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社保卡领取规定是社保卡是由用人单位统一来进行办理的,由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凭借相关的副本或者是单位的介绍信来进行申领的,并且及时需要发放给申请人,不能够迟延发放也不能够漏发。
法律依据: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持卡人在参保缴费期间或中断参保缴费期间,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挂号、就医、交费时均须出示社会保障卡。
第四条 当持卡人符合医疗退休、转换险种、残疾军人、特殊病种审批等条件时,参保单位须携带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信息变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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