也有两种状况,一种是永久性,即¾­本行政区域内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综合档案馆批准(非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不必¾­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档案馆批准),其档案不必向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综合档案馆移送;另一种是中间性,即其管理档案,若干年后应向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综合档案馆移送。

2.国家综合档案馆性质与功能拓展

(1)性质与任务

国家综合档案馆性质:文化性、公共性(公益性)。

《档案法实行办法》第十条规定档案馆有三项任务。

(2)功能及其拓展

国内国家综合档案馆功能建设¾­历了从“一种基地一种中心”、“两个基地一种中心”到“两个基地两个中心(“四位一体”功能)、“两个基地三个中心(“五位一体”功能)拓展过程。其功能拓展,重要是服务功能特别是社会服务功能拓展。

1983年4月26日,国家档案局发布《档案馆工作通则》第二条规定 :“档案馆是党和国家科学文化事业机构,是永久保管档案基地,是科学研究和各方面工作运用档案史料中心” (即“一种基地一种中心”)。

召开全国档案馆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把国家综合档案馆建成爱国主义教诲基地。(即“两个基地一种中心”)。

4月,广东省深圳市档案馆试办了全国首家文献档案资料服务中心,此后,全国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纷纷建立起已公开现行文献查阅服务中心。

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国家综合档案馆为政府信息查阅场合(中心)之一。(已公开现行文献查阅服务中心与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合二为一,即“两个基地两个中心”)。

10月,国家档案局在上海召开全国档案馆工作会议提出,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建立电子文献中心,规定努力把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成为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诲基地、档案运用中心、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献中心“五位一体”公共档案馆。(即“两个基地三个中心”)。

国家综合档案馆具备四项基本功能:档案资源积累、存储和安全保管功能,档案信息服务功能(电子文献中心具备存储和安全保管以及服务功能),档案信息社会教诲功能,已公开现行文献和政府信息服务功能。前一项属保管功能,后三项均属服务功能,因而,实质上国家综合档案馆具备两大功能,即保管与服务功能。

国家综合档案馆还具备其她社会功能。

(三)档案室

1.档案室概念

是国家机构、企事业单位或其她社会组织内部设立集中管理本单位档案专门机构。

2.档案室性质

档案室性质是双重,它既是各级机关单位内部组织机构,其任务重要是统一管理本机关单位档案和为本机关单位提供档案信息服务。同步,档案室又是国家档案事业组织系统中最普遍、最大量、最基层档案管理机构,是档案馆工作乃至档案事业重要基本。

3.档案室职能

《档案法》第七条规定档案室有四项基本职能。

(四)其她档案机构

1.其她档案管理机构

(1)联合档案室是指同一地区,特别是同一城区内办公地点在同一种大院内若干个机关单位共同建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保存和管理这些机关单位形成档案并提供档案运用服务,有地方称之为文档中心。

(2)信息中心是指某些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在Ô­有文书、档案、图书、资料、情报等机构基本上设立综合性信息资源管理与开发运用机构。它是实行文书、档案、图书、资料、情报等信息一体化管理产物,

(3)文献中心是介于文献形成机构和档案馆之间中间性或过渡性文献管理机构,是一种社会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文献档案管理机构。有公共性和商业性两种。

2.档案教诲培训机构

(1)档案高等教诲机构

国内高等档案教诲始于20世纪30年代。1934年,私立武昌文华图书馆专科学校设档案管理特种教席并于1940年10月开办了档案管理专科。近代档案学家殷钟麒等人在重庆开办了私立崇实档案函授学校(后改名为崇实档案学校)。

1951年,北京大学图书馆专科办了档案专科。1952年1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设立档案专修班,标志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高等专业教诲诞生。

(2)档案培训机构

3.档案宣传出版机构

4.档案科学研究机构

5.档案征询机构

6.社会档案服务机构

(1)档案寄存中心

其档案文献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

(2)档案资料目录中心

国内当前设有“明清档案资料目录中心”、“民国档案资料目录中心”和“革命历史档案资料目录中心”等三个国家级档案资料目录中心,分别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和中央档案馆。

