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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如果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来源:华佗健康网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如果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则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需协商处理共同财产;若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将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拓展延伸

根据婚姻家庭法的规定,夫妻在离婚时要进行财产分割。具体的分割标准是,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转化而来的财产。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对共同财产作出了特殊贡献,比如出资购买房产或者支持家庭经济,那么在分割时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此外,如果离婚时一方没有收到应得的财产份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补偿。总之,在进行财产分割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以达到公平合理的结果。

结语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不动产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进行财产分割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以达到公平合理的结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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