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来源:华佗健康网
立遗嘱的有效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6、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遗嘱由遗嘱人自行书写、签字、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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