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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及所需材料

来源:华佗健康网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次认定申报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次认定条件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次认定(以下简称初定)是指对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经批准即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需再进行评审。具体规定如下:

(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次认定条件 学 历 中 专 任 职 条 件 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 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 大专 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考核合格 本 科 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 认 定 职 称 “员”级 “员”级 “助师”级 “助师”级 “助师”级 中 级 中 级 高 级 双学士学位或毕业当年考核合格 研究生班毕业 硕 士 博 士 博士后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考核合格 毕业当年考核合格 毕业当年考核合格 (二)办理初定手续需提交的材料

1、签署单位意见的《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 2、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仅限教育系列)。

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学 历 申报中级年限 申报高级(副教授级)年限 中专(理工类) 担任助理工程师 职务七年以上 大专(理工类) 担任助理工程师担任工程师职务七年以上 职务五年以上 本科(理工类) 担任助理工程师担任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职务四年以上 双学士学位(其中担任助理工程师担任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之一必须具备相关专业学位) 硕士(理工类) 担任助理工程师担任工程师职务三年以上 职务两年以上 博 士 博士后出站人员(理工类) 申报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任职资格,必须具有理工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二、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材料

担任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 职务三年以上 (一)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

(2)熟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3)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及相关专业知识;了解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2、工作能力和业绩,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能根据工作任务合理选用工作方法或技术手段,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具有编写技术总结和技术报告的能力和经历。

(2)具有专业工作中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3)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与经历。

(4)任助理工程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地(厅)级科技奖1项;或获得大型企业科技奖1项(以获奖证书为准)

2)主要参与完成省(部)级1项或地(厅)级2项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

3)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参与完成地(厅)级1项或县级3项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

4)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1项,并将其推广应用到生产实践中。

5)在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中,通过地(厅)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提供验收

证明材料)。

6)作为参加者,编写有一定技术水平的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1项,并正式公布实施(提供验收证明材料)。

(二)办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需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一式三份。 2、《贵州省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份。 3、申报材料目录一份。

4、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 5、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成绩通知书原件 。 6、《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一份(。 7、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8、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9、任现职的岗位聘任证书复印件一份。

10、任现职期间取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一份。 11、学术技术水平业绩材料原件一份。

12、公开发表、出版的专业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一万字以上。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内部资料性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

(3)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第一作者在内部资料性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

文1篇。

(4)撰写由本人参与的地(厅)级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技术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总结等3篇,学术观点准确,数据齐全,结论正确。

(5)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二万字以上,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三)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全面、系统、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某一领域的理论或技术具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

(2)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最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熟悉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

(3)掌握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主要技术知识和现代管理科学知识。

2、工作能力和业绩,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2)具有科学运用本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工程技术工作中关键性技术问题和准确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3)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和经历。 (4)任工程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或地(厅)级科技奖一等奖1项;或获得地(厅)级科技奖二等奖2项(以获奖证书为准)。

2)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地(厅)级科技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获奖证书为准)。

3)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承担完成省(部)级重大项目、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2项。

4)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承担完成地(厅)级重大项目、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3项。

5)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推广应用后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供税务或财务部门证明材料)。

6)主持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制、开发,实现技术产业化,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提供验收证明材料)。

7)在生产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完成2项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成果或引进大型先进设备(部分主要设备),在生产实践中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并有创新技术成就,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提供验收证明材料)。

8)作为主要起草人之一,编写国家标准、规程、规范1项或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3项,并正式公布实施。

9)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科技拔尖人才荣誉称号(以证书为准)。

(四)办理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需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一式三份。 2、《贵州省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份。

3、申报材料目录一份。

4、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 5、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成绩通知书原件 。 6、《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一份(。 7、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8、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9、任现职的岗位聘任证书复印件一份。

10、任现职期间取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一份。 11、学术技术水平业绩材料原件一份。

12、公开发表、出版的专业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五万字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和在内部资料性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

(3)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二万字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内部资料性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

(4)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十万字以上,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五)、注意事项:

1)申报各个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材料的会略有变动,我中心要求提交材料与各专业评委会要求不一致时,以各专业评委会要求为准。

2)除国家规定需参加资格考试的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工程技术系列的建筑类八大专业、工程技术系列的通信工程专业等系列的中级、初级职务资格外,申报其他系列职称任职条件按其具体规定执行。

3)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需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当地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审查、审核人签名。

4)申报材料需按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任职资格评审表、任职资格材料审查表不装订。

申报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破格条件

一、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两年以上可破格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

(一)获省(部)级科技奖1项;或获地(厅)级科技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获奖证书为准)。

(二)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2项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科研项目。

(三)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推广应用后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供税务或财务部门证明材料)。

(四)作为主要起草人之一,编写国家标准、规程、规范1项或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3项,并正式公布实施。

(五)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

(六)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五万字以上。

(七)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科技拔尖人才荣誉称号(以证书为准)。

(八)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地(厅)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科技拔尖人才荣誉称号(以证书为准)。

二、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两年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省(部)科技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获奖证书为准)。

(二)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获省(部)科技奖三等奖1项;或获地(厅)级科技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获奖证书为准)。

(三)获国家级发明专利1项。

(四)作为主要起草人之一,编写国家标准、规程、规范3项或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6项。

(五)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1部,本人撰写十五万字以上。

(六)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七)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科技拔尖人才荣誉称号(以证书为准)。

(八)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科技拔尖人才荣誉称号(以证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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