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对不同的植物种植土深度不一.一般草本浅根系植物,10-20cm,比如小白菜等叶菜和矮牵牛等一年或两年生植物;如果是灌木类,则25-40cm,这个深度满足大部分植物所需。如果是乔木或是根系发达的植物,则最好露地栽植。
1、种植土壤及地下水位深度必须满足种植植物的生长要求,并达到施工规范的要求;
2、在种植土层下有不透水层,若遇有不透水层必须设法粉碎、穿孔使其透水淋溶;
3禁用推土机反复碾压堆土、造山或改造地形,这样做最易形成不透水层,特别在土壤含水量过高的情况下碾压堆土、造山或改造地形;
4、地下水位必须在中等100CM水位以上,若地上水位属于50CM的浅水位时,必须做排水设施处理;
5、有建筑垃圾的土壤、盐碱地、重粘土、粉砂土及含有有害园林植物生长成份的土壤,必须用种植土进行局部或全部更换;
6、山黄泥做为种植土必须是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必要时可掺入适量的泥炭土介质;对粘重土可掺入30-40%的粗砂调整土壤质地;
7、种植土土层厚度必须满足不同植物根系正常发育生长所需的土层深度:
1乔木:深根150CM,乔木浅根100CM;
2灌木大90CM,灌大小45CM;
3草坪30CM以上,花坛30CM以上;
8、种植地属于砼块板、坚土、废基、重粘土、低洼地等不透气或积水时必须打碎、穿孔、开排水沟或垫碎石,然后在碎石面层加到适合不同植物生长要求的土层厚度;
9、地形的改造
1地形改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叠石、石峰、谷、脊、坡的位置及走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地形改造的标高必须在允许偏差之内,即>100cm,允许偏差±5cm;100-300cm,允许偏差±20cm;>300cm,允许偏差±50cm;
4园林植物的品种,数量、定向、排列等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若需变更,施工企业必须填报技术核定单,监理部复核后,呈建设单位批准方可实施;
5地形改造后的种植地,必须做到坡度恰当,无积水,无严重水土流失;
6地形改造后的种植地,若采用地下管道排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1、种植土中影响植物生长发育的石砾、瓦砾、、砖块,树根、杂草根、玻璃、塑料废弃物、泡沫等混杂物,施工企业必须清除;
12、种植土的质量情况,施工企业必须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土壤分析报告,若土源不同,施工企业必须提供另一土源的土壤分析报告,否则下道工序不准动工;
1、检验土壤分析报告;
2、抽查一定的数量,即每3000㎡抽查一点,每点为500㎡,但不少于3点,是否在允许偏差范围,:大中乔木为-8cm;小乔木及大中灌木为-5cm小灌木、宿根花卉为-3cm;草本、地被、草坪及一、二年草花为-2cm;
3、地形标高、全高在1.0m以下为±5cm;全高在1-3m为±20cm;全高在3m以上为±50cm.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