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离婚后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华佗健康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总的来说,我国法律制度规定了确定孩子抚养费时的参考依据,但是抚养费标准不是法定的,如果要同时承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最多按照对方工资收入的50%确定,或者双方也能自行协商抚养费标准。

一、怎样申请提高抚养费?

父母双方对于增加抚养费的请求,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双方当初离婚协议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安排,并不妨碍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请求;

对于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同样不妨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或子女在必要时向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孩子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后能否要求增加

孩子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后可以要求增加。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