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判决如何界定“执行程序不当”?
来源:华佗健康网
法律分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指刑事案件中,除判处刑罚外,还加以民事赔偿的一种制度。如果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对被告人提出民事赔偿请求,法院应当作出判决,但要求符合一定条件。其中之一是被告人的行为必须是“执行程序不当”所致的损害。
执行程序不当是指在侦查、审判、执行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规定或者职业操守,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此外,如果被告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被害人权益受损害,也可认定为执行程序不当。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被害人、民事诉讼代表人或者其他代表人有权参加公诉案件的诉讼程序,提出民事赔偿请求。判决时,应当同时处理民事赔偿请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被害人有权对犯罪分子提出民事赔偿请求。判决时,应当同时处理民事赔偿请求。”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六条:“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执行程序不当致人损害的,应当按照民事责任处理。”
综上所述,执行程序不当是判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否适用的重要条件之一。在司法实践中,需要对被告人的行为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判断,以确定是否涉及执行程序不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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