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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软管标准

来源:华佗健康网


Q/THJS Q/THJS04—2008 新疆蓝山屯河化工有限公司 昌 吉 市 节 水 分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聚乙烯(PE)输水软管 2008-4-10发布 2008-4-10实施 新疆蓝山屯河化工有限公司 昌吉市节水分公司 发布 Q/THJS04—2008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材料 ................................................................................ 1 4 产品分类 ............................................................................ 1 5 技术要求 ............................................................................ 1 6 实验方法 ............................................................................ 2 7 检验规则 ............................................................................ 3 8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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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新疆蓝山屯河化工有限公司昌吉市节水分公司生产的聚乙烯(PE)输水软管是一种以聚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经挤出、真空定型制成的新型节水灌溉产品,鉴于目前无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确保产品质量,特制定了Q/THJS04-2008《聚乙烯(PE)输水软管》产品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

本标准由新疆蓝山屯河化工有限公司昌吉市节水分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新疆唯吾尔自治区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由新疆蓝山屯河化工有限公司昌吉市节水分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仲新文、翟玲、任学军、王建国、阳贤 本标准批准人:赵兴义

本标准于2008年4月首次发布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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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烯(PE)输水软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聚乙烯(PE)输水软管(以下简称“输水软管”)的产品规格、技术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标志、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乙稀为主要原料,经挤出、真空定径制成的、在公称压力0.25MPa下输送水温不超过35℃灌溉用水的输水软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一部分: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91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8804.3 热塑性塑料管材 拉伸性能检测 第3部分:聚乙烯管材。 3 材料

3.1 本产品使用PE料生产。

3.2 允许使用同类产品的清洁回用料。 4 产品分类

输水软管规格用dn(公称外径,mm)×e(公称壁厚,mm)/p(公称压力,MPa)。 规格表示方法

PERG 公称压力,MPa 公称壁厚,mm 公称外径,mm PE输水软管简称 5 技术要求

5.1 颜色

一般为黑色,色泽均匀一致,也可根据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2 外观

输水软管内外壁应光滑,无明显的划伤,不应有1mm以上或聚集成群的晶点、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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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规格尺寸 5.3.1 长度及偏差

每卷长度应符合表2规定,也可根据客户需求确定。长度无负偏差,正偏差为+2%。 5.3.2 公称内径、壁厚及极限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公称内外径、壁厚及极限偏差 单位:(mm)

公称外径 63 75 90 110 125 外径偏差 ±1 ±1 ±1 ±1 ±1 壁厚 0.9 1.1 1.6 2.0 2.4 壁厚偏差 +0.20 -0.10 +0.30 -0.10 +0.40 -0.10 +0.40 -0.10 +0.40 -0.10 5.4 每卷长度和每卷段数 每卷长度和每卷段数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每卷长度、段数及极限偏差 公称外径(mm) 63 75 90 110 125 每卷长度(m) 100 100 50 50 50 每卷段数(段) ≤2 ≤2 ≤2 ≤2 ≤2 每段长度(m) ≥30 ≥30 ≥30 ≥30 ≥30 注:不在表2内的每卷长度和每卷段数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5 物理力学性能指标

输水软管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物理力学性能指标

性 能 拉伸强度/(MPa) 断裂伸长率/(%) 爆破压力/(MPa) 耐静水压力实验 6 实验方法

6.1 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环境

除特殊规定外,按GB/T2918—1998,在(23±2)℃条件下进行状态调节24h,并在同一条件下进行试验。

6.2 颜色、外观

自然光下目测,管材内壁可用光源照看。 6.3 规格尺寸测量 6.3.1 壁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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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350 >0.43 不破裂,不渗漏 Q/THJS04—2008

用精度不低于0.01mm的量具,沿圆周等间距测量四点的壁厚,结果取最大值、最小值,按下列公式计算极限偏差:

Δe=emax(emin)-en

式中: Δe—极限壁厚偏差 emax—实测壁厚的最大值 emin—实测壁厚的最小值 en —公称壁厚

6.3.2 平均外径

用精度不低于0.05mm的π尺测量,不同的截面测量三次,取算术平均值为测量结果 6.4 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

按GB/T8804.3的规定进行。 6.5 爆破压力试验

在计数抽样合格的样品中截取3m作为试样,将试样与水源相连并堵上末端,在室温下向试样内注水,排尽空气后加压至试样破裂,渗漏或发生屈服反应时的瞬间最大压力,即为爆破压力.试验时如果连接处破裂,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6.6 耐静水压试验

在计数抽样合格的样品中截取3M作为试样, ,将水源相连并堵上末端,在室温下向试样内注水,排尽空气后加压至0.3MPa水压并保持1H,观察试样在试验期间有无破裂、渗漏现象,试验时如果连接处出现损坏现象,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原料、配方和工艺条件下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每批不多于50t,如生产7天不足50t,则7天的产量为一批. 7.2 出厂检验

7.2.1 出厂检验项目为5.1—5.4和5.5中的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和爆破压力。

7.2.2 5.1-5.4按GB2828.1规定的一次正常抽样方案,取一般检验水平Ⅰ,接受质量限(AQL)见表4,也可以按合同双方协议进行检验。

表4 抽样方法 批量范围N卷 ≤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样本大小n 8 13 20 32 合格判定数Ac 1 2 3 5 不合格判定数Re 2 3 4 6 7.2.3 在计数抽样合格的样品中按实验方法抽取样本进行本标准中5.5的试验,如不符合要求,加倍抽样复检,仍不符合要求时,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若有下列情况之一,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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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有较大差别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4 判定规则

5.1-5.4按表4规定进行,其它项目中若有不合格项目时,在计数抽样合格的样品中抽取双倍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项目全部合格,则该批合格,否则判该批为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8.1 标志:

产品出厂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班次、及检验号、本标准代号及产品合格证。 8.2 包装

一般用塑料编制袋包装,捆扎应牢靠,也可按用户要求包装。 8.3 运输

产品在装卸运输时,不得受剧烈撞击、抛摔和重压。 8.4 储存

产品存放地面应平整,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不超过2m,远离热源,不准露天暴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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