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听证方案
根据《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中发
[2015) 28号)、《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 汽车行业健
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 58号)等文件 要求,为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 需求,我局拟对巡游出租汽车(简称“巡游车”)运价及结构进 行调整优化。
一、我市巡游车行业基本情况
(一)行业规模和运营情况。截至2017年底,我市共有巡游 车经营企业17家(包含8家分公司),巡游车约3879台(其中 承包车辆约
3073台,自营出租汽车车辆169台,停运车辆637台), 从业人员约27人(其中承包司机约48人,自营司机约182 人,管理人员约356
人)。2017年,巡游车单车日均营运里程383. 5 公里,单车日均载客里程201. 3公里,单车日均载客次数33. 6次。
(二)现行运价水平和结构。目前,我市巡游车实行定 价,分级管理,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跨区运营的巡游车运价及结 构、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辖区内运营的巡游车运价及结构。具体 运价项目及标准如下:
表1:佛山市巡游车现行运价 禅城 南海 序 项目 号 起步 8元/2公 8元/2公 1 价 里 里 顺德 8元/2公里 三水 8元/2公 里 高明 跨区 8元/2公里 8元/2公里 2. 8元/公 2. 8元/公 2. 8元/公 里程 2. 8 元/ 2. 8 元/ 3元/公里 价 公里 公里 里 里 里 候时 1 元/2. 5 1 元/2. 5 1元/3分 钟 1元/2.5分 1元/2. 5分 3 1元/3分钟 费 分钟 分钟 钟 钟 12-40公里: 超过12 公超过12 公超过12公 加收0. 4元/ 返空 里,里 程里,里 程超过10公 超过10公 4 里,里程价 公里 费 价加 收价加 收里加收40% 里加收50% 加收50% 40公里后:加 50% 50% 收0.9元/公里 夜间 00:夜间 夜间22: 00-次 00-次 日 5 附加 — — — — 日6:00,里程 价6:00, 按全费 加收10% 程收 费加收10% 备注:起步价已含1元燃油附加费,里程价已含每公里0.2元/ 然油附加费。 2 (三)成本监审情况
对2015年-2017年全市五区17家巡游车企业及部分出租车 司机开展了成本监审,情况如下:
L企业月均单车收入、成本
2015至2017年佛山市巡游车企业承包制车辆月均单车收入 分别
为 5,781.42 元/台•月、5,662. 16 元/台•月、5,585.63 元/台•月,三年平均为5,676.40元/台•月;企业月均单车运 营成本分别为
4,717.26元/台•月>4,760. 99元/台•月.5,213.61 元/台•月,三年
平均为4,880. 94元/台•月。
2.司机月均单车收入、成本
2015至2017年巡游车承包制车辆单班司机(1人)单车月 均运营
收入为14,195.40元/台•月,单车月均运营成本为 9,770. 05元/台•月;双班司机(2人)单车月均运营收入为 23,1.60元/台•月,单车月均运营成本为15,012.34元/台• 月。
二、运价改革的必要性
(一)各区运价水平不一,难以适应区域一体化要求。由于 历史和原因,我市巡游车形成了分级定价管理的制度,在一 定时期促进了各区巡游车行业的发展。但随着近年来我市各区经 济协同发展步伐加快,市民生活交流的行政界线逐渐模糊,运价 不统一成为了巡游车行业发展的阻力之一,也不符合全市区域发 展一体化的要求,容易引起市民的误解。
(二)定价机制不够灵活,难以适应市场竞争环境。由于巡 游车运价纳入定价范围,调价程序多,时限长,与网络预约 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灵活的市场定价机制相比,巡 游车的定价机制过于单一、僵化,不能及时反映市场供求和营运 成本变化,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竞争环境,也难以充分发挥运价 调节市场供求的功能。
(三)运价结构相对单一,难以体现个性服务价格。现行各 区(除顺德区、三水区设置了夜间附加费外)巡游车运价只设置 了起步价、里程价、返空费和候时费,相比较珠三角其他城市和 国内主要大中城市,存在项目少、结构简单的问题。现行的运价 结构没有按照市民服务的差异化需求丰富优化运价项目,未能有 效调动巡游车司机的积极性。
(四)运价多年未系统调整,难以适应目前市场变化。我市 的巡游车运价最早于1999年制定,期间虽有调整,但总体运 价水平基本保持不变,但随着燃油、人力、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 导致巡游车行业吸引力明显下滑,巡游车司机收入偏离合理水平, 明显低于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导致流失严重,从2017年 底到2018年9月底,停运车辆从637辆增加到1700辆。
(五)巡游车行业发展受困,难以保障市民出行方便。巡游
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是我市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及应急任 务时期运力的有效保障,也为市民提供更多的出行选择。巡游车 运价水平对我市出租车价格能起到标杆作用,有利于稳定出租车 价格水平。而目前巡游车行业已面临快速萎缩的困境,将难以保 障运力有效供给的同时,也导致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催生垄断 价格而令市民利益受损。
三、运价改革的依据
(一)《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中发(2015) 28 号);
(二)《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 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 58号);
(三)《广东广东省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 革的实施意见》(粤发12016) 16号);
(四)《广东 广东省关于 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6) 114 号);
(五)《佛山市为办公室佛山市办公室关于印 发〈佛山市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办发(2017) 1号);
