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办案人员收受贿赂该怎么办?
一、举报途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如果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公民和组织可向其上级机关、人民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等部门举报投诉。
二、相关法律《警察法》
1、第四条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2、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2)、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3)、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4)、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5)、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6)、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7)、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8)、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9)、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10)、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11)、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12)、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3、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4、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5、第四十八条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我国的检察机关、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政府监察机关等都设有举报部门检察院设有反贪污贿赂局,受理举报的范围包括有贪污、挪用公款、受贿、单位受贿、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行贿、单位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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