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嬲料Y225百。§芝百。分类号UDC密级10497学校代码武多萎理歹大学题目——位论文丞鱼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应用研究ofcostclaimsbythecontractorof英文Theresearch题目鲤P!i鱼堑iQ箜迪坌Q堡鱼里鱼liQ坠盘!型墨研究生姓名姓名指导教师单位名称申请学位级别论文提交日期学位授予单位王军武冯鳇职称麴捶邮编430070亟沤堡王盔堂学科专业名称三堂亟±2012.11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2012.12论文答辩日期答辩委员会主甓了7是交二广'—J阅2012年11月亟沤堡三盔堂学位授予日期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武汉理工大学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签名: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本人完全了解武汉理工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武汉理工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或汇编本学位论文。同时授权经武汉理工大学认可的国家有关机构或论文数据库使用或收录本学位论文,并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保密的论文在解密后应遵守此规定)研究生(签名):娩导师c捌:旗期m刈厂趁摘要索赔是建设工程合同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随着建筑市场的国际化程度提高,工程索赔作为工程合同管理关键工作引起了承包商的足够重视。目前研究表明大多数的建设工程项目不能在既定的合同期内完成,工程延误的现象十分普遍。而工期的拖延往往给合同双方尤其是承包商造成人员的待工、停工,机械设备的闲置和材料的积压等经济上的损失。为了保护自己、维护自身正当权益以及避免损失,有效的工程延误费用索赔对承包商意义重大。同时,对索赔管理和索赔方法进行管理将有效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规范合同管理文件,并对工程可持续发展具有推动作用。本文围绕工程延误费用索赔发生时的两个关键问题“该不该提出费用索赔”、“索赔费用数量是否合理”展开,介绍了承包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产生的原因及索赔操作流程,阐述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合同依据、索赔证据和成立的基本条件,分析了索赔值的计算内容、计算方法,延误费用索赔基本处理原则等内容。并基于多事件交叉延误在工程延误事件中的普遍性与复杂性,最后结合具体案例和工程惯例,分析并总结了多事件交叉延误情况下的不同处理原则和方法,为承包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工作开展提供了一定的帮助。关键词:工程延误,费用索赔,多事件干扰,索赔原则AbstractConstructioncontractgivestheinjuredpersonthe堍httoclaim.Withatheinternationalofconstructionmarketdevelopment,theprojectclaimaskeyworktoprojectcontractmanagementhasbeensufficientattentionbycontractor.Currently,theresearchshowsthatthemajorityofconstructionprojectsCallnotbecompletedinagivencontractperiod.Engineeringdelaysphenomenaareverycommon.Constructiondelaysareoftencausedeconomicbssestothecontractparties,Inparticular,thecontractor'sworkerstosuspendwork,equipmentandmaterialbacklogofunusedlossesandSOon.ToprotectthemseNes,protecttheirlegitimaterightsandinterestsandtoavoidloss,delaycosteffectiveclaimtothecontractorisofe)(trernelyimportant.projectMeanwhile,themanagementclaimanditsmethodswillimprovethemanagemem,rulescontractmanagememandpushesthesustainabledevebpmemofprojects.Thispaperfocuseswhethertoproposedstart.Itonthetimeofthedelaycostclaims,twokeyissues”thecostofclaims,ofclaims””reasonableamountofcostsclaimed,”describedthecausesandclaimsoperationsprocessesaboutcontractorclaimsfordelaycosts.Itdescribedtheevidenceandtheestablishmentofcontentsthebasicconditionsdelaycostoftheclaim.Anditgivestheanalysisoftheoftheclaimcalculation,calculationmethods.Finally,withspeciecasesandengineeringtoprovidepractices,proposedtodealwiththebasicprinciplesandmethods,inordercontractorsomeHelpfortheworkoftheclaimsfordelaycosts.Keyworks:constructiondelay,costclaims,multi—eventinterference,claimprincipleII目录Abstract………………………………………………………………………………………………………………………..H目录…………………………。第1章绪论……………………………………。1.1研究背景和意义………………………………………………………………………….11.2国内外研究综述………………………………………………………………………….21.2.1国外研究现状……………………………………………………………………一21.2.2国内研究综述……………………………………………………………………一31.3本文的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51.4本文创新点………………………………………………………………………………一6第2章工程延误费用索赔基本理论………………………………………………82.1工程延误索赔的定义…………………………………………………………………….82.2费用索赔与工期索赔的关系…………………………………………………………….82.3索赔技巧…………………………………………………………………………………~92.4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立项分析…………………………………………………………102.4.1工程延误产生的原因……………………………………………………………102.4.2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合同依据与证据…………………………………………112.4.3承包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成立的基本条件……………………………………142.5承包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流程分析……………………………………………………l52.6小结…………………………………………………………………………………………………………………一17第3章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索赔值确定……………………………………。183.1工程延误事件下费用索赔的构成………………………………………………………183.1.1人工费损失………………………………………………………………………l83.1.2材料费……………………………………………………………………………183.1.3机械设备费………………………………………………………………………193.1.4管理费……………………………………………………………………………193.1.5利息…………………………………………………………………………………………………………203.1.6其他…………………………………………………………………………………………………………203.2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203.2.1总费用索赔法……………………………………………………………………2l3.2.2修正总费用法……………………………………………………………………213.2.3分项费用索赔计算法……………………………………………………………213.2.4延误总费用责任分摊法…………………………………………………………223.2.5审判裁定法………………………………………………………………………233.3工程延误费用索赔计算方法的选用原则………………………………………………23III3.4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处理原则…………………………………………………………233.4.1工程延误费用索赔与时间的关联性……………………………………………233.4.2一般处理原则……………………………………………………………………243.4.3共同延误费用索赔处理原则……………………………………………………243.4.4交叉延误费用索赔处理原则……………………………………………………253.5小结…………………………………………………………………………………………………………………。26第4章承包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案例分析…………………………………。274.1交叉延误事件的主要特点………………………………………………………………274.2工程延误索赔在多事件交叉干扰下存在的难点………………………………………284.3工程概况…………………………………………………………………………………294.4对多事件交叉延误下费用索赔不同处理原则的比较分析总结………………………304.5案例分析…………………………………………………………………………………314.5.1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法律依据…………………………………………………314.5.2使用不同处理原则计算承包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值…………………………324.6小结…………………………………………………………………………………………………………………一35第5章完善承包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管理…………………………………。36第6章结论与展望……………………………………………………………….396.1结论………………………………………………………………………………………396.2展望……………………………………………………………………一39致谢…………………………………………………………………………………………………………41参考文献……………………………………………………………………………421V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第1章绪论1.1研究背景和意义工程延误现象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普遍存在并成为一个主要问题。在英国1959年到1986年期间,学者Morris记录了约4000个有完整工程记录资料的工程并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只有很少几个工程无工程延误记录。在澳大利亚,Bromilow进行了一定的调查研究,研究显示仅仅1/8的建设工程项目能够在既定的合同期内完成,在发生工期拖延的建设项目中,所造成的工程延误时间平均值甚至大于计划工期的40%。在国内,王家远(2006)利用实地访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搜集到了515个深圳、两个地区公共建设项目的工期数据。87.5%的工程有效样本都发生了工程延误,仅仅程度不同,其中占整体延误项目91.3%的工期延误率处于0到40%。学者M.M.Kumaraswamy(2003)调查表明,在67个被调查的己完工的土木工程的合同索赔案件里,有57个工程属于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范畴。建设工程项目的工期拖延往往延缓业主的运营时间,预期的经济效益难以达标,同时带来经济上的一些损失,承包商因工程延误投入更多的资源,大幅增加了管理费用和施工成本,比如工程延误事件发生后,承包商的工人停工或窝工的经济损失,机械设备和建筑材料得不到及时有效地利用,而产生的机械折旧费、租赁费、使用费,以及材料增加的库存费、单价上涨部分费用、积压变质等经济损失费等。