(3)档案事务所(征询公司)

二、档案人员职业素养

(一)档案职业资格和专业资格

1.档案职业资格即档案执业资格

2.档案专业技术资格

档案专业技术资格即档案专业技术职称,也称档案专业技术职务。国内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实行档案专业技术职称制度。

(二)档案人员素质

档案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三)档案人员职业道德

1.档案人员职业道德概念

指档案人员在从事档案职业活动中所应普遍遵Ñ­行为准则和规范,是社会对档案人员道德行为和道德关系基本规定概括。

2.国内档案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忠于职守、遵守法纪,既是《档案法》有关规定,又是档案人员职业道德主线规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是档案人员职业道德重要内容;求真务实、维护史实,是档案人员职业道德特殊规定;文明管档、优质服务,是档案人员职业道德基本规定之一。

3.档案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通过自律即自我修养和她律即教诲与监督实现。

第三章 档案法制建设

第一节 档案立法工作

一、档案立法概念

档案立法,从广义上讲,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即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各种档案规范性文献活动;从狭义上讲,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档案法律活动。

二、档案法规体系构成

档案法规体系,是以《档案法》为核心,由档案法律、法规、规章等构成互相联系、互相协调有机整体。国内各类档案法律规范效力等次依次为法律、法规、规章。

法律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法律文献。如《档案法》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在职权范畴内或者依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制定发布关于国家行政管理活动法律规范。如《档案法实行办法》、《全国档案馆网设立原则和布局方案》、《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等。

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批准较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规范。如《浙江省实行〈档案法〉办法》、《杭州市档案管理条例》、《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依照《宪法》、《立法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由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照本地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民族自治地办法规。

规章涉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门以及经授权国务院直属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部门行政管理实际状况制定,如《档案馆工作通则》、《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市人民政府通过地方档案规章,如《浙江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浙江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

三、《档案法》及《档案法实行办法》

《档案法》是国内档案事业建设中第一部法律,于1987年9月5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于1988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决定》,对《档案法》进行了修改。《档案法实行办法》是对《档案法》原则性规定进一步细化,于1990年10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1990年11月19日国家档案局第1号令发布施行。1999年5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1999年6月7日国家档案局第5号令重新发布实行修改后《档案法实行办法》。

《档案法》、《档案法实行办法》调节内容,重要有如下几种方面:

1. 档案工作基本问题。重要有法律调节范畴、档案工作基本原则、加强对档案工作领导、公民在档案事务中义务与权利等。

2. 档案机构职责和档案工作人员任职条件。

3. 档案管理。涉及文献材料立卷归档、档案移送、档案安全保管、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出境管理等。

4. 档案开放运用和发布。

5. 法律责任。《档案法》、《档案法实行办法》明确规定了档案违法行为种类及应追究法律责任,档案违法行为重要有十三种。

第二节 档案行政执法

一、档案行政执法概念与基本规定

档案行政执法,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行政相对人采用影响其档案权利义务,以及对行政相对人行使档案权利、履行义务进行监督检查行为。

档案行政执法应遵循五项基本规定:合法、根据充分、合理、效率、接受监督。

二、档案行政执法根据

档案行政执法根据,重要有如下三个方面:一是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主管部门法律、法规、规章根据。如:《档案法》、《档案法实行办法》、《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 《档案行政惩罚程序暂行规定》、《档案行政允许程序规定》等。二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协助部门法律根据。如:《保密法》、《文物保护法》、《记录法》、《会计法》、《合同法》、《电子签名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三是共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根据。如:《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补偿法》、《行政允许法》、《行政惩罚法》等。

档案行政执法根据合用原则,重要体当前七个方面。

三、档案行政允许

(一)档案行政允许概念

档案行政允许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行为。有四个方面重要特性。

(二)档案行政允许主体与项目

依照《档案法》、《档案法实行办法》关于规定,档案行政允许主体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档案行政允许项目设定必要遵循保障档案事业发展原则、保证公共利益原则、数量至少原则和合用原则。依照《档案法》、《档案法实行办法》以及某些地方性档案法规规定,档案行政允许项目重要有下列六项内容:

