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可靠的文献记 载,早在周代时期已经产生了最早的孝文化,
孝在传统中国社会
中有着非常高的地位,可以说孝文化是中国传统伦理的根源、 基 础和元德,也是中国社会、政治、法律的精神基础。然而,传统 的孝道文化毕竟产生于久远的封建时代, 对于现代社会而言必然 具有其不合理的成分,因此,我们必须辩证地看待中国传统的孝 文化,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更好地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下面就具体分析下中国传统孝道文化的积极成分和消极成分。
传统孝文化的积极方面: 一、养亲
养亲是传统孝文化最基础的部分,我们从《二十四孝故事》 中可以看出,古人把一个人是否赡养自己的双亲作为评判一个人 是否孝道的首要标准。其实,传统孝道文化包含养亲的思想,有 其内在的原因,中国传统社会生产力十分落后,要想生存下去, 必须采取代际反哺互养的方式, 再加上中国的传统文化有着尊老 爱老的优良传统,因此老年人有着高于年轻人的社会地位。 这两 方面的原因形成了中国社会特有的养老的“反馈模式”既上一 代要抚养下一代,同样在上一代年老的时候要对上一代进行赡 养,这不同与西方国家的“单向模式”, 也就是只要上一代对下 一代有抚养的义务,而下一代却没有必要对上一代负责,因此, 西方国家很少提及“孝”,而中国孝的观
念及行为对于人类的生 存和生活有其合理性的一面。
二、敬亲
每个人都出生在一定的家庭中, 从出生的时候父母便对自己 进行抚养,在这种抚养的过程中,每个子女对自己的父母都会形 成一定的爱戴之情,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子女对父母的尊敬并未 都能自始至终。因此,儒家提倡孝文化并提出了一系列的伦理道 德一词来维护人类这一美好的感情。而且,更为可贵的是,儒家 文化把这种敬亲、尊亲的范围扩大化,提出了“老吾老以及人之 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由抚养尊重自己的父母扩大到尊敬社 会上所有的长者和老人。这种合理的伦理道德无疑具有合理性, 并在当今社会仍值得提倡并发扬。
二、尢亲
光宗耀祖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伦理义务, 在中华民族传 统文化里,每个中国人都把光宗耀祖作为自己至高的荣誉,
正是
因为这一使命感,他们自小就努力学习,等到有出人头地的一天。 但是更为可贵的是,中国传统孝道文化把光亲的孝道伦理道德延 伸至为社会做贡献的人生观,正如在《大学》中所提出的:古之 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 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 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 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 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这种把“光亲”发扬为建功立业、 流芳百世、入世治国的思想无
疑具有推动社会进步的功效。
传统孝文化的消极方面:
一、 “忠孝合一,移孝于忠”的思想,使“孝”成为封建专 制的基本道德力量,这是传统孝文化的消极方面之一
孝文化最初只是规范家庭的一种伦理, 然而,到了封建时代, 封建君主把孝文化与对国家的忠诚联系到一块,他们的理论是: 父亲是一家之长,君主是一国之长。对家长的“孝”与对国家的 “忠诚”自然而然地有着内在的联系, 因此他们“移孝于忠”提 出了一套看似很有道理的理论,他们宣称:君让臣死,臣不得不 死。他们还提出了:孝是忠的前提,忠是孝的结果,为了忠必须 孝,当忠孝不能两全时,必须“舍孝取忠”。这种思想在当时的 历史条件来看是具有进步意义的, 它为圭寸建地主地位的巩固起到 了一定的作用。然而这种思想放在今天来看,显然是具有落后意 义的,因为它与我们提倡的民主精神是冲突的,
我们应对孝具有
服务于专制统治的特性保持警惕,防止其毒瘤影响。
二、 父子相隐的是与现代民主法治的精神相违背的
父子相隐最初是由儒家所提倡的, 并在后来被历代的统治阶 级延续。父子相隐,简言之,就是如果家中的父或子犯法受到惩 戒,父或子其中一方都可以为之代受。 这种思想实质上是家庭主 义中的私情主义被看做是至高无上的,
私情大于公法,这种精神
显然是和现代民主法治的精神相违背的, 是不利于现代法制化进 程的推进。现代法律精神要求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因此,在现 代法
治中,我们要大力反对“亲亲相隐”的做法, 而要大力提倡
“大义灭亲”的做法,并用“窝藏包庇罪”来惩戒那些“亲亲相 隐”的做法。
三、久丧厚葬与现代社会新风尚是相违背的
古代提倡“久丧后葬”来表达孝子对先人的哀思和追悼,
这
自然是一种人类的合理感情, 但是明显是与现代的社会新风尚相 违背的。其一,久丧厚葬浪费大量的土地资源和财物,明显与现 代所提倡的节约意识相违背的。 在古代,富人家的陵园面积极大, 墓中的陪葬品极多,显然是一种极大的浪费,而且毫无意义,这 无疑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极大的浪费。
其二,古人提倡的“庐墓
然而
三年”以尽孝道,这种做法在古代看来是一种极高的品行,
在现代看来是不具有可操作的意义的,如果一个人三年来什么都 不做仅仅是居丧守墓,不仅自己的工作有丢,更为严重的后果是 对人力资源的一种极大的浪费。所以,儒家所提倡的“久丧厚 葬”的做法应当抛弃,代之以“厚养薄葬”,这是顺应现代所提 倡的简朴意识、顺应时代进步的。
传统孝道文化既有其积极的一方面, 同时又有其消极的一方 面。因此,对待中国传统孝道文化,也应相对待其他文化一样, 采取批判继承的态度,既不能全盘接受也不能全盘否定。因为, 全盘否定必将导致历史虚无主义;全盘继承必将导致复古主义。 中国传统道德很重视孝道, 孝顺父母仍然是值得肯定的, 但是在 封建社会时期,把孝理解为愚忠,当然是不对的。总而言之,对 待传统孝道文化应批
判地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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