在工程延误现象出现后,承包商可能会主动向业主提出费用索赔的要求,这就是工程延误费用索赔【lJ。在实际中,经常发生承包商关注于争取工程延误工期的索赔,而把延误中成立的费用索赔忽略的情况。比如,非承包商责任下的工程延误导致的工期拖延只有2天到5天的时间,承包商在进行了有效地工期索赔后,往往觉得造成的费用损失并不大,于是选择自行承担该损失费用,而不向业主提出索赔。但积少成多的费用会直接导致承包商的净成本支出增加。因此,工程延误的费用索赔不能被忽视。我国关于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研究仍处于初级阶段。在20世纪80年代的云南鲁布革发电引水工程中,我国首次应用工程索赔,到现在经过约30年的实践和理论知识研究,工程索赔的应用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同时市场化和法制化也在不断深化着我国的建筑业。但国内工程索赔研究大多数集中在传统的承发包模式下,工程延误费用索赔还没有形成较为成熟的解决方法和计算方法。另外,工程索赔最早起源于单因素索赔理论,因而人们容易把工程索赔看做由某一方面原因引起的索赔事件。随着工程规模不断扩大,施工活动日益复杂,在建设工程项目索赔的过程中,经常出现共同延误事件或交叉延误事件按单一事件来处理的情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况,延用单因素索赔理论导致延误各责任方没有得到公平合理的索赔处理,在索赔管理工作中仍是一个薄弱环节。有效的工程延误费用索赔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意义。在全球范围内,统计显示每年费用索赔在工程项目中涉及的金额高达十几亿美元,德国的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是德国最大的项目管理公司,总经理哈曼博士认为,以公司多年索赔管理经验表明,有效的索赔管理可以使项目的利润增加10%一20%而通过对工程项目管理手段提高效率仅为3%~5%【2J。通过工程延误费用索赔,承包商可以在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事件中,获得延误造成的人员待工、停工,机械设备闲置和材料积压等经济上的损失补偿。本文对承包商工程延误下费用索赔从产生的原因、立项资格、费用索赔值的计算方法、基本处理原则等方面进行系统性的分析,可以为承包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工作开展提供一定的帮助。1.2国内外研究综述1.2.1国外研究现状九十年代以来,工程索赔的理论研究与经验总结一直受到西方工程界的重视。经过50多年的研究,国外工程索赔领域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定的理论体系和比较完善的程序方法。工程延误费用索赔处理的整个过程就是执行合同的过程,完整的索赔证据与合同依据是承包商延误费用索赔成立的基本条件。RobertECushman在2001年编著的((Provingandpricingconstructionclaims))(3nd)一书中把工程索赔分为了加速施工索赔、延误索赔、差异现场条件索赔、损失利润索赔、范围变更索赔、干扰索赔等15种索赔形式。其中就对工程延误索赔的合同依据、索赔证据等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论述,有利于帮助承包商分析工程延误费用索赔成立可能性。目前,世界各国基于国际工程的惯例,并结合了其在长期的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都形成并出台了符合各自特点的标准合同文件。比如有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编写的((4--木工程施工合同》(红皮书),美国总承包商协会负责编制的AGC合同条件和美国建筑师学会负责编制的越A合同条件在美国是主流的合同文件,英国合同审定联合会负责编制的JCT合同条件和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负责编制的ICE合同条件在英国是主流的合同条件。这些国际上著名的合同条件为工程索赔提供了合理的法律依据【3J。StephenOgunlana(1996)以泰国为例,对发展中国家工程延误的原因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除了基本的常见原因外,还包括资源短缺、承包商竞争力不足、2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业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引起的原因。Aymann.AI—momani(2009)随机抽样调查了约旦不同地区的各类公共建设项目,调查结果得出影响工期的7个主要因素,分别为工程变更、天气、现场条件、工程量增加、设计错误、材料短缺、资金问题【4】。工期延长后索赔费用的构成分析是费用索赔值计算的基本工作。工期延长带来的费用索赔研究在英国建筑业有着悠久的历史,其研究把目前使用较为普遍的国际工程合同文件和被整个认可的法律研究。如2002年10月发行的((DelayandDisruptionProtoc01))一书中,SocietyofConstructionLaw系统性的分析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其中还将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具体操作进行结合来较为系统的说明了工程延误后索赔费用的计算内容。除此之外,对相关原则的详细叙述,对更好地维护承包商权益也有着深远的研究价值和重要的借鉴意义。国外目前计算费用索赔的方法主要有:合理价值法、总费用法、实际费用法、修正总费用法、审判裁定法等。其中管理费用索赔公式(Eichleay公式)是国际上一直沿用至今的,公式来源于1960年美国“合同纠纷仲裁团”(BCA-BoardofContractAppeals)仲裁Eichleay公司索赔案。关于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处理原则,主要有不利于承包商原则、初始责任人原则、责任分摊原则、工期从宽费用从严原则等观点。DavidBateson(2003)认为不利于承包商原则,是指只要在交叉时段内出现了承包商的责任或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不论其出现次序与干扰事件性质,该时段内的全部责任均由承包商承担,不能够进行费用索赔。该原则有利于业主进行成本控制,但对承包商不公平,但若当两项可补偿延误同时存在时,可以考虑对费用索赔给予批准【5】。以ThelenReid(2000)为代表的学者的观点,认为初始发生原则是在一个延误事件发生到结束之前整个过程中,只考虑初始延误事件影响,直到其结束后,再考虑其他类型延误事件。该原则优点在于能够迅速、快捷决定责任方,但却有失公平性,不能公平的划分工程延误各责任方的费用索赔责任(Ness,2000)16]o国外学者对这些原则各自的特点总结比较有利于在延误费用索赔中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1.2.2国内研究综述我国工程索赔首次应用是20世纪80年代云南鲁布革引水发电工程中,工程首次采用国际工程管理模式,将工程索赔概念引入我国。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国内工程索赔管理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地成效。但由于我国在工程索赔领域的研究相较于国外要短,很多内容与研究方法还处于借鉴国外的阶段,未能与实践较好的结合。工程延误费用索赔以合同为依据,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f示范文本)1999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版基于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修改版本。我国良好的法律环境是建设工程项目索赔的良好外部环境。如1991年,建设部发布《建设工程示范合同文本》,和其后《招投标法》、《合同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出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999版借鉴了FIDIC合同条件的结构,在内容上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个部分,并与《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等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适用的系统体系,为建设工程的索赔工作提供了十分合理、可靠的合同依据。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999版在先进性上,基于国际惯例和专家、技术人员的重复研讨,改版本较原版本更加突出国际性、系统性和科学性,更符合完备性、平等性、合法性、协商性等原则【7】。关于索赔基础理论,潘建伟(2004)解释了索赔基本程序并指出掌握索赔程序与索赔机会同等重要【8J。彭静(2008)对工程索赔发生的分类、定义和程序做了详细的分析【9】。乔百合(2006)介绍了索赔的特点、定义、不定因素和分类【l01。从承包商索赔的法律依据角度,刘霁,李云(2004)探讨了承包商如何运用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的明示和默示索赔条款处理施工索赔的方法,以此提高我国承包商的索赔管理水平【11】。单健(2004)详细解释了索赔依据的默示、明示条款,并且对其中的缺陷进行分析,并加以案例说明【121。从研究费用和工期索赔计算的角度,黄剑文(2003)分别对国内,国外的费用索赔价款及计算方法进行详细论述。提出了国内费用索赔价款的缺陷,并总结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索赔制度。[131建岩(2008)指出工期索赔是国际工程索赔的一项重要内容,工期延误的计算是工期索赔的关键,并介绍了计算方法【14】。从工期延误归责分析角度,贺为民(2003)论述了传统民法中的违约损害赔偿的基本理论及其归责原则,进而以此为基础论述了国际工程索赔归责原则与其不同之处【l川。目前,我国几种常见的费用索赔计算方法有总费用索赔法、分项费用索赔计算方法、总费用责任分摊法、审判裁定法等。由于对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等理论研究很缺乏,尚未形成适合中国国情的理论体系。所以,传统的费用索赔计算方法为目前计算工程延误费用提供了借鉴。简单总结目前常见的这几种费用索赔方法如下表1:表1常见工程延误费用索赔计算方法分析4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容易造成工程延误索赔费用的重以承包人额外增加的成本复计入,难以合理界定各责任方2总费用索赔法为基础,再加上管理费、利实际费用大小,只适用于简单的息、利润的计算方法。工程延误费用索赔计算。对不同施工状态下的建设比总费用索赔法要复杂得多,易工程延误各责任方的费用重复对工程延误各责任方的交叉3分项费用索赔法索赔计算内容的计算给出费用进行计算,具体操作上十分了参考方法。的繁琐。一种定性处理方法,适用于4审定裁定法缺乏明确的索赔依据。所有方案均不奏效时。目前,一些新型模型被用来解决索赔问题,君(2008)提出动态责任分析法和原因比例分析法,张丽霞(2006)提出索赔机会数学模型,乔百合(2006)提出动态网络分析法,何富刚(2005)引入灰朦胧集理论,这些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对索赔的分析和计算提供了技术支撑。初始责任原则、不利于承包商原则、责任分摊原则、工期从宽费用从严原则等,是目前我国应用较多的工程延误费用索赔处理原则。但大部分学者认为该原则虽然能够迅速对交叉时段内的延误索赔责任给予判定,但承包商在费用索赔方面的平等权利被剥夺了。初始责任原则中其他责任方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只有初始责任人承担责任,这同样失去了公平的原则【l引。另外,责任分摊原则指在按交叉时段内的干扰误事件对延误结果的贡献来分摊责任,再由干扰事件各责任方分别承担责任,并以此为基础计算索赔费用。其符合公平的基础,但确定责任分摊比例在理论上也是很困难的。工期从宽费用从严原则,指在发生多事件交叉延误时,在索赔的认定上,工期索赔对承包商从宽,以业主承担的责任为主要判断依据,而费用索赔优先考虑业主立场,对承包商责任下的费用索赔给与从严处理。这样的处理原则比较利于建造完成一个符合合同意图的工程,是符合公平和逻辑的。1.3本文的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本文围绕工程延误费用索赔发生时的两个关键问题“该不该提出费用索赔”、“索赔费用数量是否合理”展开,介绍了承包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产生的原因及索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赔操作流程,阐述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证据和成立的基本条件,分析了索赔值的计算内容、计算方法,并通过案例分析比较单一延误、共同延误和交叉延误的费用索赔处理原则,为承包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工作提供一个理论指导,本文技术路线如图1所示。