一是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对国家和社会具备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档案向国家档案馆以外单位或个人出卖审批。

二是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非国家所有档案赠送、互换审批。

三是向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赠送、互换、出卖国有档案复制件审批。

四是携带、运送或者邮寄档案出境审批。

五是专业档案馆收集档案范畴审批。

六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拟定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

(三)档案行政允许实行

1. 档案行政允许实行原则。

2. 档案行政允许实行程序。

依照《行政允许法》、《档案法》和《档案法实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实行行政允许,重要内容如下:

第一,申请与受理。

第二,审查。

第三,决定。

第四,送达。

(四)档案行政允许监督

依照行政允许法关于规定,档案行政允许监督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监督;二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相对人监督。

四、档案行政惩罚

(一)行政惩罚概述

行政惩罚,是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后来不再犯,有效实行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她组织合法权益目,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背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行为(违背行政管理秩序行为),予以人身、财产、名誉及其她形式法律制裁行政行为。行政惩罚必要遵循惩罚法定、公开公正、惩罚和教诲相结合、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一事不再罚原则。

(二)档案行政惩罚种类

依照《档案法》和《档案行政惩罚程序暂行规定》关于规定,档案行政惩罚权分三种:警告、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档案法实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了罚款数额,依照关于档案价值和数量,对单位罚款为1万元以上10万元如下,对个人为500元以上5000元如下。

(三)档案行政惩罚管辖

1. 原则上由档案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职权管辖。

2.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惩罚管辖有专门规定,按照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管辖。

3.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惩罚实行主体对行政惩罚管辖权发生争议,报请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4. 依照国家档案局《档案行政惩罚暂行规定》,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必要时可以办理下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辖行政惩罚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行政惩罚案件交下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5. 违法行为情节较重,已构成犯罪,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档案行政惩罚程序

重要涉及档案行政惩罚简易程序(或称当场惩罚程序)、档案行政惩罚普通程序(或称普通程序)、听证程序。

1. 档案行政惩罚简易程序

档案行政惩罚简易程序,也称当场惩罚程序,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法定条件行政惩罚事项,当场作出档案行政惩罚决定惩罚程序。因档案法律、法规规定罚款数额限度为对单位为1万元以上10万如下,对个人为500元以上5000元如下,故罚款不合用于档案行政惩罚简易程序。

2. 档案行政惩罚普通程序

档案行政惩罚普通程序,或称普通程序,是指除法律特别规定应当合用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以外,档案行政惩罚普通所应合用程序。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一律合用普通程序。档案行政惩罚普通程序有如下环节:

第一,备案。

第二,调查取证。

第三,作出惩罚决定。

第四,告知理由并告知权利。

第五,当事人陈述与申辩。

第六,正式裁决。

第七,行政惩罚决定书送达。

第八,制作《行政惩罚案件结案报告》。

3. 档案行政惩罚听证程序

依照《档案行政惩罚程序暂行规定》,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对个人处以3000元以上罚款决定之前,应当制作《行政惩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规定听证权利。

(五)档案行政惩罚执行

1. 档案行政惩罚执行概念及原则

档案行政惩罚执行,是指档案执法主体保证档案行政惩罚决定所拟定当事人义务得以履行程序。

档案行政惩罚执行原则有:一是申诉不断止执行原则。二是严格实行罚款收支两条线,作出罚款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原则。

2. 档案行政惩罚执行方式

第一,自动履行。

第二,强制执行。

第三节 档案行政救济

一、档案行政救济概念

档案行政救济即档案事务方面救济,是公民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详细行政行为侵害,经申诉或提起诉讼,由关于国家机关对违法或不当档案行政行为予以纠正,并对被侵害权益加以补救过程。档案行政救济具备行政救济普通特点:

第一,行政救济合用于行政机关行政行为。

第二,行政救济实行“不告不理”原则。

档案行政救济途径重要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档案行政复议

(一)档案行政复议概念

档案行政复议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档案事务进行行政管理,作出行政决定后,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公民、法人或其她组织以为档案行政决定违法或不恰当、影响或侵害自己合法权益,可以向作出详细行政行为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受理该申请行政机关对该详细行政行为合法性和恰当性进行审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种行政法律制度。

