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问题危害、成因及对策法律问题
来源:华佗健康网
法律分析:
家庭暴力的危害如下:
1、侵害了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甚至威胁生命;
2、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3、影响子女的正常生活和成长;等等。
家庭暴力的成因如下:
1、观念错位;
2、一些人性格扭曲、品行不端;
3、严重的男尊思想或女尊思想作祟引发家庭暴力;等等。
家庭暴力的对策如下:
1、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请求劝阻;
2、请求公安机关制止;
3、追究其刑事责任;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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