全文一共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部分,阐述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研究背景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本文内容与技术路线;第二部分:对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资格认定问题分析,介绍了工程延误产生的原因、索赔操作流程,以及合同依据、索赔证据和索赔成立的基本条件,第三部分:分析总结工程延误索赔值的计算内容、计算原则与计算方法;第四部分:总结单一延误、共同延误和交叉延误的费用索赔处理原则,并比较多事件交叉延误费用索赔案例中,交叉延误费用索赔四种不同处理原则的特√¨、'占.第五部分:为完善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管理提出建议,如加强工期管理、加强合同管理、提高承包商管理水平、控制索赔事件的继续发展、加强索赔报告的编写规范、力争友好协商解决等;第六部分:结论部分,总结本文完成的工作和不足之处。1.4本文创新点本文的创新点包括:(1)目前大多数学者都是从工期索赔的角度进行工程延误索赔研究,本文重点研究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系统完整的研究费用索赔相关内容。(2)将费用索赔的不同原则与费用索赔计算方法交互结合,通过实例计算,得出不同索赔原则下计算结果的差异,提出使用建议。6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研究内容+lI据件理论研究实际运用图1.1研究框架7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第2章工程延误费用索赔基本理论2.1工程延误索赔的定义工程延误索赔指的是签约合同双方在合同期内,一方因为非自身因素不执行或未能正确执行合同规定条件而遭受的工期权利损害,进而向对方通过合法程序提出经济补偿或时间顺延。一般情况下,工程延误索赔是由于非承包人因素导致的工程进度拖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的经济补偿、延长工期来避免损失的行为。即按照索赔的目标,工程延误索赔主要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本文主要研究费用索赔。费用索赔是承包商对于不应该由自己承担的额外开支或经济损失,向业主提出的合理的经济补偿【17】。承包单位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必须根据合同规定按要求工期完成工程任务,然而目前绝大部分工程项目不可预见干扰因素较多,施工条件趋于复杂,从而实施过程中实际工程进度常常会出现拖延的情况。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成为协调这一矛盾的主要方式。2.2费用索赔与工期索赔的关系工程项目的主要任务就是成本控制、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当承包商施工进度延迟时,可通过投入更多的资源如材料、设备投入量或是采用多班制工作方法、更新分配资源班等加快进度。承包商进行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的与三大任务对应的就是成本控制和进度控制,但是从成本控制的角度看,这些措施又加大了承包商的实际成本,以成本换进度,在合理的范围内成本和进度进行转化。于是承包商索赔时,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相互转换。明确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的关系可以为两种索赔的可行性和如何获得最大利益作出正确决策。不同的干扰事件引起的承包商的索赔也不同,承包商可以把费用索赔全部和部分替代工期索赔,即把那些只影响工期的干扰事件和既影响费用又影响工期的干扰事件,通过一些特定的途径转化为只影响费用的索赔事件。由于工期索赔相对费用索赔来说比较复杂,在工期索赔不能如期实现时,承包商需要把工期索赔转化成一定数额的费用索赔。由于施工工艺和技术条件的,在实际施工中承包商压缩工期有时会和质量控制的目标冲突,所以承包商只能在工期目标与质量目标不发生冲突的前提下进行工期索赔向费用索赔的转化。如果由于非承包商的因素影响工期,并且不能延长影响的阶段,只能压缩总工期,此时承包商缩短工8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期的唯一途径就是加速施工,由此带来的额外费用就是把工期索赔转化为费用索赔【1引。2.3索赔技巧工程延误索赔的实施过程中,索赔技巧非常重要。索赔技巧要根据参与的人和当时的客观环境而异,一般情况下有以下几项:(1)签商好合同协议有些合同条件明显把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风险项目转嫁给承包商,这时修改要求要在合同签订时提出来,并以“谈判纪要”的形式写出己达成的修改协议,此协议也最终成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91。业主用来开脱责任的条款要特别注意,如:拖期付款无利息、无时限,索赔条款不列在合同中,缺少调价公式,对某部分工程只要业主不够满意,就有权决定扣减工程款,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条件业主不承担责任等。承包商将很难有索赔机会,如果在签订合同协议时这些问题没谈判清楚。(2)抓住索赔机会对于有经验的承包商,一切将来可能要发生索赔的问题在投标报价时就应考虑,通过细致查勘施工现场,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的规范和合同条款,研究可能发生索赔的机会【201。把索赔的需要考虑进报价中。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必须做好施工记录,记录完整每天使用的材料和人工数量、设备工时、完成的工程及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以此为依据论证效率降低作为论证索赔原因的根据。在进行单价分析时,应考虑生产效率,把投入资源的效率和工程成本结合起来。(3)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一段时间里,按照合同规定,承包商必须在不超过索赔期限内发出“索赔通知书。”(4)书面确认口头变更指令有些工程师经常进行口头指令变更,这时承包商必须对这些口头指令进行书面确认,否则对变更工程施工后工程师矢口否认,就会因为没有证据而使承包商的索赔要求不能成立【2lJ。(5)要积累充分的证据和正当的索赔理由承包商强有力的证据材料和对索赔做出的解释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索赔是否能成功。因此,工程资料的准备工作对于承包人正式提出索赔报告之前是极为重要的,这就要求承包人在组织施工过程中留意积累保存并且记录如下资料,并能随时随地准确的从其中索取有关索赔事件的证据材料口21。主要有:①工程声像资料;②来往文件;③气象资料;④工程图纸;招投标文件⑤会议记要;⑥工程9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照片;⑦施工日志;⑧工程进度计划;⑨工程核算资料;⑩备忘录等。(6)合理、准确地计算索赔费用和时间计算索赔时经常采用“附加成本法”,这种方法计价项目具体,只考虑索赔事件造成的计划外附加开支,能较快解决经济索赔问题。另外尽量回避高额的索赔计价方案,因为过于高的要价会让业主萌生反感情绪,导致索赔报告被搁置,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能解决,甚至可能导致业主方去准备周详的反索赔计划方案,以高额反索赔的方法来应对高额的索赔,从而使索赔工作变得更复杂。(7)避免一揽子索赔,争取单项索赔对于一揽子索赔,一般涉及金额大、难解决并且问题复杂,时常在工程结束后仍得不到付款,而单项索赔涉及事项问题简单,容易解决,并且能及时得到支付。(8)防止对立情绪,以友好合作的态度处理索赔要求索赔时,争议是不能避免的,如果不能协商理智讨论遇到的问题,则一些本可以解决的问题反而得不到解决。承包商在处理索赔事件过程中要保持冷静,避免对立情绪的产生,力争友好解决问题。从以上八点索赔技巧中可以看出,只有充分理解相关法律、技术规范、施工合同及图纸等文件,并做到有理有据、充分及时,保持自身严谨的工作作风,生产出优良的合格产品,列举索赔事实时做到合法、合理、客观,及时抓住索赔机会,将最大限度的使索赔项目得到批复和受理,保证施工单位的经济利益不断上升,挽回尽可能大的经济损失。2.4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立项分析在工程延误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应该立即做出反应抓住索赔机会,首先对该不该提出费用索赔进行分析判断。通过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立项分析实现索赔成功的前提条件口31。2.4.1工程延误产生的原因工程建设项目中,承包商要处理好工程延误的费用索赔立项分析工作,关键的第一步就是分析清楚工程延误产生的原因是什么。为了明确划分和说明建设工程发生延误时延误各责任方的责任。本文就基于责任归属的角度出发,将工程延误的情况划分为如下几类:(1)设计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如:设计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并未及时提供设计方案;增加工程量;在工程建设过程里发生多次的设计修改情况;不能及10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时的为承包商提供施工详图等。(2)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工程延误,如:人力所不能抵抗的自然灾害,十分恶劣的天气条件,比如说冰雹、大雨等;不利的自然条件,比如施工现场发现了文物、化石、地下建筑:、战争、叛乱、等一些特殊的风险等【241。(3)业主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如:业主方未在要求时间内提供给承包商合格的施工现场占用权和出入权;拖延工程进度款;业主坚持指定分包商或指定的分包商违约;应由业主方向承包商提供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不符合合同中规定;工程师未能及时批复施工图纸;业主或工程师向承包商发出工程延误的指令;对于己合格的工程,工程师要求拆除检查等。(4)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如:承包商自身的施工组织不当,出现了窝工等现象;投入的劳动力、技术力量、机械设备不足或根本不符合合同规定;施工质量出现问题而导致的返工;管理水平低:工程开工的延误等。该情况下的工程延误难以得到业主的谅解,承包商无权向业主提出工期与费用的索赔。(5)监理工程师责任引起的工程延误,如:延误签发图纸、指令;要求做合同中未规定的检验;必须负责提供的书面数据不准确。2.4.2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合同依据与证据合同是法律的唯一依据,工程延误费用索赔要以合同为依据,本文的合同依据主要以19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示范文本)为主。另外,索赔证据作为索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工程延误费用索赔要求有效的前提条件,关系到索赔的成败。(1)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合同依据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费用索赔的程序规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第37.2条条款的规定,业主应承担的责任,以及业主应承担的风险下,对于承包商因这些情况而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承包商应要求业主给予相关的损失补偿,且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经济补偿时,可以根据下图图2的程序流程图进行操作,索赔提出形式主要采用书面形式【25|。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图2.1建设施工合同中的索赔程序规定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费用索赔认可及责任归属的所有条款可归纳如下表2.1所示:表2-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延误费用索赔分析表12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证据保证索赔要求有效,索赔证据是前提条件,在任何工程索赔中索赔证据都是必要的索赔文件不可缺少,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索赔的成败。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包括法律效率性、全面性、系统性、真实性和及时性。