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实施细则(施工警戒牌)
来源:华佗健康网
爆破实施细则
1、露天爆破经检查确认爆破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许人员进入爆区作业。
2、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没人限定炸药2件、雷管100发,起爆体、起爆药包应由爆破员携带、运送。
3、爆区装药应设专人看管,并作醒目警示标志,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进人预装药爆区。
4、装药警戒范围由爆破技术负责人确定,装药时应在警戒区边界设置明显标志并派出岗哨。
5、爆破员应按爆破设计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不得自行增减药量或改变填塞长度;如确需调整,应征得现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并作好变更记录。
6、起爆网路连接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和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并经现场爆破和设计负责人检查验收下达爆破指令。
7、爆破后进行现场检查,如松软岩土或砂矿床,应在爆区设置明显标志,并对空穴、陷坑等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许恢复作业。
8、当怀疑有盲炮时,应对爆后挖运作业进行监督和指挥,防止挖掘机盲目作业引发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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