(二)档案行政复议合用范畴

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档案法律、法规关于规定,行政管理相对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档案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重要有五种情形。

(三)档案行政复议程序

依照《行政复议法》关于规定,档案行政复议程序重要由申请行政复议、受理行政复议、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等环节构成。

三、档案行政诉讼

(一)档案行政诉讼概念及原则

档案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以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详细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诉诸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据此在双方当事人和其她诉讼参加人参加下,对行政案件进行受理、审理、裁判以及执行裁判等司法活动总和。行政诉讼具备原被告恒 定性、诉讼客体(详细行政行为)特定性等特性。

档案行政诉讼基本原则可以分为普通原则和特有原则。

(二)档案行政诉讼管辖

档案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分工和权限。其中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分工和权限,称为级别管辖;同级人民法院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分工和权限,称为地区管辖。

1. 级别管辖拟定规则重要有四项。

2. 地区管辖拟定规则重要有四项。

(三)档案行政诉讼程序

档案行政诉讼程序是指行政诉讼原告起诉、被告应诉、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并裁判行政案件,直至强制执行裁判环节、顺序、方式、形式和时间总称。它涉及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执行程序和再审程序。

(四)档案行政诉讼应诉

1. 档案行政诉讼应诉概念

档案行政诉讼应诉是相对起诉而言,没有起诉就不存在应诉。档案行政诉讼中应诉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针对原告起诉提出答辩,或被人民法院传唤到庭对原告进行驳辩活动。

2. 档案行政诉讼应诉程序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应诉告知书和原告起诉状副本后,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指定本机关法制机构及时办理关于事宜,积极应诉。

第四章 外国文献与档案管理

学习提纲:本章重要理解外国文献、文献管理、档案管理三个重要环节(鉴定、整顿、运用)、档案事业行政管理、档案机构、档案立法、档案教诲和档案人员。在本章浮现人名、著作(法规、条例)名称、关于管理内容、办法类型、特点以及相应国别、年代等,都应当重点理解。

第一节 外国文献管理

一、外国文献与文献管理概念

当代各国文献定义,可将其划分为专指型、扩展型、泛指型三种类型。

专指型文献定义专指公共文献,将文献形成者仅仅界定为“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它多见于各国文献或档案法规中。扩展型文献定义范畴扩展到公私机构文献。如美国档案学者谢伦伯格文献定义。泛指型文献定义既指所有公私机构又指个人活动中形成文献,即指一切公私文献。如英国迈克尔·库克、阿根廷路易斯·比阿萨利等档案学者论著,以及前苏联和国际档案理事会《档案术语词典》,都采用了泛指型定义来界定文献。

文献管理是指对文献在其形成、保存、运用和处置过程中进行经济而有效全面管理。文献管理概念内涵涉及文献生命周期中从文献形成或接受,到它们处置过程。

各国关于文献管理含义表述具备三个共同点:以文献整个生命周期为基本,体现了文献生命周期阶段性,以经济和有效为前提。

二、外国文献管理职能

文献管理职能存在着四种描述:

第一种是以文献生命周期为基本对文献管理职能阐述,如,英国当代档案学者迈克尔·库克在《档案管理》以为文献管理职能涉及两方面:一是现行机关文献管理职能,二是文献中心文献管理职能。

第二种是从档案馆参加角度对文献管理职能阐述:重要是强调档案馆和档案人员对公共机关文献形成、保管和处置具备检查、监督和指引作用。如美国韦恩·格罗弗、阿尔泰·瑞克斯阐述。

第三种是文献管理法规对文献管理职能规定:如美国1976年颁布《联邦文献管理法》,对文献管理职能作了六项规定。

第四种是国际档案组织对文献管理职能综述,详细有六项职能。

三、外国文献管理机构

国外文献管理机构有两种形式:一种为内设机构,如登记室;另一种独立于组织之外,普通称为文献中心。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献中心定义是:“在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管理之下,对各个不同行政机构半现行文献进行经济地保管和提供运用,并在这些文献被销毁或移送到档案馆之迈进行系统处置保管机构。”

