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安全责任书
太行小学家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
为了进一步加强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强化教师及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为学生提供安全保障,促进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共同创建平安校园,这就需要家校紧密联系,密切配合,共同承担起学生的安全责任,为此, 班与
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1、学校安全教育只有在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积极配合下,才能顺利进行,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2、家长必须对子女长期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对子女上下学、放学时间作,督促孩子按时上学,在学校规定的到校时间以外发生的任何事故责任由家长自负。
3、家长要经常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相互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孩子不到校要履行请假手续。家长要经常提醒孩子学会保护自己,时刻观察身边可疑人员的动向,发现可疑情况及时避开并且报告。
5、孩子年龄小,上、下学家长必须按时接送孩子,不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不准家长私自租车接送子女,不准乘坐三轮车,否则造成安全事故,责任均有监护人承担。
6、学生参加保险,家长应予以支持,期盼孩子平平安安,一旦发生事故,对责任双方均有利无弊。
7、校外孩子的安全由家长负责,履行好家长对孩子的监护权。凡校外孩子发生的任何事故,学校一概不负责任。
8、孩子生理和心理上的特殊情况,家长应向班主任事前说明,以便学校教育能区别对待。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监护人承担。
9、家校双方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建立严格的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凡发生安全事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0、家长做好孩子自我防范传染病的工作,发现异常及时报告班主任。
11、家长要处处做好孩子的榜样,日常生活做好孩子的思想教育工作,爱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养成良好地生活习惯。
太行小学(章): 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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