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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问题危害、成因及对策法律问题

来源:华佗健康网

法律分析:

家庭暴力的危害如下:

1、侵害了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甚至威胁生命;

2、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3、影响子女的正常生活和成长;等等。

家庭暴力的成因如下:

1、观念错位;

2、一些人性格扭曲、品行不端;

3、严重的男尊思想或女尊思想作祟引发家庭暴力;等等。

家庭暴力的对策如下:

1、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请求劝阻;

2、请求公安机关制止;

3、追究其刑事责任;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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