目前,常见的工程延误费用索赔证据主要有:[26】(1)各种合同文件,包括标准和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投标书、有关技术资料和图纸等;(2)工程各项电话记录、往来信件、指令、信函等;(3)工程师或业主的各种书面确认书和指令书;(4)承包人通知书、要求、请求;(5)气象报告和资料,如有关天气的温度、雨雪资料、风力等;(6)现场具体情况的记录、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等;(7)施工日志、工长工作日志等;(8)施工现场记录,如施工过程中有关的变更图纸、设计交底记录等,变更和交底记录、工程图纸的送达日期和份数,机械设备和工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程相关材料的订货、采购、运输、入场、验收后使用等的材料凭据和供应清单;(9)各项业主或工程师签认的签证;(10)工程结算资料,如保修单、工程结算书;(11)结算有关财务报告,如进度款拨付日期及数额;(12)工程检查验收报告,由工程师签字的验收报告反应并记录了某一特定阶段的单项工程完成时间和验收日期,应妥善保管,如隐蔽工程验收单、竣工验收资料等:(13)各类财务凭证;2.4.3承包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成立的基本条件将工程延误产生的原因分析清楚后,紧接着是索赔的核心工作,就是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资格认定,这是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立项分析的核心工作,其决定了承包商是否有权利向业主提出工程延期的费用索赔。根据建设施工合同条件的分析总结,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要成立必须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条件:(1)工程延误的原因是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实际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工程延误一般是由承包商责任和其应承担的风险引起的,或业主方责任和业主承担的风险引起的,或是双方责任共同引起的,大概三种情况。显然,承包商责任和其应承担的风险引起的工程延误,包括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程开工延误或因施工组织管理问题引起的工期延误称为不可原谅的工期延误,承包商无权提出任何的费用补偿。业主方责任和业主承担的风险引起的工程延误,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提出费用索赔匹71。发生延误的事件不能预见或工程建设所在地方或国家行为对承包商的工作造成影响和扰乱。双方责任共同引起的情况是需要双方具体协商决定的。(2)承包商遭受了实际损失工程延误是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将招投标时投标书中所列的施工进度计划表和施工中的实际进度情况对照分析,若是该单项工程处在关键线路上,延误超过总时差,承包商可以向业主要求停工费用损失补偿。若是该单项工程不在关键线路上,那么该单项工程发生延误时仍处在非关键线路,就不会使得整个建设项目的延误,不能提出工期索赔,承包商就只可以对因为当地的工资水平上涨,材料库存费用的增加,机械折旧等原因造成的费用损失要求补偿,即承包商只对实际产生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3)工程延误的原因与承包商遭受的损失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显然,当建设工程项目发生延误费用索赔时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内容必须与工程延误有关,即承包商要求的损失补偿一定要是由工程延误所引起的。否则延误原因之外产生的损失费用索赔将得不到业主的认可。本着对承包商与业主的公平、公正、合理的对待,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工程延14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误费用索赔时,这三个基本条件都要满足,只有这三个条件同时成立才有可成立的工程延误费用索赔口81。2.5承包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流程分析当分析清楚工程延误产生的原因后,可进一步分析工程延误索赔流程。如下图3的流程图分析,将得出承包商在工程延误事件下可以得到费用索赔的情况。习刊则型一原因分析一图2—2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流程分析资料来源:(李启明,《土木工程合同管理》(第2版)。东南大学出版社,2008)15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通过对工程延误进行原因分析、网络计划分析、业主责任分析与索赔结果分析,得到了承包商可以要求费用补偿的几种情况。在本文中,假定业主对工期没有特殊的要求,那么工程延误费用索赔中,承包商得到的费用补偿的情况可简单归纳为以下两种:(1)在关键线路上,由业主原因引起的工程延误,承包商可同时进行费用和工期的索赔;(2)非关键线路上,由业主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承包商只可索赔费用。其它情况,承包商只可索赔工期或无任何补偿【29J。可以用流程图将这两种情况分别表示为如下图2.3与图2-4:图2—3同时得到工期与费用补偿的索赔操作流程图图2.4只可得到费用补偿的索赔操作流程图通过对延误事件产生原因和工程索赔现状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索赔处理在延误事件发生后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工期延误事件一旦出现,承包商应分析原因,准确并客观地估计延误工期的影响,同时提出工期索赔。试图延长工期,避免产生业主延误原因造成的损坏赔16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偿。在大量的赔偿管理事件发生后,总结各种经验,处理工期索赔事件应该注意一下几点:(1)不要误认为工期索赔是承包方向业主索要工期的时间,而对工期索赔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真研究工期索赔的概念后,应该知道当事人一方受到工期利益损害时(事发原因不是自身原因时),就可以想另一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时间上的往后延迟。因此,“业主因为工程延误交付而提出经济赔偿”和“承包商因业主要求加速工程速度而增加的管理费用作为补偿”都属于工期索赔的部分。(2)严格遵守索赔时限要求,并准备充分的索赔证据在合同管理中,明确规定提出工期索赔时限为28天,而在实际项目进行过程中,很多承包商未能及时把握时间要求,而与索赔机会失之交臂。另外,有些企业则是在施工过程中,未能做好施工记录,导致缺乏足够的索赔证据,或是有些证据未能形成书面形式而只是简单的口头承诺,并且为按照合同中的规定办理工程的工期签证,以上一些原因都造成了索赔的失效【301。2.6小结本章以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产生原因出发,归纳总结了工程延误索赔的合同依据和证据,并从承包商的角度出发,确定了目前索赔成立的基本条件,并对延误费用索赔流程简要的进行总结,最后提出相应的注意问题,从理论的角度,在相关学者和前人的基础上,总结出一套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参考依据和基础理论。17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第3章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索赔值确定在实际建设工程项目中,多种原因引起的工程延误可能交叉、重叠、并行发生,导致工程延误的原因和责任往往是错综复杂的D11。因此,应该选择正确、公正且合理的计算方法计算和分析各种类别的工程延误事件,为费用索赔提供依据。3.1工程延误事件下费用索赔的构成针对不同的索赔事件会有不同的费用构成,申请索赔的一方应按照索赔性质分析具体索赔费用的构成,工程延误的损失费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3.1.1人工费损失工程延误会出现停工、窝工、浪费的现象,同时也会造成劳动率底下导致人员费用上的损失,这部分损失即人工费索赔。在工期拖延的情况下,人工费索赔可以用以下公式来计算:C(L):CL1十CL2+CL3CLl、CL2、CL3表示人工费受工程延误影响的三个方面:CLl表示现场人工停工、窝工损失;CL2表示承包商生产工人降效损失的人工费损失;CL3表示工程延误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上涨部分的损失。在建设工程项目中,CLl、CL2、CL3代表的三种情况不一定同时发生,索赔值计算时要考虑实际情况。其中,CLI=停工的工日数X劳动力单价;CL2建议以双方协定的劳动力单价与生产效率为基础进行行计算;CL3=(增长后的人工工资单价一合同工期内人工工资的增长一合同文件中的人工工资单价)×可补偿费用的顺延工日数‘321。3.1.2材料费材料费是指在耗费的在工程施工中组成工程实体的零件、构配件、半成品、原材料、辅助材料的费用。工程延误可能会导致材料费用上升的三个情况:(1)材料库存费的增加;(2)未完工程材料购买价格的上涨:(3)因延误导致己购材料变质损失。在计算费用索赔值时情况(1)按计划内库存费率和平均库存量计算;情况(2)按没完成工程中材料费的含量和材料的价格上涨指数计算:情况(3)按甲乙双方协定的损耗率、计划平均库存量和实际延误天数计算。一般情况下,材料费=材料预算单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价×工作量×每单位工程量材料消耗标准。3.1.3机械设备费索赔的机械设备费是指因工程延误造成的现场机械停滞或低负荷工作或临时搬迁等造成的损失。与人工费的计算类似,机械费索赔可以用如下公式计算工程延误:CE=CEl+CE2+CE3式中:CEl——机械设备停滞台班费:即当机械设备的停工所示其机械设备是业主自有,停滞台班费之中主要包括利息、折旧费用、固定税费和维修保养费等,机械设备停滞台班费一般为正常设备台班费的60%.70%,可按比例进行计算;CE2一一机械设备停滞损失费:即承包人租赁机械设备的停滞损失,一般按照租金进行计算。CE3一一补偿机械台班因低效率造成的损失:施工设备如同劳动力一样,存在低效率损失,而这部分费用就是补偿低效率损失的费用。一般通过比较正常设备运营效率和实际效率,以此算出索赔值,但实际工作中,业主不给于这部分费用的认可,因为计算此费用过程中应扣除当期这些设备可能存在的其他使用收入、消耗台班数,而要扣除的这部分内容很难予以量化,因此业主不认可。从以上说明中可知,此三项费用实际状况中时不会同时存在的,因此计算较简便。3.1.4管理费处理管理费索赔的基本原则是原合同工期和施工工期有差异。由于管理费的索赔争议较大,索赔部分的管理费要根据工期拖延时间(如天数)与每日管理费计算。管理费通常又分为总部管理费和现场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又称为工地管理费,是工地管理的总费用,一般约占工程总成本的5%一lO%。总部管理费是承包商企业总部发生的、为整个企业的经营运作提供支持和服务所发生的,一般约占企业总营业额的3%一10%。总部管理费是为整个企业的运行提供技术服务及支持并在承包商企业总部发生的,通常大约占企业总营业额的3%一10%【33】。(1)现场管理费现场管理费是发生在工程延误期间内的工地管理费。按照构成现场管理费可以划分为工程量相关的费用、时间相关费用、固定费用。计算一般可采用的方法有:①Hudson公式19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由于延误事件,承包商未完成计划工作量造成的现场管理费减少,应按照正常情况完成计划工作量收到的现场管理费计算。承包人在实际工作中可能是在低效率的状态下施工,而并没有完全停工,且工作量完成了一部分。所以,该公式在使用时要扣除已完成的工程量所占的工期。工程延误现场管理费用=延误时间×(合同内的现场管理费/合同工期)②分项计算对于特殊的建设工程项目,工地管理费按工地现场的实际延误时间的时段内,参与工程建设的现场工作人员们的实际开支费用,以及一些附加的费用,同样也要计算入内,按分项的报价进行分别计算。但是要注意把工期拖延时完结的工程之中,那些产生的工地管理费从计算结果中减去。但是该方法操作繁琐,耗费时间较长,即使结果计算出来比较准确且符合实际情况。(2)总部管理费目前,并没有一个被工程界认可并广泛同样的工程延误总部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今,在工程领域被使用较为广泛的一些计算方法总结起来有下面的几种:[34】①招投标中对总部管理费的计算比例会有一个明确的比例值,一般是3%至5%之间。实际计算时,就按照规定的比例值与索赔成立了的直接费、工地管理费和的乘积得出总部管理费的计算结果;②或者是公司总部对管理费比例作出了一个明确规定,那么承包商应该用该比例与索赔成立了的直接费、工地管理费和的乘积结果作为索赔应该提出的索赔值;③用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每日的管理费数值乘上工期拖延的天数,也可以得到工程总部管理费的索赔值。3.1.5利息利息,又称融资成本或资金成本,是企业取得和使用资金所付出的代价。一般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当下银行所公布的贷款利率与工期的拖延天数为基础,同索赔款的三者乘积来计算承包商可以提出的工程延误费用索赔中的利息索赔值。