文献中心普通有3项任务:保管、提供服务和最后处置。

第二节 外国档案管理

一、外国档案鉴定

德国重要理解档案学家迈斯奈尔观点,她“高龄案卷应当受到尊重”知名论断,被称作年龄鉴定论,在世界档案界有广泛影响。档案“禁毁年限”即源于迈斯奈尔这一思想。

英国重要理解詹金逊观点,以及英国公共档案馆于1962年制定《公共文献永久性保存选取原则》。

美国重要理解谢伦伯格“文献双重价值论”(第一价值与第二价值)。

英国档案鉴定组织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文献产生5年后,涉及到文献行政价值。第二阶段,在文献失去现行作用25年后进行,其目是决定它研究价值。办法是通过文献处置表实行。

美国政府文献和档案鉴定工作重要在文献形成机关和文献中心进行。

二、外国档案整顿

理解国际档案理事会、美国档案工作者协会、前苏联以及阿根廷档案学家比阿萨利关于整顿解释。

外国档案整顿原则,以往是事由原则,当前通用来源原则。

事由原则就是档案馆将档案按其主题内容而不按来源机关和原有顺序进行整顿和分类原则。它浮现过实用归纳分类法、合理演绎分类法,卡缪——多努分类法和杜威十进位分类法等不同形式。

来源原则就是档案馆将档案按其来源和形成机关进行整顿与分类原则。它源于1841年法国内政部14号通令“尊重全宗原则”,日后有普鲁士“登记室原则”、荷兰来源原则(全宗原则)、布伦内克自由来源原则、英国档案组合、美国文献组合、前苏联全宗理论等演变、发展。(这一内容可以跟第五章来源原则联系起来)

理解纸质档案、录音档案、影片档案、照片档案、地图档案与缩微档案整顿。

三、外国档案开发与运用

(一)由档案封闭运用到开放运用

档案封闭运用,只是少数人享有特权,而档案人员是“特权保护人”。

档案运用向开放转变。理解一下意大利档案学家波尼法西奥观点。,法国大革命爆发后,于1790年成立了世界上第一种近当代意义向公众开放国家档案馆。1794年6月25日(法兰西共和历2年穑月7日),法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门档案法——《穑月七日档案法令》。该法令宣布法国所有档案馆均实行档案开放原则。档案开放原则也因而被誉为“档案人权宣言”。

理解信息资源开发和共享时代档案运用特点。

(二)档案运用限制

限制运用档案根据重要是法定档案封闭期制度和保密制度。

限制运用文献类型,综合起来有六大类:与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关于文献、与私人秘密关于文献、受法律保护文献和有时效性文献、私人档案馆中文献、国家领导人和公众领袖人物文献、出于保护档案实体而限制运用文献。

在美国以及实行此类自由权国家,为了解决档案运用中浮现争议,采用做法是:一种是由法院解决;另一种是设立专门机构解决;再一种是由档案解密委员会负责解决。

(三)档案运用类型

1980年召开第9届国际档案大会,以档案运用为讨论主题,把档案运用分为三种类型:即学术运用、实际运用和普遍运用。理解这三种运用类型特点与代表人群。

(四)档案运用服务

普通有借阅服务、信息服务、复制服务、借出馆外服务、展览服务等形式。理解各种服务形式特点与规则。

第三节 外国档案事业管理

一、外国档案事业行政管理

(一)外国档案事业概述

当代各国档案事业归纳起来,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档案事业行政管理机关为指挥中心,形成涉及国家档案馆、文献中心、档案教诲和档案学术机构国家档案专业系统;一种是无档案事业行政管理中心,其档案事业,仅仅是由国家档案馆、文献中心、档案教诲和档案学术机构构成国家档案专业系统。

采用以档案事业行政管理机关为指挥中心建立档案事业这种模式国家属少数,但其规模、发展速度、档案信息资源开发运用均有巨大优越性。以法国、美国、俄罗斯为代表:

