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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破产注销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华佗健康网

合伙企业破产注销的情形具体为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一、合伙人应该如何追偿债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债务的合伙人可以向其他应当承担债务的合伙人追偿,合伙人具体的追偿方式包括以下几点:(一)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二)合伙合同约定了损益分配比例,则从约定;如果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则按出资比例负担损失。(三)法定比例优先于合伙人的约定比例适用。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二、合伙人退伙条件有哪些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关于合伙人退伙怎么清算

(1)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2)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3)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5)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退伙人应当按规定分担亏损。

三、合伙人的退伙方式有哪些

1、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通知退伙。

(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

(2)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3)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当然退伙

(1)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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