3.1.6其他除此之外,由工程延误造成的费用索赔项目还包括因工期延长,通货膨胀增加的工程成本费,相应保险费和保函费的增加以及分包商因延期向承包商提出的费用索赔和因推迟支付引起的汇率兑换损失。3.2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关于工程延误造成的费用索赔,目前相关文献中计算方法比较少,通过总结20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相关文献,本文对目前几种常用的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做出总结,通过分析几种方法的适用性和优缺点,为工程延误费用索赔计算方法的合理选择方提供依据。3.2.1总费用索赔法总费用索赔法(总成本法)指的是用计算得到的工程延误事件发生后的延误费用索赔事件的实际总成本,扣除掉投标报价时的费用估算值,得到要求补偿的工程延误索赔款。总费用索赔法是将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的差额作为基础,与管理费和利润等附加费用加起来作为费用索赔值,实际工程中索赔值的计算不同于理论计算,承包商一般是结合外部会计事务所签订的基础文件,并根据施工日志的记录和相关文件,以这两项作为基础来确定实际总费用,实际总费用与合同价格的差额即索赔值。计算公式为:索赔款一实际总费用一投标报价估算费用。一般当施工过程中受到严重干扰,造成多个索赔事件混杂在一起,难以准确地进行分项纪录和收集材料、证据,不容易采用分项法计算具体的损失费用,只得采用总费用法进行索赔。[3513.2.2修正总费用法修正总费用法改进了总费用法。即在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同时不违背总费用法的计算原则,使之更合理。修正内容如下:(1)计算索赔款的时间段不是整个施工期,而是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2)不是计算受影响时段内全部施工作业遭受的损失,而是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3)总费用中不包括与该项工作无关的费用。(4)重新复核计算投标报价费用: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作量乘以所受影响时段内该项工作的实际单价,以此核算得到调整后的报价费用。按修正后的总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公式如下: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费用一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修正总费用法与总费用法相比,有了实质性的改进,能够相当准确地反映出实际增加的费用。3.2.3分项费用索赔计算法分项法,其主要在计算前分析清楚工程延误事件中各责任方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把各责任方需要提出的索赔费用分项给出,根据、工程记录、收据等2l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资料,索赔值的计算以每个索赔事件引发的损失费用项目为计算基础,分别计算合理索赔值的方法。其计算起来要比总费用法困难的多,对于证据的搜集并不容易,但是索赔中能够对问题清楚进行反映,结果较为科学合理,计算的索赔值逻辑上容易为业主接受且大多数工程的索赔都常采用的一种计算方法。工程延误分项费用索赔计算法的计算过程用流程图图3.1表示如下:划分工程延误各责任方费用索赔的全部费用项目儿计算各责任方的索赔费用项目数值,受延误事件影响Jl汇总各费用项旦的索赔值U得到工程延误总索赔费用索赔值承包方在采用分项法计算索赔值时,除了考虑人材机等直接成本外,还千万不能遗漏一些附加的成本,例如现场的管理费、保险费、融资成本费及保函费等费用,在计算过后,最终确定索赔值时还应该在最后解决中做出一定的让步,针对性的使用计算技巧将索赔值调大,使其大于实际的损失值,对于此类计算技巧可以分为不同的情况处理:一是对于有固定计算基础费用的项目,例如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量的情况,不能扩大扩小计算基础值,应该以实际报价作为基础计算才是合理的;二是按照实际费用计算索赔值的项目,例如停工费用和窝工费用,计算上可以做适当的调整,将自己承担风险内的损失和自己造成的失误计算进去,增加索赔值额度。3.2.4延误总费用责任分摊法延误总费用责任分摊法的实质是按双方延误责任的比例分摊延误费的一种计算方法。该方法形成了索赔费用的动态计算,但容易忽略延误引起的附加索赔费用,使得延误各方索赔费用计算不精确,延误各责任方的责任比例确定也十分困难。其计算流程图如下图图3.2所示:分析工程进度,确定延误时间』ll确认各责任方的延误责任,在进度分析的基础上jl将延误费用与合同履行费用分割,确定由于项目发牛延误造成的费用增加额Jl按照延误责任的比例对延误费用进行分摊Jl根据延误费用的分摊计算费用索赔图3.2延误总费用责任分摊法计算流程图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3.2.5审判裁定法审判裁定法在实行起来往往缺乏十分清晰且足够定性索赔事件情况的索赔依据。法庭的裁决直接决定承包商能不能获得工程延误事件下的费用索赔,以及可以得到多少的索赔费用值。事实上,该方法的裁决依据主要有承包商提交的索赔证据和全部的相关资料,计算索赔值使用的方法也可以使用另外几种方法来计算。审判裁定来决定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结果是审判裁定法最本质的性质。3.3工程延误费用索赔计算方法的选用原则目前,在建设工程延误事件中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索赔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方法。承包商要有意识去选择一个适合的计算方法去精确索赔值、减少争议,从而提高索赔成功可能性。工程延误费用索赔可按照三种原则进行计算,具体如下:(1)实际损失原则:即计算延误费用索赔应该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实际损失即工程延误事件中承包商受事件影响造成的成本、费用的损失,一般包括:直接损失,是指财产的直接减少,表现为成本超支和费用增加等;间接损失,表现在可获利益的减少,例如承包商损失的利息收入等费用。(2)合同原则:即一切的计算方法都按照合同以及惯例的规定,最终计算出的索赔值能完全被业主、承包商、调解人、仲裁师等无条件接受,即一切有章可循。符合合同原则主要体现在:①由于承包商责任而造成延误的损失应该被予以扣除;②合同中规定的属于承包商承担的合理风险,此类风险的损失应该由承包商自行承担;③计算过程中使用到的人、材、机及其它费用的取费标准应该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计取;符合国际惯例的可以理解为或工程中广泛认可的计算方法。(3)有利原则:索赔值的计算应该大于实际损失,为此给承包商留有一定余地。这是出于承包商在索赔的最后解决中常常要做出让步而使索赔值大打折扣的考虑,遵循有利原则可以帮助承包商避免费用索赔有效值的降低136]。3.4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处理原则在工程延误事件发生时,遵循合理的延误费用索赔处理原则来处理工程索赔,有利于提高索赔值计算结果的准确性。3.4.1工程延误费用索赔与时间的关联性按照事件之间的时间关联性可以将工程延误事件的费用索赔划分为三种类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别:单一延误费用索赔、共同延误费用索赔、交叉延误费用索赔。单一延误费用索赔是指在某一时间段内的某一延误事件发生所引发的费用索赔。其处理的关键是如何认定原始责任人和原始风险承担人,由于此类索赔事件不存在时间上的延误交叉现象,因此费用索赔的计算处理比较容易。共同延误费用索赔是指在同一时段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个工程延误事件同时发生的费用索赔,是交叉延误费用索赔的一种特殊情况。交叉延误费用索赔是指多个单一事件,从发生到结束有部分时间相重合现象的事件。这些事件往往分别属于业主、承包商分别承担的责任或风险,涉及的影响因素较多,常常引发利益冲突双方的争执。3.4.2一般处理原则具体处理见表3.1:表3—1工程延误的一般分类与处理原则3.4.3共同延误费用索赔处理原则当共同延误发生时,工期不可以叠加,但费用索赔可以得到叠加,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处理原则。(1)可索赔延误与不可索赔延误同时发生时,承包人没有权利获得任何索赔;(2)可索赔工期的延误与可索赔工期和费用的延误事件同时发生时,承包人可分别获得1项工期补偿与1项费用补偿:(3)两个只可索赔费用的延误事件同时发生时,主要看非关键线路上的延误事件,此时,承包商可以获得2项费用补偿:(4)如果同时发生2项费用索赔事件和1项工期延误索赔事件时,为此承包商都可获得其补偿,即2项费用补偿与1项工期补偿均可获得。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3.4.4交叉延误费用索赔处理原则共同性延误(ConcurrentDelay)如果由交叉事件造成,则要具体研究那一项延误属于有效的,从而确定承包商是否既可以得到费用补偿又能得到工期延长,或只能得到工期顺延,确定出顺延的“有效期(EffectiveDuration)”。目前,国际上还没有形成交叉延误费用索赔较为成熟的解决原则与计算方法,国际国内工程领域提出的一些准则主要有以下四项,必须指出的是,这四种观点的要害是相互的,在同一案例中,非此即彼。(1)交叉延误情况下的初始发生处理原则初始发生原则,又叫初始事件原则(PrincipleofResponsibilityonInitialEvent),是指在一个延误事件发生到结束之前的过程中,不考虑其他类型延误事件影响,直到其结束后,再考虑其它延误事件,即以该时间内的初始发生事件为标准来处理费用索赔,对于多事件交叉时段之前已经发生的事件,交叉时段内的全部责任都要承担,是目前使用较多的处理原则。上述处理原则主要体现了“逻辑责任”,包含逻辑合理性,但忽略了交叉时段内可能的交互影响和干扰事件的重要性,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这种处理原则违反了公平原则。(2)交叉延误情况下的不利于承包商处理原则不利于承包商原则(PrincipleofAdverseResponsibilityonContractor),是指只要在交叉时段内出现了承包商的责任或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不论其出现的次序,也不论干扰事件性质,由承包商承担该时段内的全部责任,不能进行任何费用索赔。旧版的FIDIC合同条件下对这种处理原则有所体现,最为典型的就是招标书涉及的完备性条款、现场视察工作、由业主聘用的工程师在争端进入诉讼程序或仲裁前拥有最后决定权,而对业主违约的规定则十分模糊淡薄,由此形成了对承包商的单边约束。甚至我国如造价工程师之类的职业资格考试也以此原则命题考试。然而,新版FIDIC合同条件赋予承包商更多的权利,对业主作出了更严格的约束和更高的要求,并建立了公正的DAB程序,所以不利于承包商原则既与以FIDIC为代表的国际公用管理相违背,又严重背离了公平原则,不符合逻辑合理性。初始发生原则和不利于承包商原则能存在于此,其最大优势在于能够迅速准确的判定交叉时段内的索赔给予量。(3)交叉延误情况下的责任分摊处理原则责任分摊原则(PrincipleofResponsibilitySharing),是指在交叉时段内的延误事件,要按个干扰事件对干扰结果的贡献来分摊责任,由业主和承包商作为干25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扰事件的责任方分别承担责任,并以此为基础计算索赔费用。与前两种原则正好相反,这种折衷的处理原则十分符合公平原则,责任分摊比例的确定由于没有定量的概念,在理论上施行同样困难。而且,由于三种原则彼此相互,在选用时非此即彼,所以这种原则往往只在对雇主不利的干扰事件发生时采用,因为在发生对承包商不利的事件时,不论采用不利于承包商原则或初始事件原则,得到的结果是一致的,因此,责任分摊原则的实质是体现了对于承包商从严的原则。(4)交叉延误情况下的工期从宽费用从严处理原则工期从宽费用从严原则,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延误事件中,一旦发生工期索赔,要以业主的责任和应该由其承担的风险为主,对承包商提出索赔的工期从宽处理,对于费用索赔则要以承包商应承担的责任及其承担的风险为主,从严处理承包商提出的费用索赔。即只要业主存在风险或责任,就给承包商工期索赔;针对费用索赔,只要在交叉时段内承包商存在风险或责任,则承包商提出的费用索赔不成立。该原则比较利于建造一个符合合同意图的工程。为保证合同最终目标的实现,业主可以做出让步,给予既成事实的工期索赔更宽容对待。另外,合同实施阶段中项目的质量、进度等多方面真实信息,由承包商掌握,因此严加控制占有绝对优势信息的承包商,是符合公平和逻辑的【371。3.5小结本章详细总结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值的构成以及每一组成部分的计算方法和实际运用中需注意的问题,并对不同计算方法的运用范围和优缺点进行了对比,最后针对不同的事件,总结索赔处理原则,总体上认为采取不同的处理原则,最终获得的索赔费用和效果是截然不同的,在实际工程案例中,要做好前期工作,在合法的基础上,尽可能的为自身谋取利益。