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约定逾期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借款合同逾期违约金标准需由双方协商确定,无法统一规定。违约金可为金钱或其他财产,用于担保履约和补偿损失。《民法典》规定违约金应合理,可根据损失增减。定金可作为债权担保,金额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履约后定金抵作价款,未履约应双倍返还。当事人可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定金,如违约造成损失超过定金,可要求赔偿。借款合同逾期违约金需协商确定,明确违约责任处理。
法律分析
一、借款合同约定逾期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借款合同约定逾期违约金标准在法律上没有统一,应当由双方协商来进行认定,并签订合同来具备效力。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二、《民法典》对于违约金的规定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借款合同约定逾期违约金是需要由双方根据实际的借款事实来协商认定的,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规定违约金的标准,另外特别还需要对违约的责任进行明确,如一方在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应当怎样进行处理也要进行明确说明。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借款合同约定逾期违约金标准在法律上没有统一,应由双方协商认定并签订合同。违约金作为一种合同担保措施,既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的效果。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根据请求适当增减违约金。此外,债务人应在支付违约金后履行债务。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其数额应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当事人还可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最后,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需要明确约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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