大多数国家档案事业,都是采用第二种模式——仅以档案馆为主体而无行政指挥中心档案事业。以英国、日本、印度、澳大利亚、津巴布韦为例:

(二)外国档案事业管理体制

当今世界存在着两种档案事业管理体制:一种是集中式,另一种是分散式。

所谓集中式档案事业管理体制,是指地方档案机构受中央档案机构领导或监督,它可以使整个档案管理构造达到组织化和有序化。当今这种管理体制,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有三种类型:俄罗斯型、法国和罗马尼亚型、斯堪纳维亚型。

所谓分散式档案事业管理体制,是指国家不设立档案事业行政管理机关,对档案和档案工作实行中央和地方分权管理、各负其责原则。这种管理体制可以分为:美国型、英国型和瑞士型。

(三)外国档案事业行政管理机关

外国档案事业行政管理机关当前存在两种归口管理形式,分别是:直接从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当局,是政府直属机关,局长由政府首脑任命,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有美国、俄罗斯、越南、阿尔及利亚等;从属于政府某个部,是部直属局,如意大利、法国、西班牙等。

从世界范畴来看,当今各国档案事业行政管理机关可分为:层次型(如俄罗斯)、单一型(如法国、意大利、罗马尼亚、越南、蒙古、阿尔及利亚)、兼职型(如瑞典、丹麦、挪威、芬兰、冰岛)、局部型(如美国)等四种。

二、外国档案馆

当代档案馆设立和划分根据归纳起来有五条:1. 按档案归属,据此将档案馆分为公共(国有)和非公共(非国有);2. 按级别或国家行政区划,设有中央和地方档案馆;3. 按历史时期或历史断代,分历史档案馆和当代档案馆;4. 按国家某些专业部门或馆藏,划分为专门或专业档案馆和综合档案馆;5. 按档案载体、记录方式和制作方式,设有音像档案馆、影片档案馆等。以上五条可以交叉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

当代各国公共档案馆,其重要类型有四种:国家档案馆、历史档案馆、机关档案馆、专门档案馆。

当代各国非公共档案馆,指公有以外所有档案馆,涉及集团、宗教、家族、私人等各种档案收藏机构。上述专门档案馆中除公有外,也有私有和集团所有,如私人公司档案馆、教会档案馆、政党档案馆和大学档案馆都是非公共档案馆不同类型。

当代档案馆具备四大特点:独立性、多类型性、开放性、馆藏来源多渠道性。

三、外国档案立法

近代档案立法始于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

档案法规体系,对中央集权制国家来说,它应当由档案法、中央档案行政法规、中央档案行政规章、地方档案行政法规和地方档案行政规章等五个层次构成。对于联邦制国家来说,档案法规体系一方面划分为联邦和地方,它们分别由三个层次构成,即联邦或地方档案法、联邦或地方档案行政法规和联邦或地方档案行政规章。

当代各国档案立法普遍遵循基本原则有:保护档案财富原则、档案集中管理原则、档案机关独立性原则和档案运用与开放原则。(四)外国档案法规基本内容

外国档案法规基本内容,重要涉及关于档案和保护档案、档案移送和征集、档案机构、档案开放运用、档案人员等五个方面。

四、外国档案教诲与档案人员

法国是一方面开办高等档案专业教诲国家。1821年,法国建立国立文献学院(又译档案学院)命令,被西方档案学家誉为“第一代档案学院”。1854年,奥地利成立维也纳档案学院(19改组为历史研究院)。1894年,德国建立位于黑森州马尔堡档案学院。这三所档案学院被西方档案学家称为三代档案学院。苏联在1930年开办莫斯科档案学院建立,1932年改称莫斯科历史档案学院,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档案高等教诲开端。

当前外国档案教诲形式重要有五种:国际性档案培训机构、由国家开办正规档案院校、由档案馆开办档案学校或培训班、在大学或学院设立档案学专业或课程、由档案工作者协会举办培训活动。

档案管理和文献管理是一种职业构造中两个某些,在这个构造中,档案人员可以分为辅助专业人员、专业人员、高档档案专业人员(管理人员)三个专业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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