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第4章承包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案例分析在建设工程中,不论是甲方还是乙方都对怎样解决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问题尤为重视。实际工程中,工程延误费用索赔问题相对其他索赔事件比较复杂并且难处理,因为干扰工程延误的事件一般不是唯一的,时间上也不是一致的,会存在一些延误事件在时间上与其他延误事件存在一致或存在部分相同的情况,这类情况很难避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索赔的难度。引起索赔的事件如果是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承担的责任,并且这个索赔事件在一定时间内连续发生那么就把这种情况视为多事件交叉索赔,这类索赔由于涉及因素过多更难处理,会因为甲乙双方认识上的缺陷导致意见不一致,引起利益冲突发生时,不好抉择各方应该承担的风险;由于交叉事件对干扰结果的影响无法量化而引发的争议在处理索赔时经常会陷人僵局,这一点更为重要【38】。一个工程不论大小,都包含有很多的工序,开工延期或工序本身的延期都可能导致一道工序的延迟i,并且一些原因引起工序开工延迟,可能另外一些不同的原因引起本身工期的延长。另外,整体工程最后完工时间不一定会受工序延期的影响,工序延期可能不影响工期,也可能造成工程延期;责任量化的关键就在于此。因此,选择合理的多事件交叉延误下的费用索赔处理原则,是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重要工作。4.1交叉延误事件的主要特点(1)影响时间重叠不管交叉延误事件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怎么样,其影响时间必然会有重叠的部分。例如,由于业主场地移交延误,引起后续设备进场安装延误,同时第三方干扰事件和罢工发生,延误事件在这个索赔事件中并非同时发生,但均导致工程项目初期的施工延误。(2)影响事件复杂多变建设工程项目内外环境复杂多变、施工工序复杂繁多、涉及有关的单位众多。引发干扰事件的原因不确定且重叠交互发生,容易导致关键路线的转移和工序之间的影响。要区别处理不同因素引起的延误事件,复杂的工程延误给索赔归责带来了难度。(3)影响因素交叉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延误事件会在同一时间内发生。如不可抗力原因(地质灾害、发现文物古迹、政治等),业主原因(设计变更、图纸误期、拖欠工程款等),承包商原因(管理组织不善、机械设备故障、返工等)。上述事件交叉发27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生形成复合的动态延误事件。4.2工程延误索赔在多事件交叉干扰下存在的难点(1)延误事件间可能引起的连带反应。交叉延误时间一般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由波形理论可知,对于一方延误产生的连锁反应将会作用到另一方,使另一方也产生延误事件,工序的前后期延误也会相互影响,导致后期工作的延误,甚至引起整个工期延误造成不必要的经济和效益的损失。在工程现场时常会发生以下例子:在工程中,工程款的及时效应将影响到建筑材料的质量和返工现象的产生【39】;工程地质条件的好坏、图纸设计的优劣将影响到前期工程能否顺利开展;同时,季节性降雨、机械设备故障、干扰事件、天气好坏都将对现场工人施工效率、管理费增减、管理者的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处理工期索赔时要考虑连带反应引起的效用,处理好延误时间的责任归属问题,并做到量化计算,彻底分析与调查,才能有效避免交叉延误的效应的产生。(2)延误事件影响定位由于交叉延误事件的存在,因此在处理工程索赔过程中,应该将其发生的时间在受影响的工序上进行定位来确定交叉延误事件对工程整个工期产生的影响,这种方法是处理交叉延误事件的重点和处理后期索赔的基垫。在这个问题上多为学者提出了一些处理方法,例如彭慧杰根据TimeimpactAnalysis(TIA)提出了时序化处理方法,并以此建立延误事件与影响工序的关系表。学者彭慧杰首次将众多存在搭接关系的延误事件按照发生的先后顺序进行了时序化处理,之后按照“效率降低”和“停工”两种不同的模式将它们重叠的部分进行不同的搭接来分配各方的延误责任。另外一些学者还提出了在处理交叉延误事件时应利用时间坐标将事件划分为子事件依次进行研究和分析。(3)叠加效应和发散效应的复杂化。批准的初始网络计划常常作为工期索赔的标准。在进行网络计划分析时,对干扰因素在网路计划分析中,采用综合分析和单独分析会得出有差异的结果,“叠加效应”和“发散效应”就是不同因素之间的组合方式在网路技术中产生的,这种复杂化的时间问题进而影响费用索赔。以上说的“叠加效应”即在考虑了各类干扰因素的情况下,网络计划过程中仍然出现了加速拖期的情况,并且这种综合拖期效应比分别作用的拖期效应之和还大,此类现象就称为“叠加效应”[401。相反的,考虑各干扰因素的情况下,综合拖期效应比分别作用的拖期效应有减弱的现象称为“发散效应”。在实际索赔工作处理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分析和比较不同因素组合,尽量减少和避免叠加和发散效应的影响,从而使索赔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4)公平划分浮动时间对于工期索赔,合同工期是其唯一度量标准,因此承包商在确定合同工期时,制定的网路计划中要隐藏一种不被使用而用于“等待”的时间,它能有效缓解进度,这个时间就叫做浮动时间。浮动时间不仅给工程施工带来了灵活性,也是工程项目的潜在资源。拥有浮动时间的一方可以在外界出现干扰时间后调整资源配置,使自身免于遭受严重的费用损失。承包商拥有浮动时间可以在非关键工作上有一定的缓冲时间,这样就能保证正常完成工作,即使是在施工效率下降或外界因素干扰的条件下。业主拥有浮动时能够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需求做出反应,如对建筑材料供应短缺、地质条件的差异、周围居民的干扰带来的对施工的影响等事件引发的问题做出工作调整14¨。另外,在索赔事件交叉干扰下,很难区分责任和风险应该由甲方还是由乙方承担,具体责任的划分给工程索赔事件的处理带来了困难,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分析清楚工程延误产生的原因,将多个索赔原由分开进行分析与责任认定,才能有效保证各方承担的责任是合理的。4.3工程概况在城市的工业园内建设了某小型工业厂区,该工业厂区总共包括了五栋建筑单体(分别为五层建筑)、两栋住宅楼(多层住宅楼)及两栋工业厂房(一层厂房)。该工业厂区招投标等管理工作均按照1999年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模式进行运行,合同价款为32.63万元,并于2005年8月开工,于次年12月竣工验收。总工期为16个月。甲方为大型医疗器具企业A,乙方为某承包建设企业B,其中监理方为某监理企业C,由乙方提供材料、机械及人工。甲方A负责前期及勘察设计,乙方B负责土建工程。2006年1月1日至6日,在六天内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类原因某关键工作发生了工程延误索赔事件。合同中作出如下规定:人工费:50元/工日,材料费:55000元/天,机械费:1700元/台班,机械折It3费:1200/天,窝工费:30元/工日,现场管理费:6000元/天。具体的索赔原因和索赔时间如下:2005年1月1日至4日,施工现场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产生影响;2005年1月3日至5日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工程进度款,因此乙方未能及时购买材料供应现场,导致工程进度拖延,在此期间的人、机价格分别为: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50工日/天、50台班/天。2005年1月4日至6日监理进入现场检查验收相关工程,发现施工质量存在缺陷,提出要进行返工处理,在此期间的人、机价格分别为:120工日/天、60台班/天。2005年1月5日至6日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现甲方的勘察设计出现失误,最终导致施工无法继续进行,在此期间的人、机价格分别为:100工日/天、60台班/天。工程延误事件发生过程如图4.1所示,在图中可看出工程延误共有1个单一事件时段及4个多事件交叉时段:施工质量缺陷返工123456II进度款拖延不可抗力及其持续影响勘察设计失误损失图4—1工程延误事件分析图4.4对多事件交叉延误下费用索赔不同处理原则的比较分析总结根据承包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不同处理原则各自的特点,与实际案例的应用比较,对承包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中不同处理原则思考总结如下:(1)多事件交叉延误要比单一事件延误的费用索赔复杂得多,在没有统一处理标准与计算原则情况下,选择合适的处理原则对费用索赔结果有很大影响。(2)为了显示公平原则,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这一点看,初始事件原则与不利于承包商原则虽然能够对交叉时段内的费用索赔迅速给予量的判定,但确实违背公平。一般,在不利于承包商事件先发生时,采用不利于承包商原则与初始事件原则处理延误费用的结果是一致的;30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3)相较于初始事件原则与不利于承包商原则,责任分摊原则的折衷处理,能够充分符合公平原则,但在现实应用中,对于责任各方的责任比例确定是十分困难的,因此这个原则在业主干扰事件先发生时一般不宜采用;(4)工期从宽费用从严原则一定程度上吸收了原有三种原则各自优点,不仅体现了公平,又易于量化而给索赔带来效率,同时也充分的考虑到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最终利益。4.5案例分析依据论文主要介绍的内容,以及建设工程延误在费用索赔中的一般处理惯例,在文章案例分析的部分主要从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法律论证和计算两个部分组成:4.5.1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法律依据根据19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示范文本)中的法律条款规定,再结合该案例,可以分析得到各延误事件下的责任归属情况分别如下:进度款拖延导致材料供应短缺而使工程延误时,属于发包人的违约行为,且在该案例中,业主并未与承包人有一个协商延迟支付进度款的过程。因此,该情况下承包商所遭受的相关费用损失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由业主承担责任。工程施工返工是承包商施工缺陷所造成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商重新进行施工直到通过质量检查,为此产生的延误费用损失,由承包商来承担责任,无权向业主要求包括工期和费用的索赔。勘察设计失误造成的工程延误的这种情况下,由业主方承担由勘察设计失误造成的工程延误中,承包商所发生的费用损失。责任归属为业主,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相关费用的索赔和工期的索赔。由以上根据合同依据的基本案例分析,可以得出各种原因下索赔的责任归属,如表4一l所示。表4—1工程各原因下索赔责任归属分析表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4.5.2使用不同处理原则计算承包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值该案例是多事件交叉延误下的工程延误,其中1日、2日是单一事件的延误,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延误费用索赔,根据延误费用索赔操作流程,可知承包商能够索赔工期2天,但不可索赔任何费用补偿。3日至6日是多事件交叉延误,以下将根据不同的处理原则计算承包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值:(1)按照“初始事件原则”计算索赔费用该原则下,应以时间段内的初始发生事件为标准来处理费用索赔。3.4日这个交叉时段内,存在多个事件,但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在先,所以均按照不可抗力事件进行处理,补偿工期两天,并且不用索赔费用;5日业主责任在先,按业主责任处理,承包商可索赔工期1天,并索赔费用;6日按承包商责任处理,承包商无权提出索赔;因此,4天的交叉时段内,承包商共可索赔工期3天,其中5日可对工程进度款拖延引起的工程延误提出索赔费用。在第5日,业主承担的费用构成主要为人工费损失、机械设备损失、现场管理费、总部管理费。①人工费损失:原始公式:人工费损失=可索赔停工工日数×劳动力单价计笪得到.可索赔人工费=150工日/天X1天x30;Tr.,/工日=4500元yI,rI、J—Y②机械设备费一般假定机械设备是承包商的自有设备,则用以下公式计算:机械设备损失费=可索赔机械设备台班数X机械设备折旧费计算得到:可索赔,)-LM设备费=50台班/天×1天x1200元_J台班=60000元③现场管理费一般采用Hudson公式进行工程延误现场管理费的计算:工程延误现场管理费=(合同中包括的现场管理费/,合同工期)×延误时间计算得到:可索赔现场管理费=6000元J天×1天=6000元④总部管理费在本工程项目中,总部管理费一般按照投标合同中规定的总部管理费用比例5%计算,即:总部管理费=5%x(直接费索赔款+现场管理费索赔款)计算得到:可索赔总部管理费=5%×(4500+60000+6000)=3525元32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由以上四项费用相加,即可得到业主应承担的索赔费用计算如下:业主应承担的索赔费用=4500+6000+60000+3525=74025元因此,按初始事件原则进行处理,该案例1月1日至6日工程延误可索赔费用总计为74025元。