(六)《佛山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 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佛府(2016) 85号)。
四、运价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价格机制改革和深化出租车 改革中关于巡游车运价改革的要求,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在
一定范围内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同时,推进五区运价水平及结 构统一,实行“同城同价”。
(二)合理引导供需关系。通过优化运价结构,合理调整运 价水平,吸引潜在的消费者,同时调动巡游车司机积极性,提高 巡游车的服务能力,促进形成良好的供求关系,缓解市民打车难 问题。
(三)促进持续健康发展。通过运价改革,减轻市场环境变 化对巡游出租汽车行业造成的影响,平衡巡游车和网约车、经营 者和乘客双方的利益,促进巡游车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五、运价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统一全市运价水平和结构。我市巡游出租车运价统一 为基准运价和非基准运价。
1 .基准运价由起步价和里程价组成。
(1)起步价:在一定量起步里程内产生的行程基础费用(含 燃油
附加费)。
(2)里程价:超出起步里程之后按每公里租价计收的费用(含 燃
油附加费)。
2 .非基准运价由返空费、候时费、夜间服务费、附加费组成。 (1)返空费:超过里程运价限定公里数以上的部分,可在每 公里
租价的基础上加收一定幅度的返空费。
(2)候时费:车辆行驶时速小于或等于12公里/小时(包含 停
驶)时收取候时费。加收的候时费按全程累计的低速行驶时间 (以分钟为计时单位)计算。
(3)夜间服务费:夜间23: OO至次日5:00提供服务时,在 起
步价和里程价基础上加收一定幅度的夜间服务费。
(4)附加费:是指在重大节假日、重点交通枢纽加收的费用, 按
次计收。
(二)优化运价项目结构。一是返空费实行分段差异化收费。 由现行的12公里以上进行加收改为分两段进行差异化加收,即 12公里至
25公里和25公里以上,按里程价的不同幅度进行加 收;二是统一设立
夜间服务费,按照起步价和里程价进行加收。 三是试行重大节假日附加费、重点交通枢纽附加费,拟在春节、 佛山西站进行试点,具体收取时间和方式由价格主管部门另行发 文明确。
(三)建立运价动态调整制度。建立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 调整制度。在价格主管部门发布基准运价和浮动幅度的基础上, 巡游车经营企业综合考虑车辆运营成本、距离和司机收入水平、 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向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提出运价调 整建议,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对各巡游车经营企业进行统筹协调 后在浮动范围内提出申请,经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市价格主管部门 同意后在全市执行。巡游车运价水平应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 运价调整后需执行满2年,方可进行下一次调整。(本次运价改 革暂不实行动态调整,执行期满2年后才由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 根据动态调整制度结合企业情况决定是否申请调价)
六、运价改革具体方案 方案1:
L基准运价(含燃油附加费)
基准起步价:8元/2公里;基准里程价:2.6元/公里。
3 .浮动幅度
在基准运价的基础上上下浮动20%o
4 .其他运价项目
返空费:实行分段差异化收费:12公里至25公里,按里程 价的30%加收;25公里以上,按里程价的50%加收。
候时费:车辆行驶时速小于或等于12公里/小时(含停驶) 时加收
0. 6元/分钟。
夜间服务费:夜间(23: 00-次日5:00)按全程运价20%的 加收。 重大节假日附加费:试点在春节期间按5元/运次加收。 重点交通枢纽附加费:试点对在佛山西站出发的乘客按5 元/运次加收。
方案2:
L基准运价(含燃油附加费)
基准起步价:10元/2.5公里;基准里程价:2.6元/公里。
2 .浮动幅度
在基准运价的基础上上下浮动20%o
3 .其他运价项目
返空费:实行分段差异化收费:12公里至25公里,按里程 价的30%加收;25公里以上,按里程价的50%加收。
候时费:车辆行驶时速小于或等于12公里/小时(含停驶) 时加收
0. 6元/分钟。
夜间服务费:夜间(23: 00-次日5:00)按全程运价20%的 加收。 重大节假日附加费:试点在春节期间按5元/运次加收。 重点交通枢纽附加费:试点对在佛山西站出发的乘客按5 元/运次加收。
表2:方案1、方案2对比
运价项目 基准起步价/ 起步里程 基准运价 基准里程价 动态调整 机制 浮动范围 返空费 候时费 其他运价 项目 夜间服务费 重大节假日附 加费 重点交通枢纽 附加费 2. 6元/公里 2. 6元/公里 方案1 8元/2公里 方案2 10元/2. 5公里 在基准运价基础上上下浮动20% 12-25公里,按里程价加收30乐25公里以 上,按里程价加收50% 0. 6元/分钟 按全程运价加收20% 5元/运次(拟在春节期间试点) 5元/运次(拟在佛山西站试点) 备注: L本次运价调整不执行浮动,按公布的基准运价执行; 2,方案中的起步价、里程价已含燃油附加费,不另外加收; 3 .车辆行驶时速小于或等于12公里/小时(含停驶)时收取候时费; 4 .夜间时段为23: OO-次日5: 00; 5 .从枢纽出租车场站出发的乘客支付重点交通枢纽附加费; 6 .重大节假日、重点交通枢纽附加费具体收取时间和方式由价格主管部 门另行发文明确。 七、运价改革方案影响测算
对照现行全市五区的运价水平,在不考虑基准运价考虑浮动 和不包含重大节假日、重点交通枢纽附加费的情况下,对方案1、 方案2进行静态测算,对运价水平变动、司机收入及乘客负担影 响结果如下:
表3:方案1、方案2影响测算
影响内容 整体运价水平平均 提高幅度 方案1 1.07% 方案2 5.51% 司机营收平均增加 单班司机:152.23元/月 单班司机:782. 66元/月 双班司机:124. 15元/月 双班司机:638. 31元/月 水平 乘客每运次平均增 加运费 0. 24元/运次 1. 23元/运次
注:以上为静态测算,即以全市客运需求的数量与结构保持不变为前 提,事实上,随着运价的调整和市场竞争的变化,巡游车的需求会发生相 应变化,或被抑制,或被转移,或被激发,因此司机营收增加、乘客增加 的运费等结果只能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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