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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道路保证措施

来源:华佗健康网
挖掘道路保证措施

我单位申请挖掘道路施工,为保证施工作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作如下保证:

一、 按批准的路段、时间、范围和要求进行施工,不超掘、超占道路。

二、 施工作业现场按规定的标准、数量和位置设置交通标志、护栏、警示灯、照明灯等交通安全设施。设专人维护交通安全,随时维护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完好有效。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道路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挥。

三、 凡因施工作业,造成道路损毁或市政设施、交通设施以及其他物质损坏的,我单位立即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负责修复或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四、 施工作业完毕,在批准的期限内将占用道路物体、道路上的障碍物撤除、清除完毕,消除安全隐患,恢复道路功能。并及时通知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恢复道路通行。

五、 遇国家或市政建设、城市整治、交通管理等需要,按照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对施工作业进行调整。 六、 我单位承担因违反规定而造成人员、车辆及其它损失的法律责任,及全部赔偿责任。

签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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