(2)按照“不利于承包商原则”计算索赔费用该原则处理下,要求只要在交叉时段内出现了承包商的责任或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不论其出现的次序,也不论干扰事件性质,由承包商承担该时段内的全部责任,不能进行任何费用索赔【42J。3日是不可抗力与业主责任交叉延误,承包商可索赔工期1天,并索赔费用;4日、5日、6日时段内,虽然存在不可抗力和业主责任,但由于出现承包商责任,也要按照承包商责任处理,因此该时段内承包商无权索赔任何工期与费用。这样,4天时段内,承包商可索赔1天工期,以及3日的费用。承包商可对工程进度款拖延引起的工程延误向业主提出费用索赔。①人工费损失=150工日/天×1天x30元/工B=4500元②机械设备费=50台班/天×1天x1200元/台班=60000元③现场管理费=6000元/天×1天=6000元④总部管理费=5%×(4500+60000+6000)=3525元总计,业主应承担的索赔费用=4500+6000+60000+3525=74025元因此,按“不利于承包商原则”的处理,该案例1月1日至6日工程延误可索赔费用总计为74025元。(3)按照“责任分摊原则”计算索赔费用该原则要求交叉时段内的延误事件,要按个干扰事件对干扰结果的贡献来分摊责任,由业主和承包商作为干扰事件的责任方分别承担责任,并以此为基础计算索赔费用。在本工程中,假定交叉时间段内,其干扰事件给工程带来的损失和责任相同,即损失及风险均以分摊,则:3日不可抗力与业主责任交叉,承包商可索赔1天工期与3日的费用:4日、5日、6日承包商可分别索赔工期O.67天、0.67天、0.5天,合计2.33天,而费用则按照同样的比例承担。工程进度款业主拖延导致索赔的费用:3日、4日、5日因工程进度款拖延造成的费用损失分别为74025元。勘察设计失误费用:①人工费损失=100工日/天×1天x30元/工日=3000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②机械设备损失费=60台班/天×1天×1200元/天=72000元③现场管理费=6000元/天×1天=6000元④总部管理费=5%×(3000+72000+6000)=4050元总计为3000+72000+6000+4050=85050元,即5日、6日因勘察设计损失费用分别为85050元。根据责任分摊比例计算:3日业主应该承担的索赔费用计算得:74025元;4日业主应该承担的索赔费用计算得:74025元xO.67=49597元;5日业主应该承担的索赔费用计算得:(74025+85050)xO.67=106580元;6日业主应该承担的索赔费用计算得:85050元xO.5=42525元;总计以上3-6日的计算费用,业主应该承担的索赔费用总计为:74025+49597+106580+42525=272727元。因此,按“责任分摊原则”的处理,该案例1月1日至6日工程延误可索赔费用总计为272727元。(4)按照“工期从宽一费用从严原则”计算索赔费用该原则处理下,要求在多事件交叉时段内,工期索赔业主责任优先,而费用索赔则是承包商责任优先。即发生多事件交叉影响致工程延误产生时,若属于承包商应该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则承包商就不能进行费用索赔,全部责任属于自己。由于交叉时段内始终存在业主责任,因此可得到工期延展4天,而3日不可抗力与业主责任交叉延误,因此承包商总共只能得到3日因业主拖延工程进度款而造成的费用损失。①人工费损失=150工日/天×1天x30元/工日=4500元②机械设备费=50台班/天×1天x1200元/台班=60000元③现场管理费=6000元/天×l天=6000元④总部管理费=5%×(4500+60000+6000)=3525元总计,业主应承担的索赔费用=4500+6000+60000+3525=74025元。因此,按“工期从宽一费用从严原则”的处理,该案例1月1日至6日工程延误可索赔费用总计为74025元。本工程项目中,如果按照“工期从宽一费用从严原则”进行计算情况下,承包商得到的工期补偿最多,并且可得到合理的费用补偿。从计算结果和多事件交叉延误情况下四种处理原则的各自特点中,可以看到工期从宽.费用从严的处理原则吸收了另外三种原则各自的优点,体现了公平,有效率且易于量化的特点,并且也充分发挥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最终利益。索赔的最终目标是顺利实现合同中规定的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它既不是维护合同双方权益的手段也不是最终目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的,而是通过合同的约定,实现双方的权利【43】。但是索赔也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在工程项目中,风险是无法预计的,即风险一旦发生就要伴随着使双方产生损失,就造成了索赔,所以索赔也是不可预计的。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工程实施中同期延误情况下的工程索赔问题,工期从宽.费用从严的处理原则将能够在索赔的定性定量问题上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建议承包商在多事件交叉延误的费用索赔处理中使用该处理原则。4.6小结对于交叉延误事件,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都是比较复杂的工作,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等都应该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国内外的承包商费用索赔方法和索赔原则大都表明,分析索赔责任归属是整个费用索赔的基础环节。在实际工作中,应充分利用各种处理原则和合同调解因素,把争议范围缩小至双方都可以接受调解的程度mJ。除了按照不同的索赔原则进行费用索赔外,成熟、有效地索赔管理也是至关重要的。对于承包商提交的工程延误证明材料,监理工程师要遵循索赔程序,严格按照索赔时间要求提出索赔请求,使费用索赔有据可依。合同实施的根本目的同样也是最终归属是完成一个符合业主需求的建设工程项目,不论是分担工程风险还是追究违约责任都只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保障。前文也提到,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遭遇的风险有很多,延误事件常常发生,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把工程所处的地域背景等现实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在工期和费用索赔上与承包商友好、灵活地协商,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完成。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第5章完善承包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管理完善承包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管理,在工程合同管理运行中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可以规范承包商对索赔工作的处理办法,还能对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索赔管理机制时提供参考建议。承包商在提出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要求时,要注意及时向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通知,编写好索赔报告,并能够给出真实、有效、全面的索赔证据。若想进一步完善延误费用索赔工作,必须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工期管理、成本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同时,掌握索赔的技巧,可以有效提高索赔成功率,维护业主方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1)加强工期管理在承包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管理中最重要的基础是做好工期管理工作。而分析工期的影响因素,并提前做出考虑与防备,可以最大程度的减少影响工期的事件出现,从而加强工期管理。具体措施包括:①熟悉掌握合同文件的内容,明确合同中规定的工作范围,能够对业主或工程师的指令作出正确的判断,也能够按照合同规定准确计算出延误的工期和费用的补偿。②在整个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工期元素产生的所有原始数据及时收集并妥善保管,如气象条件的资料。③保证在既定合同内完成工程,要注意每个节点和关键工序,尽量避免各个节点的工期发生延误,积极在施工组织工作中就抓好过程控制。④项目部负责好具体的施工方案与进度计划的编制,综合分析资源环境的条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尽量避免工程延误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⑤既成事实的工程延误,一定要及时在有效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索赔文件给工程师,并做好文件收发记录,同时应注意不能因为费用问题忽略工程延误中索赔的费用。⑥加强工期意识,加强施工企业相关人员的教育与培训,使施工企业的相关人员能够重视索赔证据的搜集,当发生的延误索赔不属于承包商责任时,应及时提出费用索赔,避免损失145】。(2)加强合同管理合同是索赔的蓝本,合同管理对索赔的成败有显著影响,加强索赔管理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是重中之重的。承包商应该建立一个有效的合同管理系统,首先在企业中组建一支优秀的队伍去运行合同的系统管理,其次,就是为企业制定一个合理的并操作性良好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①合同审批制度;②印章管理制度;⑧36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合同统计考察制度;④合同信息管理制度等等。另外,承包商应该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总评估师、项目经理等掌握整个合同管理系统的具体内容及细节,为合同履行工作打下基础。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承包方的项目经理应细致考究合同条件,加强合同管理,关注现场的施工情况,及时意识到索赔机会,并在分包合同的履行中,积极做好合同交底与履行跟踪的工作,为工程延误费用索赔工作打好基础。(3)提高承包商管理水平承包商的管理水平体现了该施工企业的基本素质,而较高的基本素质往往有助于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成功。一般情况下,提高承包商管理水平的基本措施主要有:①通过培训教育员工,达到基本职业素质达标和增强其索赔意识的目的;②承包商应自我提升,树立良好的合同意识、风险意识与成本意识。即在工程延误事件中,承包商能够自觉履行合同,营造良好的合同氛围,同时也提高自身保护能力。在合同的订立阶段就要考虑到合同风险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好防范工作,能在恰当的时机提出有凭有据且合理的索赔要求。对于动态变化中的建设工程,应该控制器成本,加强企业的成本管理。这样既可以为承包商争取到更多索赔的机会,也会使业主方的反索赔工作难以实现【46】。(4)控制索赔事件的继续发展索赔事件的持续发展,造成持续蔓延的费用损失,对承包商、业主都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对于持续发展的工程延误情况,若承包商疏于职责不予采取控制措施,业主可以根据有效证据反驳承包商所提出的费用索赔,及承包商不能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因此,承包商应该对持续发展的索赔事件实施有效的措施,控制索赔事件不断的蔓延发展,不可以听之任之。具体措施可以根据监理工程师提出的索赔总接着提出的具体措施与要求,防微杜渐,从而避免新的索赔。(5)加强索赔报告的编写规范索赔报告是承包商索赔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要素。在发生工程延误费用索赔事件时,承包商应该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将编写好的索赔报告提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认真评审后,与业主及承包商进行讨论,指导最后提出自己的索赔处理意见。因此,在提交的索赔报告中,要避免出现字迹潦草、事件叙述不清楚、逻辑混乱、内容前后相互矛盾等情况。在书写索赔报告时,应该在开头以简洁的语言描述索赔事件处理的过程和索赔方即承包商需要索赔的内容及要求,之后依次详细说明索赔事件的具体情况,在索赔报告末尾附上相对应的证据材料,以保证其真实有效性。(6)力争友好协商解决建设工程项目中,对于索赔事件的友好协商解决有利于工程延误事件下费用37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索赔工作的顺利进行。承包商争取友好协商解决索赔时应该注意,与业主在个别索赔问题上协商达成不一致时,不应武断的立即将索赔事件提交仲裁或法庭,而是首先应该考虑新的途径,如寻找中间人或相关机构进行调停。事实证明,大多数的索赔问题在中间人调停的途径下,都取得了十分满意的收效与结果。在索赔工作中,有很多因素会影响索赔的发展,此时应该将其做系统化处理,端正工作人员对索赔工作的认识,大家齐心协力,相互合作以提高索赔工作的处理水平。同时,索赔的艺术与技巧也十分的重要,如在工程延误事件费用索赔中做到:①处理索赔事件时按照合同文件里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不能强加于人;②实事求是,客观冷静,以理服人,耐心细致,不要与对方发生激烈争吵,也不要率先退出洽谈;③注意操作上的灵活性,留有回旋余地与空间;④论点有力,论据充足;⑤善于采纳对方的意见,在期待目标值实现的基础上做出适当的让步,寻求大家都能接受的结果等等。38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第6章结论与展望6.1结论面对目前越来越激烈的社会竞争压力,我国建筑企业需要不断加强自身素质以适应其发展的需求。特别在工程延误现象普遍存在且越来越难避免的情况下,在承包商关注于争取工期顺延,而忽视工程延误中积少成多的索赔费用,导致承包商的净成本支出增加的情况下,做好工程延误费用索赔工作无论对业主还是承包商都显得十分重要。通过本文对索赔管理的应用与研究,主要得出以下结论:(1)我国的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等理论研究还很缺乏,对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处理也没有一个合理的标准与原则。在面对工程延误事件下的费用纠纷时,关于索赔的资格认定与索赔值计算的两个关键问题,承包商需要一个较为系统的理论指导。(2)对于多事件交叉延误费用索赔,在计算方法确定的情况下,不同的处理原则得出不同的结果,在现有的处理原则下,工期从宽.费用从严原则相对最适用。(3)在实际工程现场,按照“延误责任划分’’这一工期索赔处理基础,在延误事件发生后,应该及时记录其发生原因、发生事件、发生过程、发生地点等有关内容,这对iliON开展后续系统工作和划分延误责任都具有重要意义。其次,也要注意延误事件之间相互作用引起的影响,尤其是在处理交叉延误事件责任分担问题时,更应该注意相互影响作用。因此,本文综合研究了大量学者文献、研究成果及国内外关于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案例后,从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成立资格与索赔值的计算两个问题出发,较为系统的分析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原因、索赔操作流程、索赔合同依据与证据,延误费用索赔成立的三个基本条件,以及索赔值的计算内容、计算方法,延误费用索赔基本处理原则等内容。并基于多事件交叉延误在工程延误事件中的普遍性与复杂性,最后结合具体案例和工程惯例,分析并总结了多事件交叉延误情况下的不同处理原则和方法,为承包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与帮助。6.2展望(1)社会在发展,本领域的研究工作也将继续更新,今后工程管理模式将39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会不断改变与更新,在这样的大趋势下,新型承发包模式下交叉延误事件的工期索赔处理问题势必又会遇到更多新的问题,当然也就需要我们继续去研究此项工作,但是在此种情况下,当原有索赔方法不能解决问题时,就要结合新模式,根据新模式的特点具体进行分析才能顺应时代的发展和管理模式的变迁。(2)引起工程索赔的原因很多,本文只研究了延误状态下承包商的费用索赔情况,对于工期索赔,其计算方法和数学模型己相对成熟,由于时间关系,本文尚未涉及。本文是在这个领域内众多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改进方法,鉴于自身理解和认识层次的有限,还需要不断地收集资料,深入工程实践,加强跨专业领域知识的学习,对所提出的方法还需要不断进行实践检验,并进一步地改进和完善。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致谢光阴似箭,弹指武汉理工大学的生活即将画上句点,论文完成之际,首先要向大学中给予过我真心帮助与关怀的人们表示由衷的感谢。特别感谢我的指导导师王军武老师,从论文选题到论文的撰写,我都受益匪浅。在此,我要向他致以衷心的敬意与感谢。感谢武汉理工大学对我的培养,更要感谢大学年来辛勤为我们传授知识的老师们,尤其是土木工程建造于管理系的各位老师,谢谢你们对我的悉心教导与关心帮助,让我在研究生阶段完成了人生的一次提升。还有为我论文提出建议与帮助的所有同学与朋友们,请在这里接受我诚挚的谢意。谨向参加论文评阅、答辩的老师和专家们致以诚挚的感谢14l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参考文献【l】戴云霞.试述施工索赔的费用计算及处理技巧.广东建材【J】.2007(3):153-155.【2】景玉飞,刘毅.施洪新等.施工企业总承包项目工期管理与索赔的探索.建筑经济【J】.2009(9):66—68.【3]JeremyHachett,Frics,ConstructionClaims-CurrentPracticeAndCaseManagement2000LLPLondon,P61-68,203-250.【4]Klanac,GeraldR,NelsonEricL.,Trendsinconstructionlostproductivityclaims,JournalofProfessionalIssuesinEngineeringEducationandPractice,V130,n3,July,2004,P226.236.[5]DavidBateson,DamianMcNair,Jaques,2003(09):10-15.【6]RobertECushman,RobertMilliner.ConcurrentDelay[J].MallesonStephenJohnD.Carter,PaulJ.Gorman,DouglasECoppi.ProvingandpricingconstructionclaimsThirdEdition.NewYork:AspenLaw&Business,2001:3-29.[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编委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M】.北京:兵器工业出版社,2001.[8】潘建伟,刘学东.浅谈施工中的索赔管理.建筑技术开发【J】.2010(1):32—34.【9】彭静.基于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工程索赔研究【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08.【10】乔百合.工程项目索赔管理与工期延误索赔研究【D】.西安:长安大学,2006.[11】李云,刘霁.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的承包商索赔管理.匹t)11建筑[J】.2004.24(4):146.148.【12】单健.施工索赔原因分析及基本处理原则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04.【13】黄剑文,马建梅.试析施工索赔策略.建筑经济.【J】.2003(4):45.46.【14】建岩.工程索赔中工期延误的计算.建筑经济.【J】.1993(3):31—32.【15】贺为民.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的承包商索赔问题分析.建筑施工.【J】.2004.26(2):168.172.【16]君.共同延误索赔事件的研究.【D】.天津:天津理工大学,2008.【17]海洋凯,郭升艳,尚景福.项目费用索赔及应用分析.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J】.2004(6):35-36.【18】李启明.工程延误的费用索赔研究.基建优化[J1.1992(13):24.33.【19]VidogahWilliarn,NdekugriconstructionIssaka,Reviewoftheroleofinformationtechnologyinclaimsmanagement,ComputersinIndustry,v35,n1,Feb,1998,P77.85.cost[20]McDuff,CharlesRRay,MichaelInternational.TransactionsoftheAnnualC.,Totalconstructionclaimstactics,:AACEMeeting,2002,PCDRl11-CDRl13.[21]文艳芳.施工延误索赔分析【D】.西安:西安科技学院,2002.【22];51k莉.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索赔研究【D】.沈阳:沈阳工业大学,2010.42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3]AbdulazizABubshait,MichaelJCunningham.ManagementofConcurrentDelayinConstruction[J].CostEngineering2004(01):22—28.【2413:仁超,褚春超,欧阳斌.工程延误责任研究【J】.水力发电学报.2004(4):6—11.【25]McDonald,PhiuipR,GeorgeCBaldwin.Builder’SandContractor’SHandbookofConstr。uctions[J].Construction,【26]TerryWilliams,AssessingJournalofProject2000(04):125—130.ExtensionofTimedelaysonmajorprojects[J】,InternationalManagement.2003(21):19-26.oflDrojectManagement.2003(21):19-26.[27]吕胜普.FIDIC合同条件下工期及费用索赔研究[D】.天津:天津理工大学,2006.【28]AndrewDNess;ThelenReid.WhenTheGoingGetThough-AnalyzingConcurrentDelay[J].Construction,2000(04):91-96.【29]Mark1-4.Boe,RE.IndifyingConcurrentDelay[J].CapfialerojectManagement,2004(04):【3ID】唐宗契.交叉延误事件影响下工期索赔研究【D】.武汉:中国地质大学,2010.【31】夏清东,李福华.工程延误时费用索赔计算的探讨.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学报【J】.1995(16):65—69.【32]朱建国,沈杰.多因素影响下的工期索赔计算原则研究【J】.建筑经济.2009(8):90・92.【331李庆勋.国际工程项目工期延误费用索赔的构成及计算.项目管理技术[J】.2009(7):61—63.[34]YoungiacKim,A.M.ASCE,KyungraiKim,A.M.ASCE,DongwooMethodUsingDelaySection[J].Construction1155—1164.engineeringandSin.DelayAnalysismanagement,2005(11):【351李红敏,张勇同期延误情况下的工程索赔原则探讨.国际经济合作【J】.2007(6):68—71.【36]李启明.土木工程合同管理(第2版)【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8:317.【37]李振忠.多事件交叉干扰下工期延误索赔处理思路探讨【J】.宁夏大学学报.2011(6):74-78.[381李荣生.从工期延误损失谈工程索赔的方法与策略.铁路工程造价管理【J】.20010):16—20.【39]支iJ怡,董美宁.我国建筑工程索赔推广实施的必要性研究.山西建筑[J】.2009(35):252—253.[40l秦旋,王付海.谈施工索赔中费用索赔的计算.福建建筑【J】.2002(4):74—75.[411Pj胜普,李建设,杨飞雪.多事件交叉干扰下的工期索赔方法【J】.土木工程学报,2005.【42】刘路政.工期延误引起的承包商索赔研究【D】.吉林:吉林大学,2012.【43]梁宏生.合同工期延长后的费用索赔构成分析.国际经济合作【J】.2009(11):75-77.【44】李宏俊.工程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研究.【D】.南京:东南大学,2008.[45】杨德钦.多事件干扰下工期延误索赔原则研究【J】.土木工程学报.2003(36):37—45.【461李宏俊,沈杰.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计算.山西建筑【J】.2007(33):246.247.43承包商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应用研究
作者:
学位授予单位:
冯健
武汉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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